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周五。
右腳傷處隱隱作痛,把黃飛弄醒。
燕子正在忙著煮速食麵。這已是中午。
昨夜,關於劉小陽的消息,使他倆倍受打擊。
劉小陽不是兇手,那麼誰是呢?
而後天,就是黃飛必須去自首的最後期限!
腳上的傷口,已經化膿。它讓黃飛每走一步都充滿痛苦。但肉體的痛苦,反過來又使黃飛得以保持頭腦清醒。
肖羽的日記,散亂地堆在桌上。
是的,在肖羽的日記里,還記載著第三個人。
但這個人,比劉小陽更為模糊不清!
在最後一本日記的最後一頁,因為沒有了空間,肖羽對這個人的描述可以說是嘎然而止。
2003年11月8日
陰,有小雨。
晚上無聊,和幾個同事到滾水迪廳玩。
這樣就認識了他。
他打著一條得體的領帶。他比黃飛高出大約半個腦袋。
本來還可以多寫,可惜紙不夠。等明天買個新日記本再補記吧。
關於這個人,就這麼小小的一段文字——
確切地說,才92個字。
或者更確切地說,肖羽在日記中關於這個人的記載只是短短一句話:
他打著一條得體的領帶。他比我高出大約半個腦袋。
在他們已知的日記中,羅盤、劉小陽還有這個「他」,是他們最應該找到的三個人。
羅盤是個好人,而且沒有做案時間。劉小陽已死,他死在肖羽的前面。
剩下這個「他」,卻是如此來歷不清去向不明!
但他們必須找到他,因為他出現在2003年11月8日,是他們已知的肖羽日記中最後一個男人。
「燕子,你還記得肖羽日記里的第三個人嗎?」
「記得,肖羽說他打了條不錯的領帶什麼的。」
「對呀。這個人會是什麼人?我們可不可以就這一點點文字描述,對他的情況進行分析推理?」
「黃飛,你腦瓜子好使,這是我一直都承認的。但關於劉小陽的分析推理,你可是輸得很慘啊!」
燕子不無嘲弄地說。
「是!我承認發生在劉小陽身上的事,我的推理與事實恰恰相反——可是燕子,如果分析的結果與事實恰恰相反的話,證明這個思路反而就一定是對的了。現在,我還願意再賭一把——賭自己的智力,也賭自己的運氣。我還要用推理來尋找真相,但我可以把理由講給你聽,你來挑毛病。如果我的推理站不住腳,那麼我願意認輸,我們另想他法!」
看來也只能這樣了。
燕子點點頭,說:「那你就試一試吧。」
黃飛清晰而緩慢地把這則日記又重讀了一遍。
2003年11月8日
陰,有小雨。
晚上無聊,和幾個同事到滾水迪廳玩。
這樣就認識了他。
他打著一條得體的領帶。他比我高出大約半個腦袋。
……
「你看,就幾十字而已。當然,以肖羽的習慣,剩下的內容她一定會寫得很詳細而具體,如果她覺得有必要。可惜——」
黃飛痛苦地道:
「2004年的日記本肯定在警官華天雄那兒。他們才不會這麼認真地研究死者日記呢!他們現在鐵定了殺人者就是我黃飛!」
黃飛嘆了口氣。
燕子也不說話。
他們陷入深深的思索之中。
爐肚的煤球在燃燒中,發出輕脆的「啪——啪」聲響。
這輕響,彷彿是黃飛大腦的細胞在分裂。
「他打著一條得體的領帶。他比我高出大約半個腦袋……燕子,我們先來集中分析這一句話。有了!——」
黃飛飛快地拿起筆,在一張紙上迅速塗抹著。
然後,遞給燕子。
燕子開始按黃飛寫的內容念:
他
男性
18歲——38歲之間
身高178cm左右
穿皮鞋
襪子不是白顏色的
不是長發
有正式工作,收入中等以上
「喂,黃飛,你也太武斷了吧!我可要逐一質疑了。」
燕子放下紙,開始一條一條提出自己的看法:
「『他』,當然是男性。這個我不反對。肖羽至少不會寫這麼低級的錯別字。」
燕子用眼掃一下紙張,接著說:「他怎麼就在18歲到38歲之間?我就見過初中生打領帶的。還有,國家領導人都七八十歲了,哪一天不是西裝革履一本正經?」
黃飛笑了。
「燕子,聽我來分析給你聽。千萬要記住,肖羽和這個男人是在迪廳認識的。出入迪廳的青少年固然也有,但滾水迪廳我曾去過,裡面連小姐都有,而且是謝絕未成年人進去的。蹦迪是種狂野的運動,人一到四十五十就蹦不動了。當然,我所說的18歲到38歲之間,是一個大概。」
黃飛接著補充了一句:
「一定要記住,我的分析是正常情況下的一種可能。60歲的老頭跑迪廳去消遣就絕對不可能嗎?當然會有可能,但由於情況極其特殊,所以不予討論。否則,就無異於較勁了。」
「身高178cm?就跟你拿尺子量過似的!憑什麼就非得是178?168、158就不行啊?我偏就相信這男人甚至是個侏儒!」
燕子對這一條最為質疑,所以反對的火力也最猛烈。
「回憶一下,肖羽個兒多高?」黃飛輕輕鬆鬆地反問燕子。
「肖羽?我又沒見過,怎麼知道?」
燕子臉上一臉茫然。
黃飛便繼續道:「在簡歷上,肖羽的身高清楚明白地寫著是165cm。經過我的研究,成年人腦袋的高度,一般都在25cm左右——不信現在就可以拿尺子量。這男人比肖羽高出半個腦袋,那他應該有多高?」
燕子一下子泄氣了,不情願地承認:
「那,就算是178cm左右吧。」
但是燕子還有些不服氣,把目光移向了下一條:
「穿皮鞋?理由是什麼?」
「這太好解釋了。打領帶的男人最平常的著裝是西裝,也有穿夾克打領帶的。但是,絕不可能腳穿拖鞋、布鞋、運動鞋而打領帶的!如果有,他就應該是對基本的社交禮儀都不懂,那就是特例。」
「嗯。」這一回,燕子終於認同了黃飛的推論。
於是,黃飛主動解釋下一個推論:
「正如剛才所說的,打領帶是有講究的。除了在運動休閑的時候,男人是不可以既打領帶又穿白襪子的。這要求當然比較高,但肖羽日記中的這位男士應該了解並遵守了這一點:別忘了,他打著一條得體的領帶。說明他的裝束是符合規矩的。另外還別忘了,肖羽是個有眼光較挑剔的人,她是在以嚴謹認真著稱的德國人開的公司里打工。」
燕子沒有吭聲,看來這一條也算通過。
黃飛便接著說:「正常情況下——我說的是正常情況下,穿西裝打領帶的男人,是不會留太長頭髮的。指揮家、鋼琴家頭髮會很長,但他們習慣打領結。」
燕子開口了:「最後一條,看來也就好理解了。穿著上這麼講究的人,應該不是失業好久的;能打得體領帶的人,收入應該也不會太低。」
然後,燕子不屑地對黃飛說:「黃飛,說穿了,這些東西幼兒園小朋友都能推論出來啊!特種兵,就這麼點能耐?」
黃飛又笑了:「燕子,事實往往就是這樣。看似簡單的答案,其實來自天才的論證。你不服,我就問你下一個問題:這個打領帶的男人,是幹什麼的?他在哪兒上班?」
這一問,使得燕子臉漲紅著,說不出話來。
是的,符合了上述條件的男人,在中國,何止億萬!
如果他們就此得出結論,他是一個——
18歲到38歲之間的男性,身高178cm左右。他的頭髮不長、穿著皮鞋和白顏色之外的某種襪子。他有正式工作,然後收入尚可。就是這麼一個人,殺死了一個女網友。
假設,他們現在通緝這個人。
結果是,這個城市有近十分之一的人將被投進監獄。
但這,並不說明這些推論無用。它們有用。因為它們能引出下面最關鍵的結論:
這個男人是幹什麼的?
他,到底在哪兒上班?
如果連這兩個問題都能找到答案,那他們就可以找到這個男人。
他是不是兇手,已經不重要。在肖羽的日記里,關於男人的記載當然不少,但那些人的面目都無比清晰,稍一分析就可以判定他們與肖羽之死無關。
劉小陽,一開始嫌疑最大,但終於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