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的委託人

原尞

作者簡介:

原尞,1946年生於佐賀縣島棲市,九州島大學文學部美學美術史科畢業。本名孝。曾任電影副導演、鋼琴演奏師。

30歲左右開始醉心於閱讀西洋偵探小說,特別喜歡錢德勒作品。1985年之後專事創作小說,88年以處女作《然後黑夜蘇醒》一炮而紅,闖出名號,不僅成為第2屆山本周五郎賞的最終後補作,還獲選為該年度日本最佳推理小說第二名(JICC出版局所辦專家票選活動)。之後又屢創佳績,如《我所殺害的少女》、《天使們的偵探》等,均為膾炙人口的傑作。

主要得獎歷:

《我所殺害的少女》:1989年第102屆直木賞。並獲選為該年度日本最佳推理小說第一名。

《十歲的委託人》描述的是「常人奇事」,也就是「平凡人遭遇的不平凡事件」。

作品的原名是《少年見到的男子》,同系列的長篇《我所殺害的少女》曾經榮獲直木賞,主角一樣是私家偵探澤崎。

通常我們說「少年少女」都是指十多歲的青少年,但日文的「少年少女」似乎年齡要更小些,相當於我們說「男童女童」。

此系列屬於「冷酷派文學」。大致上而言,這類小說的主角好像部很「酷」,或者很愛「裝酷擺酷」(莫非以為那樣較能吸引異性?),實際上,腦筋卻不頂好,也有人稱之為「肉體派」。如果作者把主角寫成神機妙算智慧超人,有如諸葛孔明再世、福爾摩斯重生,那就會被「人家」從這個派別里「踢」出去。

所以這類作品大都以「感人」取勝。但本篇除了「感人」之外,還有「極深刻的主題」,讀友仔細鑒賞之後,便可明白同系列作品為何能勇奪直木賞了。

那是梅雨季的一個星期五下午。一位少年拿著黃色雨傘站在偵探社門口,雨水正從他身上的鮮紅色襯衫和雨傘滴下來。

「勞動基準法」規定僱主不得僱傭未滿十五歲的兒童,如果是十二歲以下,當然更不能僱傭,即使是利用課餘或放假期間也一樣。但反過來說,未滿十二歲的兒童可否僱傭偵探呢?開給十二歲以下的兒童一張偵探費用的帳單,會不會被視為無效……當那名少年推開偵探社的門走進來時,我最先想到的便是這件事。

「幹什麼?」我壓抑內心的慌亂,問道。

少年只應了一聲「唔」,就垂下頭望著地面。辦公室的地板已經被他身上的水滴弄濕了一大片。

「如果你要惡作劇,我可每時間陪你玩。」我說。「如果要談正事,請把雨傘放在門外的長椅旁。」

少年依言照辦,然後走回來。

我很後悔剛才語氣沒凶一些,好讓他不敢在進來。我正在讀大竹英雄著的《布局要訣》,現在只好把空的香煙盒當成書籤夾在〈黑棋必勝的秀策流〉那一頁了。我吸的是沒有濾嘴的和平牌香煙。

「把門關上,坐到這椅子上來。」

我說完就站起來,走到衣帽櫃前拿出一條毛巾,拋給這位正要往客用椅子坐下去的少年。

「沒關係的,我不怕身上濕……」

少年拿著毛巾說。好象要把毛巾丟還給我。

「你這樣子,我看了都會感冒。快擦!」

少年聞言照做。

他的紅色襯衫下面是一條黑色短褲和一雙白色及膝,腳上穿的是帆布膠底的輕便型運動鞋,頭上戴著一頂「養樂多燕子隊」的棒球帽。

我心裡想:小孩子應該戴去年全日本職棒冠軍隊的帽子才對。

事實上,我在怯場,此刻我比十二年前因合伙人渡邊不在而獨自接下一件案子時更加不知所措。

「有何貴事?」我返回座椅,拆開一包新的香煙,拿出一根點燃。

少年停止擦拭身體,以認真的表情回答:

「要請你當保鏢。」

「什麼?有人欺負你嗎?該不是要叫我去對付那些欺負你的孩子吧?」

「不是當我的保鏢,是要請你去保護一個女人。」

「哦……女人?是什麼人?」

少年沉默片刻,以謹慎的語氣說:

「你肯答應嗎?」

他身高約一百四十公分,看來不過十歲左右,講話卻象個大人。那張被太陽晒黑的臉上,兩隻眼睛生輝,眼神正經而嚴肅。

他好象想起什麼似的,又補充說道:

「我身上有錢,你只要保護她到明天早上即可,那要多少錢?我這裡有五萬圓,不夠的話……」

「給我閉嘴!小鬼。」我說。「不準再提錢的事!我不想被一個象你這麼小的孩童僱傭。如果你再提起錢的事,我立刻把你踢出門外,知道嗎?」

少年似乎吃了一驚,毛巾掉到地上,又慌忙撿起來,然後才點點頭。

「你是小孩子,我是大人,你向我求助我當然儘力幫你,但是,假如你判斷你的父母或學校老師,或者警察伯伯對你更有幫助,那麼你應該去找他們,別來找我,這樣懂嗎?」

少年睜大眼睛瞪著我。他的表情看來很不老實,但不知是否真的如此,就象大人不一定全部是邪惡的一般,小孩也不一定全都是善良的。

「可是,這件事很荒謬,我又沒有辦法說得很具體,警方大概不會理我,所以我才來拜託你。」

我拿起便條紙說道:

「我姓澤崎……你叫什麼名字?」

少年似乎有點猶豫,但很快就回答道:

「我叫夏本大介。」

不知道是什麼原因,最近的小孩子名字都叫大介或大助。

「今年幾歲?念幾年級?」

「十歲,念淀橋第四國小五年級。」

「住址呢?」

「北新宿三段五十號,新宿第二國宅二零五室。」

「電話號碼呢?」

少年露出回想的神情然後告訴我一個電話號碼。區域號碼是北新宿方面的。我熄滅香煙,拿起桌上的電話,撥了那個號碼。

「你……」少年似乎要抗議但又馬上住嘴。

訊號響了四五聲,對方拿起話筒。

「喂,這裡是夏本家。」傳來了上了年紀的女性說話聲。可能是少年的母親或家裡的女傭。

「大介小朋友在嗎?」我問。

眼前的少年垂下頭,露出死心的表情。

「不在。他說要去找朋友玩,已出門去了……」

「那裡是淀橋第四國小五年級學生夏本大介的家嗎?」

「是的……請問您是哪位?」

我放會話筒向少年問:

「要我保護的那位女士叫什麼名字?」

少年抬起頭,好象已放下心來似的說道:

「她叫西田幸子。」

「這名字,我好象在哪裡聽過。」

少年露出不解的神情。這個年齡的小孩子大概不會認識那位歌星吧?

「她和你是何種關係?」

「什麼意思?」

「是你的親戚嗎?還是同學或女友?還是學校的老師?」

「都不是。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完全是陌生人。」

「哦……要請我當保鏢起碼要知道她人在哪裡吧?」

「恩,這個我知道,她好象在副都心一家叫『嬉有曲十七』的珠寶店上班,那裡位於『黑色大廈』的二樓。」

「好,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你要請我去保護她?」

少年點點頭,開始說明。他和普通小孩一樣,說話速度很快。

「今天下午老師們都要開會,所以中午就放學了。回家途中,我跟同學順路去『兜神社』廊內玩,忽然下起大雨,別的同學都跑回家去了,只剩下我跟正史。我們鑽進神社地板下方的空間玩了一會兒,雨停後,正史就回去了,因為我一回到家馬上就會被叫去上小提琴課,所以想在外面多玩一會再回去……這時候又下起雨來,我就拿出『金肉人』的漫畫來看,那是正史借給我的。此時有兩名男子跑到神社正門躲雨,並且開始交談。

「起先我沒有聽到他們在講什麼,但當我看完漫畫想要回家時,卻聽到其中一名男子說:『請你把西田幸子這女人做掉,她在一家叫嬉有曲十七的珠寶店上班,那裡位於副都心黑色大廈的二樓。』」

「他說『做掉』,是嗎?」

「是。」

「那是什麼意思?」

「那……不是殺掉的意思嗎?」

「恩,那麼,另一個人怎麼回答?」

「他問:『什麼時候?』第一個人又說:『希望在今天之內。』」

「然後呢?」

「他回答:『好吧!』」

「你看到他們的臉了嗎?」

「沒有,我聽了以後很害怕,一直躲在地板下……不過,其中一人走出神社時,我看到他的背影,只知道是個高高瘦瘦的男人。」

我想了一下。。少年以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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