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權

剛過八點半,電話鈴就響了起來。由於是星期天上午,比爾·查德威克還在睡懶覺。他不想接,但電話響個不停。鈴聲響了十次之後,他從被窩裡鑽出來,下樓去客廳。

「喂?」

「嗨,比爾嗎?我是亨利。」

是這條街上的亨利·卡彭特。他認識這個人,但不熟。

「你好,亨利,」查德威克說,「星期天早上你不睡懶覺嗎?」

「哦,不,」那個聲音說,「我通常去公園裡跑步。」

查德威克哼了一聲。這人會的,他心裡想道,一個閑不住的人。他打了個哈欠。

「大冬天的,一大早找我有事嗎?」他問道。在電話的另一頭,卡彭特似乎有點猶豫。

「今天早上的報紙,你看了嗎?」卡彭特問道。查德威克朝客廳門後的蹭鞋墊掃了一眼,他的兩份報紙還放在那裡,沒有打開。

「沒有,」他說,「怎麼啦?」

「你訂了《星期日信使報》嗎?」卡彭特問道。

「沒有。」查德威克說。電話里一陣長時間的停頓。

「我想你應該看一看今天這份報紙,」卡彭特說,「上面有關於你的事情。」

「哦,」查德威克說,他來了興緻,「說什麼了?」

卡彭特更加猶豫了,他的聲調明顯比較尷尬。顯然,他認為查德威克應該看過那篇文章,可以與他展開討論了。

「嗯,你最好自己先看看吧,朋友。」卡彭特說完就掛了電話。查德威克盯著嗡嗡作響的話筒,把它掛了回去。與所有聽說報紙上有文章提及自己但還沒有看到的人一樣,他感到很好奇。

他拿上《快報》和《每日電訊報》回到卧室,把報紙交給妻子,然後在睡衣外面套上一件高領毛衣,又穿上一條長褲。

「你去哪裡?」他妻子問道。

「到街上去買一份報紙,」他告訴她,「亨利·卡彭特說那報紙上有關於我的事情。」

「啊,你終於出名啦,」他妻子說,「我去準備早飯。」

街角的報亭只剩下兩份《星期日信使報》了。這是一份厚厚的有很多副刊的報紙,在查德威克看來,是一些裝腔作勢的人寫給裝腔作勢的讀者看的。街上很冷,他不願意在一大堆欄目和副頁里尋找,寧肯按捺住自己的好奇心,走幾分鐘回到溫暖舒適的家中再閱讀。他回到家裡時,妻子已經把橙汁和咖啡放在廚房的餐桌上了。

開始看報時,他才意識到卡彭特沒有告訴他版面的頁碼,所以他從一般新聞版面下手。在喝第二杯咖啡時,他已經把新聞看完了。他撇下文藝版,又跳過體育欄,只剩下彩色專版和商業評論了。作為倫敦郊區的一個小公司老闆,他選擇看商業評論。

第三版上的某個名字吸引了他的眼球——不是他自己的名字,而是一家公司。這個最近倒閉的公司曾經與他有過生意上的往來,而且令他損失慘重。文章刊登在一個自稱「調查版」的專欄里。

看著看著,他放下咖啡,張大了嘴巴。

「他不能這麼說我,」他囁嚅道,「根本不是那麼回事。」

「怎麼啦,親愛的?」他妻子問道。顯然,她注意到了丈夫臉上的驚訝表情。他默默地把報紙摺疊起來遞給妻子,以便她馬上就能看到那篇報道。她仔細地讀著,讀到一半時,發出了一聲短促的喘氣。

「太可怕了,」看完後她說,「這傢伙暗示你在某種程度上參與了一場欺詐。」

比爾·查德威克已經站了起來,在廚房裡踱步。

「不是暗示,」他說,已從吃驚轉為憤怒,「而是在明說。結論是不言而喻的。該死,我以前上過他們的當,被蒙在鼓裡。我信任他們,才銷售他們的產品。他們倒閉,我與其他人一樣損失慘重。」

「這對你有什麼傷害嗎,親愛的?」妻子問道,一臉憂心忡忡的樣子。

「何止傷害?這簡直要了我的命,而且根本就不是那麼回事。我都從來沒見過這篇文章的作者。他叫什麼名字來著?」

「蓋洛德·布倫特。」他妻子看著文章的署名說。

「可我從來沒有見過他,他也從來沒與我聯繫或核實過。他不能那樣污衊我。」

星期一下午,當他與自己的律師私下商談時,用的也是同樣的表述。律師表示看了那篇文章後他也感到非常厭惡,並且深表同情地傾聽了查德威克的解釋——關於他與那個最近遭清算的銷售公司的關係和事情的真相。

「從你所說的情況來看,這篇文章顯然對你構成了初步的誹謗。」律師說。

「那他們就得撤回這篇文章,而且還要道歉。」查德威克憤然說道。

「原則上是的。」律師說,「我認為,作為第一步,最好由我代表你給編輯寫一封信,解釋說,我們認為你受到報社一位僱員的誹謗,要求撤迴文章並致以道歉。當然,致歉信要刊登在顯眼的位置上。」

最後,他們確實這麼辦了。兩個星期過去了,《星期日信使報》的編輯部杳無音信。這兩個星期中,查德威克不得不忍受著手下幾名員工的異樣眼光,儘可能避開與他有業務聯繫的人;兩份本來有望簽訂的合同也泡湯了。

終於,律師收到了《星期日信使報》的回信。信件是由一位秘書代表編輯簽署的,其調子是客氣的回絕。

回信說,編輯已經認真考慮過代表查德威克先生的律師函,並且準備在讀者來信專欄里刊登查德威克先生的信函,但報社有權對該信件進行編輯。

「換句話說,就是要把信件改得面目全非。」在再次面對律師坐下後,查德威克這麼說,「這是回絕,難道不是嗎?」

律師考慮了一下,決定實話實說。他認識這位當事人已經好多年了。

「是的,」他說,「是回絕。之前,這種事情我只與國家級報紙打過一次交道,但這封信件是一篇相當標準的回覆。他們不願意公開聲明撤迴文章,更不用說賠禮道歉了。」

「那我該怎麼辦?」查德威克問道。

律師出了一個主意。「當然,還有報業協會,」他說,「你可以向他們投訴。」

「他們會怎麼處理?」

「他們也處理不了什麼。他們接受的申訴,大多是由於報紙在出版時的疏忽或記者的不實報道引起的無關痛癢的異議。他們會避開誹謗投訴,把皮球踢給法院。不管怎麼樣,他們最多指責一番。」

「報業協會不會要求堅決撤迴文章並道歉嗎?」

「不會。」

「那還有什麼辦法?」

律師嘆了一口氣。「恐怕只能打官司,向高等法院起訴誹謗罪,要求損害賠償。當然,如果法院真的發出傳票,那麼報紙也許會阻止事情升級,從而可能會刊登你所要求的賠禮道歉。」

「會嗎?」

「也許會,也許不會。」

「但他們應該這麼做。這是非常簡單明了的案子。」

「實話告訴你吧,」律師說,「在誹謗案中,根本沒有什麼簡單明了。一方面,實際上還沒有誹謗法。或者說,它只歸屬於習慣法。幾個世紀來,有許多判例。這些先例也許可作不同的解釋;而你的案例,或任何案例,都與以往的先例在細節上有某些微妙的不同。」

「另一方面,人家還會爭議你當時的神志狀態和思維狀態,即在特定情況下,一個人的感知是明白的還是無知的,你懂我的意思嗎?」

「是的,我想會是這樣,」查德威克說,「但當然,我用不著去證明自己是清白的吧?」

「實際上,你要這麼做。」律師說,「嗯,你是原告,報社、編輯和蓋洛德·布倫特先生是被告。你必須證明,在你與最近被清算的那家公司往來的時候,你不知道它不可靠。只有這樣,才能表明你是被人含沙射影,受到了誹謗。」

「你是不是建議我不要起訴?」查德威克問道,「你真的要我接受那傢伙未經核實就發表的謊言嗎?你真的要我不管自己生意的死活也不去投訴?」

「查德威克先生,讓我坦率告訴你。有時候,人們勸我們這些律師去鼓動我們的當事人告這個告那個,因為這麼做我們就能掙到大筆律師費。實際上往往恰恰相反,通常是訴訟當事人的朋友、妻子、同事等慫恿他去起訴。他們當然不用承擔訴訟費,對於外行人來說,一場好官司就像吃麵包看馬戲那麼有趣。我們搞法律的,對於訴訟的費用,那是再清楚不過了。」

查德威克仔細考慮了一下訴訟費的問題,這事情他以前倒是很少考慮。

「費用會有多高?」查德威克平靜地問道。

「會毀掉你。」律師說。

「我本以為在這個國家,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查德威克說。

「理論上是的。現實中,常常很不相同。」律師說,「你是富豪嗎,查德威克先生?」

「不是。我只做一點小生意,這年頭做生意如同走鋼絲,隨時可能破產。我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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