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本書中的故事冷峻殘酷。有些部分你也許會覺得不忍卒讀。倘如此,請你放心,有些部分我同樣覺得不忍下筆。每當人們問及我的創作時,我已經養成一個習慣,那就是用笑話以及具有幽默效果的個人軼事(這些軼事你不能完全相信;千萬別相信小說家關於自己所說的任何話)繞開話題。這是一種打岔方式,美國佬的祖上也許是這樣來回答此類問題的:這與你無關,夥計;與這樣的方式相比,我的回答稍微婉轉些。不過,在玩笑的背後,我倒是非常嚴肅地對待我的作品的,而且,自從我十八歲那年寫下第一部作品《長路漫漫》始,我就一直如此。

對於那些不嚴肅對待創作的作家,我少有耐心;而對於那些把故事一虛構藝術當成本質上陳舊過時的作家,我壓根兒就沒有耐心。故事虛構沒有過時陳舊,但它也不是文學遊戲。它是我們試圖理解生活和我們見到的周圍的恐怖世界的一種重要方式。它是我們回答「怎麼會是這樣的情形呢?」的方式。故事有時候表明——並不總是,但有時候——存在某種原因。

從一開始——甚至在那個我現在幾乎無法理解的年輕人在他的學生宿舍里開始寫作《長路漫漫》之前——我就感到,最好的虛構既是推進式的,也是狂暴式的。

它直擊你的面部。有時候,它對著你的面部吼叫。我從不抱怨文學虛構,通常,文學虛構關注的是平常情境下的非常人物,但是,既作為讀者又作為作者,我倒是更多地被非常情境下的平常人物所吸引。我想要在我的讀者身上激發出情感的、甚至是撕心裂肺的反應。使他們在讀書的時候思考不是我的做法。我強調這個意思,是因為如果故事足夠迷人、人物足夠逼真的話,一旦故事講完,書被擱置一邊(有時候如釋重負地),思考自會取代情感。我還能記得十三歲左右閱讀喬治,奧威爾的《1984》的情景。我帶著愈來愈深刻感受到的沮喪、憤怒和侮辱,拚命向前翻頁,儘可能迅速讀完那個故事,可這有什麼過錯嗎?尤其是自從我思考這個問題以來,一直到今天,每當某些政客(我正想到莎拉,帕琳和她那番自高自大的「死亡專家團」

的言論)說服民眾去相信白的就是黑的或者黑的就是白的,而且有所成功的時候。

以下是我所相信的別的一些東西:如果你正走進一處非常黑暗的地方——比如《1922》里威爾弗·詹姆斯位於內布拉斯加的農舍——你就應該帶上一盞明燈,用它去照亮一切。如果你不想看,看在上帝分上,你又為什麼冒險闖進黑暗呢?偉大的自然主義作家弗蘭克·諾里斯一直是我的文學偶像之一,四十多年來,我腦子裡一直記得他就這個議題說過的話:「我從不諂媚,我從不脫帽向時尚致敬,從不伸出帽子為著討些銀子。以上帝的名義發誓,我把真相告訴了他們。」

可是,斯蒂芬啊,你說,你已經賺了不少銀子,至於說到真相……那是個變數,不是嗎?不錯,我寫故事是賺到了一大筆錢,但是錢是個副作用,從來就不是目的。

為了金錢而寫虛構作品乃是勞而無益的蠢事。當然,讀者眼裡出真相。然而,談到虛構,作家唯一的責任就是在自己的內心尋求真相。這個真相不必總是讀者的真相,或者批評者的真相,但是,只要它是作家的真相——只要他或者她不屈從,或者不向時尚伸出自己的帽子——一切都好。對於刻意撒謊的作家,對於那些用無法令人信服的人的行為來取代人們真實行為的作家,我唯有蔑視。糟糕的寫作不僅僅是句法和觀察的問題;糟糕的寫作常常源自固執地拒絕講述人們的真實行為——面對事實吧,比如說,謀殺者有時會幫助老太太過橋。

在《暗夜無星》這部作品中,我已經竭盡全力,記錄人們在極端環境下可能做出什麼事,以及他們可能如何行事。這些故事中的人物不是沒有懷揣希望,但他們承認,哪怕是我們最甜美的希望(還有我們對同胞和我們生活的社會懷有的最甜美的期望)有時候也可能只是枉然,甚至經常如此。然而,我認為,他們還說,高尚並非最常見於成功,而是在於努力去做正當之事……而一旦我們沒有去做或者刻意迴避困難的時候,地獄就隨之而來。

《1922》受到題目叫做《威斯康辛死亡之旅》的一本非虛構書的啟發,此書是邁克·萊斯創作的,以拍攝到的威斯康辛州黑河瀑布小城的照片為主。這些照片傳遞出來的農村遠離塵囂、許多人物臉上流露的冷峻和貧困給我留下了印象。我要在我的故事中獲得那種感覺。

二零零七年,我行駛在84號州際公路,前往麻省西部地區的一次簽書活動的時候,曾在一個休息區停下,準備吃頓典型的斯蒂芬,金風格的健康飯食:蘇打和糖果棒。

我從點心棚里出來的時候,見到一位輪胎出了故障的婦女,正在急切地跟一名把車泊在旁邊車位的加長拖卡司機談話。他沖她笑笑,然後從卡車上下來。

「需要幫忙嗎?」我問道。

「不,不,我來吧。」卡車司機說道。

我確信,那位女士最終把輪胎給換了。

我買了根「三個火槍手」巧克力棒,而這個故事的構思最終變成了《大司機》。

在我居住的班戈城,有條叫做漢蒙德街支路的通衢大道,環繞機場。每天我走上三四英里的路,要是我人在城裡,我就經常從那條路出去。沿著支路大約走上一半,在機場柵欄旁邊,有塊沙礫鋪成的空地,這些年來,許多路邊小販在那裡搭起了小店鋪。我最愛的小販在當地叫做「高爾夫球傢伙」,他總是在春天露面。天氣轉暖的時候,「高爾夫球傢伙」就到班戈市高爾夫球場去撿那些被丟棄在雪地里的成百上千的高爾夫球。他把確實糟糕的球扔掉,餘下的就在支路的那一小塊空地上出售(他車子的擋風玻璃上畫滿了高爾夫球——而且畫得不錯)。有一天,我見到他的時候,腦子裡突然冒出《萬事皆平衡》的構思。

當然,我把故事背景放在德里,那是已故的、無人弔唁的小丑賓尼維斯的故鄉,因為德里就是班戈,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本書的最後一個故事是在讀完一篇關於丹尼斯·萊德爾,一個臭名昭著的BTK(捆綁、折磨、謀殺)殺人犯的文章之後醞釀的。在大約十六年的時間內,他奪去了十條人命——受害者大多是婦女,但其中有兩個是兒童。許多情況下,他把受害人的身份證件郵寄給警察。帕拉·萊德爾嫁給這個殺人狂魔三十四年,萊德爾是在威切塔地區犯案,住在該地區的許多人都不肯相信她竟然能和他住在一起卻還不知道他的所作所為。可我相信——確實相信——因此寫下了這個故事,來探索妻子突然間發現丈夫驚天駭人的嗜好究竟會出什麼事。

我寫下這個故事,也是為了探索要完全了解一個人是不可能的,哪怕是那些我們最最摯愛的人這一想法。

打住吧,我想我們已經在黑暗中待得夠久的了。樓上倒有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只要你抓住我的手,忠實的讀者,我會高興地把你帶回到陽光里去。我高興走到陽光里,因為我相信大多數人本質上是善良的。我清楚我自己就是這樣的。

我不能完全相信的反而是你。

緬因州班戈市,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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