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

1930年4月11日

內布拉斯加州奧馬哈市

木蘭花旅館

致有關人士:

我叫威爾弗雷德·勒蘭德·詹姆斯。我寫這封信坦白交代本人的罪過。

一九二二年六月,我行兇謀殺了我的妻子阿萊特·克里斯汀娜·溫特爾斯·詹姆斯之後,把她的屍體墜人一窖老井中隱匿了起來。我兒子,亨利·弗雷蒙·詹姆斯,幫助我實施了這個犯罪行為,但那個時候他才十四歲,無須承擔任何責任。在兩個月的時間裡,是我利用他的恐懼心理,打消他非常符合人之常情的種種反對意見,哄騙他參與了那場謀殺。比起犯罪這件事本身,我為哄騙他的做法更加感到懊悔。

其間的種種緣由,這份交代記錄會公諸於眾。

導致我犯下那該遭天譴的罪惡的原因始於內布拉斯加州赫明頓的那一百畝良田。

那塊地是我妻子的父親約翰·亨利·溫特爾斯在遺囑里留給她的。我想把它與我們在一九二二年就已經達到八十八畝的終身保有的不動產農場合併在一塊兒。可我那位打心裡就不喜歡農場生活(也不喜歡嫁給農民)的老婆想把這塊地賣給法靈頓公司,變換成現金。我問她是否真的願意在法靈頓屠宰廠的下風處過日子的時候,她告訴我,我們可以賣掉她父親的良田和我們的農場——我父親的、也是我父親他祖上的農場啊!我問她有了錢卻沒了地咋辦,她就說,我們可以搬到奧馬哈去呀,或者呢,乾脆到聖路易斯去開個門市。

「我決不會在奧馬哈生活,」我說,「傻子才住在城裡頭呢。」

照我目前所生活的地方來看,那句話想來真是諷刺,可我不會在此處久居的。

這一點我心知肚明,就如同我明白是什麼東西在牆裡弄出聲響來一樣。我也明白,當塵世的命數走到盡頭之後,我會在何處安身。我不知道地獄是否比奧馬哈更糟。

假如四周沒有美麗的鄉村環繞,恐怕奧馬哈城早就成為地獄了,它不過是座不停地冒煙、四處散發著硫磺臭氣的空落落的城市,滿城儘是像我一樣失魂落魄的人。

為了這一百畝地,我們在一九二二年冬天和春天爭得不可開交。亨利夾在當中,不過他倒更偏向我這一邊。他長相像他媽媽,但在對待故土的感情上,他更像我。

他是個順從聽話的孩子,絲毫也沒他媽媽那種傲慢無禮。一次又一次,他告訴媽媽,說他不願住在奧馬哈或別的城市,還說,只有她媽媽和我意見統一,他才會離開。

可是意見統一這一點,我們永遠都不可能做到。

我想到了訴諸法律。在這件事上,我作為丈夫,任何法庭都會堅持我有決定這塊土地用途和目的的權利。這一點我有把握。可我卻給一件事兒攔住了。倒不是擔心鄰居們的閑言碎語;我才不在乎鄉下人嚼舌頭呢。是別的。我心裡早已恨她。對。

我已經希望她死掉,這就是我沒去訴諸法律的原因。

我相信每個人心裡都住著另外一個人,一個陌生人,一個耍奸使詐的人。

一九二二年三月,赫明頓的天空是銀燦燦的,每塊田地都變成了雪紗一般,我相信,在那時,農民威爾弗雷德,·勒蘭德·詹姆斯心中那個耍奸使詐的人已經對我妻子下了判決,裁定了她的命運。這是宣判死刑的判決。《聖經》上說,不知感恩的孩子像蛇牙,可是,糾纏不休、不知感激的老婆比蛇牙還要銳利。

我不是惡魔。我曾試圖把她從那個耍奸使詐的人手中拯救出來。我告訴她,如果我們無法達成共識,她可以到林肯郡她母親那兒去住,一個往西離這兒六十英里的地方——這段距離夠遠的,算得上是分居了,雖然還夠不上離婚,但已表明我們的婚姻正在解體。

「然後把我父親的地留給你?」她問道,接著把頭甩向一邊。我對那種傲慢的甩頭動作早已厭惡到極點,她那時就像是匹馴養不到位的馬駒子,鼻子里還會發出嗤嗤聲。

「這種事永遠不會發生,威爾弗。」

我對她說,如果她堅持己見,我會從她手中把地買過來。這將不得不等上一段時間——八年,也許十年——但是,我會分文不差地把錢付給她的。

「一丁點一丁點地進賬,比一個子兒都沒有還要壞,」她應答道(鼻子又「嗤」的一聲,頭又來了個側甩動作)。

「這是每個女人都懂的。法靈頓公司馬上支付全部現款,而且他們打算給出的高價要比你的出手爽氣多了。我才不會住在林肯郡呢。那又不是個城市,只不過是個教堂比房子還多的村子。」

您明白我的處境了吧?您不會不懂她把我置於的窘境吧?難道我就不能博得您的一點點同情?不能?那麼就聽聽這件事吧。

那一年的四月頭上——據我所知,距今已經八年了——她滿面光鮮、神采奕奕地走到我身邊。她把大半天時間都泡在麥克庫克的「美容院」里,把頭髮做成厚厚的鬈子,懸在臉上,讓我想到旅館和客棧里的馬桶紙捲兒。她說她有了個主意,那就是把那一百畝良田和農場一起賣給法靈頓公司。她認為,為了得到她父親的那塊地,公司會一併買下農場,因為那塊地靠近鐵路線(也許她想得有道理)。

「然後嘛,」那蠻不講理的潑婦說道,「我們把錢分了,離婚,重新開始各自的生活。咱倆都清楚這就是你的心愿。」她說這話,儼然她不這麼想似的。

「哦,」我說了聲(像是要認真考慮這個意見),「那孩子跟誰呢?」

「當然跟我啦,」她說道,眼睛睜得老大老大。

「一個十四歲的男孩需要跟他媽一起過。」

就是在那一天,我開始做亨利的工作了,我把他媽媽的最新計畫告訴他。我們坐在乾草垛上。我一臉哀傷,用最悲傷的聲音,向他描述,如果允許他媽媽實施這個計畫,未來的生活會是什麼樣:他會怎樣失去農場和他的父親;他會在一個大得多的學校里念書;他所有的朋友(大多是自孩提時代起便認識)會被撇下;他會在一個嘲笑他、罵他是鄉巴佬的陌生人中為了一席之地打拚掙扎。另外一方面呢,我說,如果我們能夠抓住土地不放手,我相信到一九二五年之前就可以付清所有的銀行貸款,過上無債的幸福生活,呼吸甜美的空氣,而不是從早到晚眼巴巴地望著豬內臟順著從前清澈的小河漂流下來。

「現在,你有什麼想法?」在要多詳細就有多詳細地描繪了這個景況之後,我問兒子。

「和你一起住在這兒,爸爸,」他說,淚水順著他的面頰涌下。

「她為什麼非要這樣……這個……」

「你接著說,」我說,「講真話絕不是詛咒,兒子。」

「這個賤貨!」

「因為大多數女人都是賤貨,」我說,「賤是她們本性中無法根除的一個部分。問題是我們如何應對。」

但是,我內心那個耍奸使詐的人已經想到牛棚後面的那口老井了,那口井只是用來盛泔水用的,因為它太淺太混濁——只有二十英尺深,比閘溝深不了多少。現在僅僅是把兒子引到井的問題上。我不得不引導他,您當然明白這一點。我可以殺掉老婆,但必須拯救我可愛的兒子。

如果膝下無子嗣與你共享、然後繼承那一百八十畝或者一千畝土地,擁有它們又有什麼意義呢?我裝著在考慮阿萊特把玉米良田變成屠宰場的瘋狂計畫。我懇求她給我時間來習慣那個想法。她同意了。在接下來的兩個月當中,我做亨利的「工作」,使他接受不同的想法。這確實是要多困難有多困難。他雖然有她媽媽的長相(女人的長相是蜂蜜,你曉得的,引誘男人上蜂窩去挨蜇。)但是沒有她該死的倔性子驢脾氣。

只需要向他描繪一下今後他在奧馬哈或者聖路易斯的生活前景就行。我提出了就連這兩個擁擠的城市也不會滿足她這個可能性。她也許會覺得唯有芝加哥才合適。

「那時,」我說,「你也許會發現自己跟黑人一起上中學。」

他對他母親的態度變得冷淡了。她呢,經歷了一番努力——所有的努力都顯得笨拙,都遭到拒斥——試圖重新博得兒子的感情,之後便用冷漠來回敬了。我(更恰當地說,是那個耍奸使詐的人)為此感到慶幸。六月初,我告訴她,認真思考之後,我決定不讓她太平無事地賣掉那一百畝地;而且,如果毀滅和赤貧就是付出的代價,我會和她同歸於盡。

她倒是鎮定自若。她決定自己(法律嘛,我們都知道,會和掏錢的人交朋友)去諮詢律師。這一點我預料到了。我奚落她這個主張。因為她無法支付諮詢費。那時,我把我們擁有的一點現金攥得緊緊的。

當我要求時,亨利甚至把他的儲錢罐交給了我,所以她就連那麼一點兒錢也拿不到。

當然,她去了位於迪蘭的法靈頓公司的辦公室,覺得非常篤定(和我一樣)有利可撈的他們會幫她支付法律費用。

「他們會的,而她會贏。」在我們經常談話的地點乾草垛,我把這件事告訴了亨利。對此我並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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