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場

「差不多是五年前的事了,當時我住在棒球場旁邊,讀大學三年級。說是棒球場,其實沒那麼神乎其神,不過比荒草甸稍好一點罷了。大體有接手後方擋網,有投手投球踏板,一壘長凳旁邊有個記分牌,整個場地用鐵絲網圍了一圈。外場不是草坪,而是長著稀稀拉拉的雜草。廁所倒是有個小小的,更衣室和衣帽櫃之類就沒有了。球場的所有者是在這附近開一家大工廠的鋼鐵公司,門口掛著一塊寫有外來人員禁止入內字樣的牌子。每到星期六星期日,由鋼鐵公司員工組成的各個球隊便前來進行業餘棒球比賽。此外,這家公司還有一支正式的軟式棒球隊,那伙人平日也來此練習。所謂女子壘球隊也是有的。到底是一家喜歡棒球的公司。不過住在棒球場旁邊也不壞。我的宿舍緊挨在三壘長凳的後面。我住在二樓,開窗眼前就是鐵絲網。這樣,每當我無聊時——說起來白天差不多都夠無聊的——就獃獃地眼望業餘棒球比賽或正式棒球隊的練習打發時間。不過我住進這裡倒不是為了觀看棒球,這裡邊有個完全與此無關的緣由。」

說到這裡,小夥子止住話頭,從上衣袋裡掏出香煙吸了一支。

那天我同小夥子是初次見面。他寫一手別具一格的好字。我所以想見他,起初也是因為這手有魅力的字。不過他的字的魅力同世上常見的習字帖式的流麗是無緣的,相比之下,更屬於樸拙的有個性的那一類。字乃「金釘流」,一個個字左搖右晃,里倒外斜,不是這裡的筆劃太短就是那裡的線條過長。儘管如此,他的字還是有一種彷彿正在引吭高歌的雍容與大度。有生以來,我還從未見過如此漂亮和考究的字體。

他用此字體寫了以原稿紙來說七十頁左右的小說,用包裹寄到我這裡。

我這裡偶爾確有這樣的稿件寄來。有複印的,有手稿。本應該過一遍目再寫點感想什麼的,但我不大喜歡也不擅長這種方式——總之出於極端個人化的想法——所以總是裝上一封拒絕信寄還給本人。心裡固然感到歉然,可也不能從不對頭的井裡打水。

但是這個小夥子寄來的七十頁小說我卻不能不讀。一個原因就是——如上面所說——字寫得實在極具魅力。我無論如何都要知道能寫這麼漂亮的字的人寫的是怎樣一部小說。另一個原因是文稿所附的信寫得彬彬有禮,簡潔而坦誠。給您添麻煩,深感過意不去。生來第一次寫篇小說,卻不知如何處理。自己想寫的題材和已寫成的作品之間有很大距離,自己不明白這對於作家究竟意味什麼。倘有幸得到哪怕極短的評語,也將大喜過望——信中這樣寫道。考究的信箋考究的信封,錯字也沒有。這麼著,我讀了他的小說。

小說舞台在新加坡海濱。主人公是二十五歲的獨身工薪族,同戀人一起來新加坡休假。海濱有家專門的蟹餐館。兩人都特別喜歡吃蟹,加上餐館面對本地人,價格也便宜,於是一到傍晚便去那裡邊喝新加坡啤酒邊放開肚皮吃蟹。新加坡蟹有幾十種,蟹的吃法達上百種之多。

不料一天夜晚離開餐館返回賓館房間後,他肚裡極不好受,在衛生間吐了。胃裡全是白花花的蟹肉。定定地注視便盆里漂浮的肉塊的時間裡,他發覺它們似乎在一點點蠕動。一開始以為是眼睛的錯覺,可是肉的確在動。肉的表層宛如皺紋聚攏,一顫一顫地抖動。是小白蟲!幾十條和蟹肉同樣顏色的細小的白色蟲子浮上肉塊表面。

他再次吐了起來,胃裡的東西吐得渣都不剩。胃收縮成拳頭大小,連最後一滴綠色的苦胃液都吐了出來。這還不算完,他隨後「咕嘟咕嘟」喝的漱口水也盡皆吐出。但他沒有把蟲子的事告訴戀人。他問戀人有無嘔感,戀人說沒有。「你大概啤酒喝多了。」她說。「是啊。」他應道。然而那天傍晚兩人又在同一盤子里吃同一東西。

夜裡,男子望著沉沉酣睡的女子的身體,心想那裡邊恐怕也有無數條細小的蟲子在蠕動不已。

就是這麼一篇小說。

題材有趣,語言功底紮實,就生來第一篇小說來說甚是了得,何況畢竟字寫得漂亮。不過坦率地說,較之字的魅力,作為小說的魅力顯然等而下之。結構固然處理得不錯,但全然沒有小說應有的張弛起伏,完全平鋪直敘。

當然,我不處於能夠就他人的小說創作做出決定性判斷的立場,可我也看得出,他的小說帶有的缺點屬於相當宿命的那類缺點。總之是無法修改。小說里只要有一處特別出色的地方,便有可能(在原理上)以此為制高點提升到小說水平。問題是他的小說里沒有這個。拿任何一部分看都平板板一般化,缺乏撥動人心弦的地方,但這些又不宜向見都沒見過的人直言不諱。於是我寫了封簡訊連同原稿給他寄去,信里大致是這樣說的:小說非常有趣。刪去多餘的說明性部分認真加工修整一下之後,我想應徵投給某家雜誌的新人獎是妥當的。更具體的評論則超出我的能力。

一星期後他打來電話,說他雖然自知給我添麻煩,但還是希望一見。並說他二十五歲,在銀行工作。銀行附近有一家味道極美的鰻魚店,想在那裡請我一次,也算是對我寫評語的感謝。我決定前往。一來船已坐了上去,二來看稿給人招待鰻魚也讓我覺得稀奇。

從字體和文章的感覺,我暗自料想他是個瘦削的青年。不料實際見面一看,卻胖得出乎一般標準。話雖這麼說,卻也並非肥胖,只是肉的附著約略過分那個程度。臉頰鼓鼓的,額頭很寬,蓬鬆松的頭髮從中間往兩側分開,架一副細邊圓眼鏡。整體上顯得整潔利落,富有教養,衣裝的情趣也無可挑剔。這方面不出所料。

我們寒喧後在小單間相對落座,喝啤酒,吃鰻魚。這當中幾乎沒提小說。我誇他的字。一誇他的字,他顯得喜不自勝。他隨後講起銀行工作的內幕。他的話極為有趣,至少比讀他的小說有趣許多。

「小說的事已經可以了。」交談告一段落時,他辯解似的說道,「說實話,您寄回原稿後我又慢慢重看了一遍,自己都覺得不怎麼樣。改一改或許局部上能稍微好些,但同我想達到的效果相比,簡直天上地下。本來不是那個樣子的。」

「實有其事來著?」我愕然問他。

「嗯,當然實有其事。去年夏天的事。」他一副理所當然的神色,「除了實有之事,別的我也寫不出。所以只寫實有之事。從頭至尾全是現實中發生的事。可是寫完一看,竟沒有現實感。問題就在這裡。」

我回答得含糊其辭。

「看來我還是就這麼做銀行職員為好。」他笑道。

「不過作為故事確實夠獨特的,沒以為實有其事。我以為全是憑空想像呢。」我說。

他放下筷子,盯視了一會兒我的臉。「說倒說不好,我就是時不時有莫名其妙的體驗。」他說,「雖說莫名其妙,也並不是說不著邊際,說不莫名其妙也就不怎麼莫名其妙了。但對我來說,事情還是有點莫名其妙的,同現實多少有些遊離,也就是說,同在新加坡海濱餐館吃蟹吐出蟲子來而女孩卻太平無事安然入睡那件事差不多。說怪就怪,說不怪就不怪。是吧?」

我點點頭。

「那樣的事我有很多很多,所以才想寫小說。題材上手到擒來,按理多少都應當寫得出。可實際一動筆,我就覺得小說不該是這樣子的。假如擁有一大堆有趣題材的人就能寫出一大堆好的小說,那麼小說家和金融業就沒了區別。」

我笑了。

「不過能見面還是挺好的。」他說,「許多事情都透亮了。」

「也沒什麼好感謝的。還是讓我聽一下你所說的莫名其妙的體驗,哪怕一個也好。」我說。

他聽了顯得有點驚訝,喝一口杯里剩的啤酒,用紙巾擦了擦嘴角。「關於我的?」

「嗯。當然,如果你想為自己的小說創作留起來,那就另當別論了。」我說。

「不不,小說已經可以了。」說著,他在臉前擺一下手,「說是一點問題都沒有,我喜歡說的,只是光說我自己有些不大好意思。」

我說我倒更喜歡聽別人說,不必介意。

於是他講起棒球場的故事。

「棒球場外場後面是一片河灘,河對面的雜木林里零星建了幾座宿舍樓。地處離城區相當遠的郊外,周圍還剩有不少農田。一到春天,可以看見雲雀在空中來回飛舞。不過我住那裡的原因很難說有多少牧歌情調,而要現實得多庸俗得多。當時我被一個女孩迷得失魂落魄,但她對我似乎沒怎麼注意。女孩相當漂亮,腦袋聰明,總有一種讓人難以接近的氣氛。她和我同一年級,在同一個課外活動俱樂部。聽她的語氣,似乎沒有特定的戀人,但實際上有沒有我並不清楚,俱樂部其他人也對她的私生活一無所知。這樣,我就打算徹底弄清她的生活情況。只要弄清她的種種情況,我便可能抓住什麼把手,即使不成,至少也能滿足我的好奇心。

「我按俱樂部名冊上的地址,在中央線盡頭一個車站下車,又乘上公共汽車,找到她的宿舍。宿舍樓是三層鋼筋混凝土建築,甚是像模像樣。陽台朝南對著河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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