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出古裝戲

整個倫敦最近都在談論一個人,這個人還是個名人,僅此而已。魯本·羅森莎爾在南非的鑽石場賺了個盆滿缽滿,現在他衣錦還鄉,打算按著自己的心思,好好享用這些錢;他的發家史,為那些半便士晚報 的讀者們津津樂道,報上披露了無數關於他的奇聞軼事,說他早先是如何一文不名,現在又是如何奢侈揮霍,形形色色,不一而足,對這位百萬富翁,在聖約翰伍德那棟氣派非凡的豪宅,報紙更是極盡渲染之能事。

他在這所大宅里豢養了一幫卡菲爾人 ,這些人說白了,就是他的奴隸。他還請了一個職業拳擊手來當護衛,這樣,他就可以帶著襯衣上、手指上,一大堆的鑽石,招搖過市了。

那位拳擊手名聲極差,不過,在羅森莎爾那幫烏合之眾當中,還算不上是最糟糕的。

原先,這些都還只是傳聞,不過警察對他們的一次「干預」一一這樣的「干預」至少有過一次——證實了傳聞所言非虛。那次「干預」導致了治安訴訟,上述那些報紙,對此自然又是興味盎然地大肆報道了一通。

此前,大家對魯本·羅森莎爾這個人,了解的就是這麼些,一直到那次宴會——已然走向沒落的老波希米亞俱樂部,認為這位富有的會員,堪為俱樂部的表率,因此,特意為他舉辦了一場大型宴會。我沒有出席那次宴會,不過,有一位會員把拉菲茲給帶去了。回來之後,拉菲茲就把那天晚上的情景,跟我描繪了一番。

「那是我這輩子經歷過的,最不尋常的一次聚會。」他說,「說到這個人自己嘛,呃,對於他的怪異,我事先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可他還是讓我著實吃了一驚。這麼說吧,他是我見過的最嚇人、最粗野的傢伙,身高超過一米八,肚子像個水桶,長著一個大大的鷹鉤鼻,還有紅得空前絕後的頭髮和鬍子。他喝酒就跟消防車吸水似的,就那樣,他還發表了一通講話,那場面給十英鎊我都不願意錯過。你沒有去真是可惜啊,兔寶老弟。」

我也開始後悔了,因為拉菲茲絕對不是一個大驚小怪的人,而且此前,我還從來沒有見他這麼興奮過。難不成他已經奉羅森莎爾為楷模了嗎?他半夜時分來到我家,卻僅僅是為了跟我聊這次宴會,這可不像我所了解的A·L·拉菲茲,這麼蹊蹺的事情著實可疑。

「他說什麼了?」我機械地問了一句。我估計拉菲茲的這次來訪,還有更為微妙的理由,暗自琢磨著那到底會是什麼。

「說什麼?」拉菲茲大聲說道,「他可什麼都沒落下!他吹噓了自己的發家史,誇耀了自己的財富,還痛斥了一通上流社會,說他們因為他的錢接納了他,又出於賭氣和嫉妒,拋棄了他,就因為他擁有的太多了。他指名道姓地提到了一些人,那股子直率勁兒,可真是太迷人了。他還聲稱自己是國家的好公民,堪稱老波希米亞俱樂部會員的楷模。為了證明這一點,他還伸出一個小指,指了指自己襯衫前襟正中間的那顆大鑽石,而那根手指上,同樣也是一顆大鑽石——我們那幫傲慢的王子王孫當中,有誰能拿得出這麼兩顆鑽石來呢?平心而論,那兩顆鑽石看上去確實不錯,上頭還帶著一絲奇特的紫色亮光,一看就知道很值錢。不過老羅森莎爾信誓旦旦地說,就算給他五萬英鎊,他也不會賣的;他還說,他想知道,還有誰會在襯衫前襟和小手指上,各戴著兩萬五千英鎊招搖過市。這樣的人壓根兒就不存在;就算有人有這樣的鑽石,也不敢把它們戴出來。可是他有勇氣,而且讓我們知道了原因。在我們還沒反應過來怎麼回事之前,他已經掏出了一支大得嚇人的左輪手槍。」

「不會就在飯桌上吧?」

「就在飯桌上!就在他講話講到一半的時候!不過,他想做的也沒什麼大不了,就是想讓我們看看,他怎樣在對面的牆上,用子彈寫出自己的名字,告訴我們為什麼他膽敢戴著他那些鑽石到處跑!那個職業拳擊手帕維斯,本是他雇來嚇唬人的莽漢,現在只好趕緊嚇唬自己的主人,讓他趕快擺脫這個念頭。當時那場面可真是混亂:有個傢伙躲在桌子下面喃喃禱告,而侍者們都朝另一個人撲了過去。」

「那場面可真是夠怪異的!」

「是很怪異,不過我倒寧可他們由著他去,讓他把子彈全射光。他一門心思要向我們展示自己的本領,證明他有能力,保護自己的那些紫色鑽石;而我,你知道嗎,兔寶,我一門心思想要看個究競。」

拉菲茲的朝我探過身來,臉上帶著一絲狡猾的淺笑,我終於明白他此次來訪的真正用意了。

「這麼說,你是想要把他的鑽石弄到手嘍?」

他聳了聳肩。

「這是個可怕的念頭,我承認。不過,沒錯,我是看上它們了!老實說,這事兒我已經留意了有一陣子了;關於這個人,他手下那個職業拳擊手,還有他的鑽石。聽了這些之後,你沒法不覺得自己有義務也去搏上一搏。現在,這個傢伙揮舞著左輪手槍,說白了就是在發起挑釁,這麼一來,這事兒就非做不可了。他擺明了就是在刺激我。我命中注定要聽到這一挑戰,兔寶,而作為聽眾之一,我必須接受這個挑戰。我唯一遺憾的就是,我沒有當時當地就挺身而出,把這一番話,大聲地說出來。」

「嗯,」我說,「我倒沒看出有什麼必要非得這麼做,不過,當然了,我聽你的。」

儘管我儘力想表現得熱心一點,可我的語氣卻沒有體現出同樣的態度。畢竟,離我們在邦德街干那一票的時間,還不到一個月,我們的體面生活,還可以維持上一陣子。

我們這段日子過得很是舒心:在拉菲茲的建議和鼓動之下,我塗鴉了一兩篇東西,甚至還寫了一篇文章,來講述我們偷竊珠寶的過程。到目前為止,我對這樣的冒險經歷,還是頗為滿意的。

依我看,有了錢就該知足,除非迫不得巳,我們沒必要再去冒險。另一方面,我也非常小心,不能流露出絲毫要違背自己一個月前所發誓言的意思。

雖然我明白無誤地表達了自己的不情願,拉菲茲卻不予理會。

「親愛的兔寶,你說什麼『必要』?難道作家只有餓肚子的時候才寫作嗎?畫家畫畫只是為了得到麵包嗎?難道你我要像弓街和白教堂區 那幫傢伙一樣,無奈之下去干一些低級的勾當嗎?老夥計,你傷著我了,叫你別笑,你還笑。『為藝術而藝術』 是句低俗的口號,不過我承認它投我所好。關於這件事情,我的動機絕對單純,因為我懷疑這麼罕見的石頭,我們以後很難有機會碰上了。不過如果我不去試上一試,過了今晚,我就再也沒法抬頭了。」

拉菲茲的眼睛裡閃著光芒,那光芒中卻帶著一絲寒意。

「我們得把事情安排妥當。」我只能這麼說了。

「難道你覺得,如果不能安排妥當,我會這麼上心嗎?」拉菲茲大聲說道,「兔寶老弟,如果有那個本事的話,我會去搶聖保羅大教堂。可我再也不想躲過巡視員的視線,去店鋪里偷點貴重物品了,那跟從一位老婦人的籃子里掏蘋果沒什麼區別。就算是上個月那次小打小鬧,也並不是那麼光彩,只不過當時我們是不得已,而我們採用的策略,多少也讓事情體面了一些。對那些誇耀自己戒備森嚴的地方下手,那可就名聲在外了,而且也會更有樂趣。比如說,英格蘭銀行就是一個理想的對象,可那樣我們得有六個人,還得花上好幾年的時間去好好籌劃籌劃,而對你我兩個人來說,這個魯本·羅森莎爾就已經足夠了。我們知道他是有武器的,也知道比利·帕維斯是如何地驍勇。我承認,這絕不是塊好啃的骨頭。可是那又如何呢,親愛的兔寶,那又如何呢?人應當超越自我,親愛的夥計,否則天堂又有什麼意義呢?」

「我倒寧可我們不要去超越自我。」我笑著答道。

拉菲茲的熱情真是令人無法抗拒,雖然我腦子裡還是疑慮重重,心裡卻開始接受這個計畫了。

「相信我,」拉菲茲答道,「我保證你會沒事的。我預計,所有的困難,大致都是表面上的。這兩個傢伙都是酒鬼,這就讓整個事情大大地簡化了,不過我們還是要從長計議。也許,會有十二種可能的方法,我們得從中進行篩選。這就意味著我們得至少花上一周的時間,來觀察他的房子。也許還會有很多其他的事情,得花上更多的時間。不過先給我一周的時間吧,到時候我再告訴你下一步的打算。現在的問題是,你真的打算參與嗎?」

「當然是真的。」我憤憤地說道,「可是為什麼我得給你一周的時間呢?為什麼我們不能一起去觀察那幢房子昵?」

「因為兩隻眼睛跟四隻眼睛的作用一樣,占的地方還少。除非迫不得已,我們不要結伴行動。你也不要做出這麼一副受傷的樣子嘛,兔寶,到時候會有很多事情要你來做的,我向你保證。你會得到你應得的那份樂趣,還有屬於你自已的一顆完整的紫色鑽石,卻絕不會遇上什麼可怕的事情——當然,如果我們走運的話。」

不過,這次談話之後,我還是提不起什麼熱情。我現在還記得,拉菲茲走的時候,我的心情是多麼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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