第一章 十二年等待,入土為安

當今社會上有一個怪現象:只要一出問題,就有人會扼腕嘆息是「制度問題」。似乎所有的責任與他的工作態度和工作質量好壞毫無關係,一切都是「制度惹的禍」。

真的是這樣嗎?

大同煤焦集團某礦職工家屬劉金蓮始終弄不明白,她那花兒一般的女兒被人告知突然自殺了,這消息如晴天霹靂。但最令她無法明白的是,在女兒自殺後的十幾年裡,她以一位母親的那份真摯感情去追問其女兒死因時,問題竟然變得如此複雜和困難——

劉金蓮的女兒名叫張喜榮。死亡時年僅24歲。生前與附近一煤礦男青年張某戀愛,並於1991年9月到民政部門領過結婚登記證。相處後感覺兩人性格和感情很不諧和,張喜榮一直不願過門到張某家生活,始終在自己母親劉金蓮家居住。

1992年6月27日中午前,張某來到劉金蓮家,說有事找張喜榮,於是張喜榮向母親告別後隨張某到了張某姨媽家。不知何故,兩個人下午又分開了,張喜榮獨自留在張某的姨媽家,張某則外出走了……晚上6時半左右,鄰居劉某回家後聞到屋裡有股刺鼻的煤氣味,經查找,發現是四層張某的姨媽家泄漏出來的,便急忙給張某打電話。張某趕回來,見門反鎖著,一腳踢開門,直奔廚房,關掉煤氣閥門。再轉身尋找留在屋裡的張喜榮,竟然看見張喜榮在煤氣管上上吊了。「喜榮!喜榮——」張某驚恐萬分地邊喊邊將張喜榮從煤氣管上抱下……這時,張某的姨媽和其姐妹等人聞訊趕來,幾個人慌忙將張喜榮送往醫院,經醫生檢查,張喜榮早已死亡(以上情節是事後張某向公安人員描述的)。

張喜榮的母親劉金蓮是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女兒出事了。當她趕到醫院時,任憑怎樣的哭天喊地,女兒冰冷的身子直挺挺地躺在那兒,再也不可能回應一聲「媽媽」了……

女兒死得突然,死得叫母親劉金蓮無法接受。「前一天離家的時候,還好端端的,今兒個咋就沒有了……我的榮榮你死得好冤!死得好慘啊!」劉金蓮抱著已經僵硬的女兒屍體,幾度昏死。

劉金蓮對「女婿」張某早就不滿意,如今女兒不明不白地「自殺」,能這麼簡單地了事嗎?「她不會自殺的!」這是母親的第一個直接反應。

於是在對方提出火化時,劉金蓮堅決反對:「是你們殺了我女兒!你們是兇手!」

劉金蓮一邊流著悲痛的淚水,一邊強烈要求公安部門作調查,並且制止對方火化女兒張喜榮的屍體。

醫院只得把張喜榮的屍體暫時安置在醫院的太平間冰櫃里……十幾天後,一份由當地礦區公安分局出具的關於張喜榮之死的調查報告到了劉金蓮一家手裡:

經大同市公安局法醫對張喜榮屍體進行第一次解剖認定:

1.死者屍體呈鮮紅色,血液中含有CO,屬40%的輕度中毒。

2.死者頸部索溝有表皮剝脫皮下出血反應。

3.死者張喜榮系生前縊死。

「不!我女兒不會自殺的!她憑啥要自殺?她剛剛拿下了大專函授考試……她好好活著,榮榮不會自殺的!絕對不會……」劉金蓮拿到「調查報告」的一剎那,還沒有說完話就又昏死過去。

當她醒來的第一個反應是:找懂行的人來看這份「調查報告」里的問題。「懂行的人」很快告訴她:這份「調查報告」里的結論有「技術問題」,「CO中毒的典型臨床表現是面呈桃紅色!他殺可能非常大」。

本來就認定是那個不懷好意的「女婿」殺了自己女兒的劉金蓮更堅信女兒是被人害死的。她找到礦區公安分局追問,公安分局的人告訴她:我們的鑒定就是這個樣,你女兒上吊自縊的事實不容置疑。

「這不是事實!你們在胡說!」樸實的農家婦女劉金蓮一聽公安部門的答覆就跳起來。她是女兒的母親,比誰都了解女兒的心:早在兩年前,女兒曾與一直糾纏自己的「男友」張某出現矛盾,後來發展到鬧翻要分手的地步。但張某死活纏著張喜榮不肯撒手,甚至到後來想用「結婚證」死死拴住張喜榮,以為這樣可以使張喜榮「回心轉意」。但之後的日子張喜榮不僅沒有改變想與張某分手的主意,而且一直居住在自己的娘家。在「上吊自縊」的幾個月前還將張某送她的「彩禮」全部退還,準備同張某徹底斷絕關係。

「榮榮對這樁婚事早就不滿意,早就不想理那人了。可那姓張的厚著臉皮死活不放過榮榮……」劉金蓮過去為了女兒的臉面,從不願對外人說這樣的事,可現在女兒沒了,她再也不想隱瞞什麼了。

劉金蓮一家的狀況令人同情。就在女兒「自縊」前一年,劉金蓮的丈夫已在一次礦難事故中身亡,留下她和兩個未成年的兒子。女兒榮榮是唯一可以與她一起支撐這個破碎的家的親人,這也使得女兒經常會把埋在心頭的所有委屈無一遺漏地訴說給母親聽。

「我了解孩子,她絕不會自殺的!她憑什麼要自殺?她要是有三長兩短的想法能不告訴我當媽的?」劉金蓮認定如果不是張某迫害或動手殺害她的女兒,不可能有現在的這個悲劇。

在劉金蓮的堅持下,放置在醫院太平間冰櫃內的張喜榮屍體被第二次拉出來作屍檢。時間是1992年10月13日。

此次醫檢的結論依舊:張喜榮「系生前自縊」。根據劉金蓮的要求,大同礦區公安分局刑警隊作出了判斷張喜榮上吊自殺的「四條理由」:

1.根據法醫對屍體解剖,張喜榮屍體沒有被鈍器所傷,屍體完好無損;

2.張喜榮上吊現場是在四樓中門,現場沒有發現其他可疑情況,涼台完好無損。家中正常;

3.張喜榮上吊現場的門是鄰居12號的袁寶生用腳踢開的。門是從裡面用鎖子給掛住的,袁寶生能證明當時踢開門看見了現場;

4.有大同市公安局法醫對屍體進行解剖得出死因,張喜榮系生前縊死。

兩次屍檢,結論無異。照理,劉金蓮應該就此罷休。但劉金蓮沒有,她反而堅信自己的女兒之死是「他殺」所為。因為她從自己所了解和掌握的情況看,以下幾個關鍵疑點無法讓她信服其女兒張喜榮不是他殺:

一是公安部門始終未給出死者的死亡時間。而這,劉金蓮認為「非常關鍵」,因為如果她女兒死在6月27日下午4點前,極有可能是被人殘害後再偽裝成煤氣泄漏,並將其掛在煤氣管上偽造成上吊自殺現場。

二是即使張喜榮與張某吵架,也不至於想不開竟然自殺在張某的姨媽家。

三是張喜榮死在張某姨媽家的廚房內,其空間十分狹窄,死者如上吊後踢開凳子,造成不了凳子「四腳朝天」狀,而公安人員告知當時張喜榮自殺現場的凳子是「四腳朝天」的。

四是死者牙關緊咬,舌頭未吐,腳尖未垂,這與上吊自殺的特徵不符。

劉金蓮作為母親,除了對上面這些事實存在疑問之外,還有兩件事更讓她確信女兒是被人害死的。那是女兒死後不到一個月的7月25日這一天,劉金蓮依然像往常一樣來到醫院的停屍間看望早已冷冰冰躺在冰櫃里的女兒,太平間的一位師傅很神秘地告訴她:張家(與張喜榮訂婚的張某家)說了,今晚要來取張喜榮的屍體,你知道不知道這事?劉金蓮一聽大驚:他們想幹什麼?分明是想滅屍掩罪?劉金蓮快速看了一眼女兒的屍體後,立即返身找到辦案的公安部門負責人報告了此事。人家一聽,滿不在乎地告訴她:他們偷走屍體有什麼用?別管他!說著忙其他事去了。劉金蓮著急啊,女兒不明不白這樣死了,現在事情還沒弄個明白,假如屍體被人偷走毀了,不更成無頭案了嘛!劉金蓮心急如焚,帶著幾個親戚,當晚守候在太平間。上半夜,劉金蓮等輪流看守,卻未見「賊」來。又過數小時,將近清晨時,只聽門外「突突突」地響起幾輛機動車聲。劉金蓮等出去張望,一看果真是張家的人,共八條漢子,三輛機動車。「你們想幹什麼?」劉金蓮怒喝一聲,順手操起一根鐵棒,直衝過去。來者見勢不妙,發動馬達,掉頭就跑。事後劉金蓮對醫院和負責辦案的公安部門警告說:如果有人敢偷走她女兒的屍體,她劉金蓮就跟誰拚命!

母親誓死保護已去天國的女兒遺體,讓一些人再不敢貿然行事。新的屍檢報告不能讓劉金蓮信服,停屍間又一件令她更不能容忍的「意外事件」發生了:那天她再上停屍間看望女兒,雙腳剛踏進停屍間,只見眼前團團熱霧籠罩……冷庫里怎麼會冒熱氣呀?劉金蓮正迷惑不解地往裡走時,她被近在咫尺的一個「怪物」嚇得大叫一聲:啊——這是誰呀?躺在地上的是個赤條條的、四肢蜷曲著的、沒有氣息的男人……

「是老劉啊,對不起對不起,我馬上把他拉開……」這時停屍間的李老頭過來一邊給劉金蓮賠不是,一邊趕緊動手將躺在地上的一具男屍拉走。

劉金蓮的心依然怦怦直跳。停屍間里見死人本不會讓她驚嚇,問題是她沒有想到那男屍會橫放在進門的地上,換誰都會在沒有半點防備的情況下嚇出一身冷汗。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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