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具箱之謎 The Chest of Silver

就如我一向推崇的行家作風,拉菲茲宣稱他極度看不起那些拙劣、簡單的竊盜行為,不管是珍貴的老雪菲爾銀盤、純銀器或金器,如果不是被主人特意隱藏起來東西,拉菲茲根本不屑一顧。不像其他同行,拉菲茲很少允許收藏的癮頭蒙蔽了專業的謹慎。例如他家那個老橡木箱和桃花心木製的冷藏酒架,可都是他老老實實如同普通守法公民般買來的。那裡面收藏著許多雕飾精緻的銀餐具,拉菲茲絕不輕率地使用,更別說將它們熔鑄或出售。我常說,那些珍品只是讓他躲在鎖緊的門後暗自品賞用的——我也果真在某個下午逮到他這樣做。那年,我已結束我的見習,那段日子我蟄伏在艾伯尼,每次拉菲茲出動,我就扮演副手。那天,我收到他發出的一張電報,裡面寫著他有要事得出城,在他離去之前,有事找我。我推測事情大概跟一些他垂涎的青銅圓盤和銹痕斑駁的茶壺有關。而當我看見他搬出那個專門收藏銀器的巨大箱子時,我想我大概沒猜錯。

「抱歉,小兔寶,我得冒昧鎖上你身後的門,並把鑰匙收進皮夾中。」當他開門讓我進入時解釋道,「我不是故意拿你當犯人關,而是要提防我們那些有本事開鎖的同行,不過這說來是不太光彩。」

「不會又是克勞謝吧?」我喊道,仍拿帽子站著。

拉菲茲又露出他典型蠻不在乎的微笑,不過這種微笑事實上是意味深長。忽然,我了解了,那位我們最忌憚、最懼怕的對手,也是這行中佼佼的前輩,似乎打算再度探訪了。

「還不確定,」他謹慎地回答著,「不過打從上次目瞪口呆地見他從這裡越窗而出後,我就沒再以肉眼見過他;事實上,他早回牢里享受去了。」

「不會吧!」我說,「他高明的很,不會被活逮兩次。我認為他是職業盜賊中的天王。」

「你這樣認為?」拉菲茲冷冷回應我,寒冷的目光銳利射向我,「那我離開後,你就好好準備迎戰你的天王吧!」

「你要去哪兒?」我追問,一邊找地方放下我的帽子和外套,一邊在那個來頭不小的餐台上,找一個舒適的位置坐下,「你到底要到什麼地方去?而且為什麼要帶著這堆累贅的寶貝同行?」

拉菲茲聽到我這樣形容他的雜色餐盤,忍不住又露出他的招牌微笑。他遞給我一根他最喜愛的雪茄,並看著他的細頸酒瓶重重搖個頭。

「一次回答一個問題,小兔寶。」他說,「首先,我要用油漆重新粉刷房間、要裝電燈,再放一具你吵了很久的電話。」

「太好了,」我歡呼著,「那我們以後就可以日夜通話了。」

「然後等著被人家偷聽,抓住我們的痛腳後被逮捕。我看,我還是等你先被抓進去再說,」拉菲茲當頭潑了盆冷水過來,「不過,其他的東西倒是有必要。不是我喜歡粉刷或需要電燈,真正的理由,我只能偷偷告訴你,小兔寶,不過你不要太緊張。是這樣的:最近艾伯尼這裡有些對我不利的傳聞,這很可能是那隻沒用的老鳥邁肯立警官放出的風聲,現在狀況還不算太壞,但聽說接下來就不只如此了。所以羅,我有兩個選擇,一個是我自己來個大清倉,澄清每一項流言;或者消失一段時間,讓有關當局找到足夠的理由登堂入室,搜遍這裡的每個角落。如果是你,你會選擇怎麼做呢,小兔寶?」

「當然是大清倉羅!」我衷心的回答他。

「我就知道你會這樣想,」拉菲茲說,「不過你一定也看出我要怎麼做了,我得讓這裡門戶洞開,什麼也不上鎖。」

「這玩意兒除外。」

我邊說邊踢著那個附有鐵鉗、釘夾的大橡木箱,它的箱蓋封緊,只露出厚毛呢的襯邊,上面還布滿水缸和枝狀燭台的紋飾。

「這東西,」拉菲茲回答說,「既不能帶著走也不能留在這裡。」

「那你要如何處置它呢?」

「你有你的銀行賬戶,和你熟識的銀行員吧?」他說。

他說的沒錯,這銀行賬戶開得成,還真是多虧了拉菲茲,它讓我在有緊急需求時,得以從容應付。

「那又怎樣?」

「就是羅,你今天下午帶一捆鈔票存進戶頭,告訴他們你打算到利物浦和林肯郡度一禮拜的假期,然後你要求他們代為保管你的銀餐具,因為你接著還打算到巴黎享受愉快的復活節。跟他們說這些是很重要的東西,都是傳家之寶,你得好好保存到你成家時。」

我有點畏縮,但考慮了一會還是答應下來。不用我再列舉什麼理由,畢竟,這是一個還算合理的說法。況且拉菲茲沒有自己熟識的銀行員,對一個初識的銀行行員,他確實很難解釋這麼一大筆鈔票是怎麼來的,這也是為什麼在這種窘況發生時,他不得不眷顧我那個小小賬戶的原因。總之,我是很難婉拒他的提議,而且老實說,我現在還是很高興自己當時心甘情願地幫了這個忙。

「但什麼時候這個箱子會準備好?」我問他,並把那些鈔票塞進我的香煙盒裡。「我們要怎樣在銀行上班時間把它運出去,而且還不會引起別人的注意?」

拉菲茲讚許的對我點點頭。

「我很高興看到你這麼快就抓住重點,小兔寶。我原來打算讓你在天黑後把它運回你的住處,可是就算這樣,也難免引起懷疑,所以乾脆就在大白天做還好一點。如果利用四輪馬車,從這裡到你的銀行大概要花上十二到十五分鐘,所以如果你明天早上九點四十五分來到這裡是最恰當的。不過如果你真準備下午就把那些鈔票帶在身上,現在你最好叫一輛出租馬車來。」

這就是拉菲茲在那段日子裡的作風,總是在匆促地點個頭和簡短地握個手之間,就把我和事情給草草打發掉。我真希望他不要跟我握手,給我一根香煙倒還比較好,因為他還故意遺漏了一兩點問題。例如,到目前為止,我還是完全不知道他的去向,所以我趁站起來穿大衣、戴手套時,趕緊問他這個問題。

「蘇格蘭,」他終於把答案施捨給我。

「在復活節時?」我質疑著。

「去學那裡的方言,」他向我解釋,「你知道,除了本身的口音外,我一直沒有學其他方言,我覺得培養各種腔調是很有必要的。即便是你也應該知道,在聖約翰森林那夜,我被我的倫敦腔害得有多慘?只要我能隨時變換出愛爾蘭那種舞台腔、道地的德文郡腔,說得一口漂亮的諾福克口音和至少三種以上的約克夏方言,那我就無往不利了;但高盧腔的蘇格蘭話或許更好,我打算把它學會。」

「你還是沒告訴我要寫信到哪裡給你?」

「我會先寫給你的,小兔寶。」

「至少讓我送你離開,」我站在門口懇求著,「我保證不會偷看你車票的目的地,你只要告訴我你搭哪班車就好。」

「十一點十五分,由休斯頓車站發車。」

「好,那我會在九點四十五分時,到這裡跟你會合。」

沒有讓他有談判的機會,我迅速離開,只留下他一臉的不耐。很明顯的,每次我總希望能跟他做更進一步討論,但拉菲茲卻不喜歡如此。原來我希望我們至少能一起吃個晚飯,所以此刻,我的內心其實有點受到傷害,尤其是當我在馬車上翻出香煙盒裡那些紙鈔時,感覺更強烈。現在已經不可能悔恨了,這筆三位數的款項,明白的表示拉菲茲要讓我在他離開的這段日子裡過得舒舒服服。所以我也就乖乖到我的銀行里將他的謊言照本宣科說了一番,並安排明天存放他那箱銀器的事宜。而後我回到我們常去的俱樂部,盼望他會臨時出現,而仍能與我共進晚餐。結果還是令我十分失望,因為什麼事也沒有。這還算好,更大的失望還在後頭呢!次晨,我搭著四輪馬車按照原先的約定準時抵達。

「拉菲茲先生已經走了,先生。」一個行李小弟刻意壓低聲音沒好氣地說。

這人很得拉菲茲信賴,拉菲茲常給他小費,讓他幫忙跑腿,他跟我也算熟。

「走了!」我吃驚地重複道,「到什麼地方去了?」

「蘇格蘭,先生。」

「已經走了?」

「搭昨晚十一點十五分的火車走的。」

「昨晚!我以為他說的是今天早上十一點十五分的火車!」

我懊惱、痛恨地幾乎要扯爛衣服,對自己、對拉菲茲都憤怒不已,因為這件事我們兩個都有錯;但他對自己匆忙擺脫我,以及他喜歡草率了事的個性,絕對無話辯解。

「有沒有別的留言?」我慍怒地問著。

「只有關於這個箱子的事,先生,拉菲茲先生交代說,他不在的時候,你會來取走;而我也找了個朋友,一起來幫忙把它抬上車,它實在不是普通的重哎!不過拉菲茲先生和我兩個就可以抬得動它,所以我敢說,我和我朋友兩個人搬也就夠了。」

我自己倒是沒那麼關心它的重量,我更在意的是那個可惡的箱子外形太巨大了!我得在早上十點那種時間把它弄過俱樂部和公園哎!儘管我猛往車廂的角落裡躲,但是我既無法把自己藏起來,也撇不開和車頂上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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