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公寓的鑰匙

報紙報道:在卧鋪特快「日本海2號」列車上,被殺害的廣野列車員的遺體告別儀式在大阪鐵路管理局舉行。

秋田縣警解剖並保存的遺體由廣野的家屬帶回大阪。

解剖結果,推斷死亡時間是下午七點至八點。上田列車長在6號車廂盡頭髮現廣野的屍體時是七點四十分。因此,被殺時間是七點至七點四十分之間。

秋田縣警詢問了在那個時間上車鋪放卧鋪的設備公司的人員,但沒有目擊者。下午六點,去5號車廂的廣野被害之前可能和那位乘客是在火車連接處談的話。他們交談了一個多小時,談話一定非常愉快,要不就是對方很有吸引力。也許,這兩個因素都有。這是秋田縣警的分析。

國鐵將廣野之死以因公殉職處理,並公布了。因是在跟車過程中被害的,這樣處理也是理所當然的。

廣野的死因是一起殺人事件,所以新聞界也大張旗鼓地報道了這一消息。

十津川看了新聞報道。上面還登有面對鮮花裝飾著的祭壇焚香的家屬的照片。廣野的遺孀有三個孩子。報上還登載了同是跟「日本海2號」的上田列車長說的話:「我真希望早日逮捕犯人。」

「有三個孩子呀!」有孩子的龜井嘆了一口氣,這也許是將心比己之嘆吧。

做警察工作危險是很大的,比起鐵路職員來,危險大得多。龜井和十津川每次追查兇犯時,總會感到死亡的危險。

「她的孩子怎麼樣了呢?」十津川放下報紙,將目光注視著天空,說。

「『她』是指……?」龜井反問了一句,又說:「噢,就是深見早苗五年前在『日本海』列車上生下的孩子吧?」

「是呵,聽說是個男孩兒。如果活著,該有五歲了,當然,也該有個名字了。」

「不過,孩子肯定不在她東京的公寓。難道也沒放在京都娘家嗎?」

「是呵。」

「你覺得那孩子死了嗎?」

「噢,要麼是死了,要麼就是讓什麼人帶走了。或許,就是因為這孩子,才發生了這些殺人事件。」

「是醜聞?」

「我想這或許是條線索。」

「為了弄清這個問題,所以想見見深見早苗本人。」龜井說。

當然想見她本人了,可她在哪裡呢?

十津川把新瀉縣警電傳來的報告給龜井看。龜井大致瀏覽了一遍,說::「深見早苗在新津下車後,在開花溫泉住了一夜?」

據新瀉縣警說,看見她在旅館和誰聯繫過,是用電話。對方是男人的聲音。

「後來深見早苗去了新瀉,這是可以肯定的。」

「是呵,我覺得她在新瀉和那個男人見了面。」

「問題是那個男人的身份和這之後深見早苗的行蹤。我在想那個男人和在請水谷公園發現的屍體是不是同一個人?」

「嗯,有這個可能。」

「莫非深見早苗必須隱居,為此她需要一大筆錢。所以想賣掉新宿的公寓,得到一筆錢。她在新瀉把錢、公寓登記證和印章交給了那個男人,委託他賣掉。」

「那個男人在東京找到買主,約好在那個旅館見面?」

「是這樣。但是,來的不是買主,而是罪犯。這樣設想是合理的。」

「是呵。可要緊的被害人的身份尚且不明,還必須繼續調查。」

「指紋調查怎麼樣?」

「據說在前科者卡片中沒有。」

「是嗎?」

「我總覺得罪犯是把可以證明死者身份的東西全部拿走了,而公寓登記證、印章等則原封未動。」

「是不想讓人知道被害人的身份嗎?」

「是的。」

「可是,公寓登記證,深見早苗的章卻原封不動,又是,為什麼呢?難道從深見早苗這條線上,不可能查明死者的身份嗎?」龜井歪著頭說。

「此外,還有更奇怪的事。和深見早苗有關的人,迄今為止,已有好幾個被殺了。廣野列車員是這次被殺的。護士長和急救隊員都是在一月假造事故中被殺的。我不認為是深見早苗殺了這三個人。假定另有罪犯,那麼,這個罪犯不想封深見早苗的口嗎?然而,事實上深見早苗卻活著,這是為什麼呢?」

十津川和龜井又一次來到西新宿深見早苗的公寓。他們請配鑰匙的人開了門,進到裡面。因是十一層樓的房間,所以從窗戶向外眺望,景緻很美。

「據說這房間是成城的山崎孝一給她買的。」龜井說。

「是的,不過……」

「既然是太平洋電器公司的部長,不是有相當可觀的收入嗎?太平洋電器公司是家大製造商呵!」

「也許吧。」

「難道不是因此,深見早苗才把山崎家當作自己的住址寫上了嗎?她要讓山崎不痛快嘛。」

「可買了這麼豪華的公寓呀。」十津川說。

「深見早苗在列車上生下了山崎的孩於。對山崎來說,是一個大丑聞。這會危及他太平洋電器公司部長的地位。因此,他把孩子藏在什麼地方,並給深見早苗買了這套公寓,就是說要她安靜。在早苗看來,雖然得了公寓,卻失去了孩子,她很氣憤,因此,偏要惹人討厭地把山崎家寫成自己的住址。」

「從道理上講行得通。」

「不對嗎?」龜井以失望的神情問道。看起來,十津川對他的分析不太感興趣。

「不會有這樣的事。」十津川說。

「警部好象另有考慮?」

「我認為山崎這個人沒有瞞著妻子養情婦的膽量。而且,也沒有輕而易舉地買公寓送人的財產。雖說是部長,我看也是個靠工資生活的部長。」

「那麼,你認為山崎孝一和事件完全無關嗎?」龜井問。

十津川擺擺手,說:「我認為有關係。如果沒有關係,深見早苗就不會把他的住址當成是自己的住址寫了。」說完,他把視線轉入房內,說道:「鑰匙是怎麼回事呢?」

「這所房子的鑰匙嗎?」

「是呵,一般有兩把吧。」

「是的。我想有一把是深見早苗本人拿著的。」

「那麼,另一把呢?在清水谷公園被殺的男人帶有登記證和印章,卻沒有鑰匙。」

「是呵。」

「想起來很奇怪。買主當然要看房間,可如果沒有鑰匙,就不能看房間。因此,是否可以設想死者帶有鑰匙呢?」

十津川和龜井再次將室內的每一個角落搜巡了一遍,但是,沒有發現房間的鑰匙。

不知房主深見早苗拿著幾把鑰匙。一般房間有兩把鑰匙。可很容易配製。十津川自己就曾掉過一把鑰匙,後來在街上的鑰匙店配了一把。

也可以反過來想,配的鑰匙也丟了,只剩一把。但是,既使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委託被害人賣掉公寓,那麼也應該把鑰匙連同登記證、印章一起交給對方。因為買主肯定要看房間。

「找不到呵。」十津川自言自語地說。

「那麼,是犯人拿走了鑰匙?」

「只能這樣想了。」

「但這是為什麼呢?」

「或許,是為了進這屋子吧。除此之外,沒別的理由嘛。」

「可是,警部,這房子我們已仔細地搜查過了呀。無論怎樣搜查,也沒有發現對破案有用的東西。沒有信件和照片。犯人在這房子里想找什麼呢?」龜井一面環視著房間一面說。

正如龜井所言。十津川他們想知道和深見早苗有關的人的姓名,可是,可以作為線索的信件和照片一類的東西一點也沒有。可能是被深見早苗本人或別人燒掉了。既然如此,犯人為什麼還要拿走鑰匙呢?

「龜君的問題提得很重要。假定罪犯進過這房間,其目的又是什麼呢?」

「我還記得上次搜查時的樣子,這次好象沒有掉什麼呀。」龜井這樣說著,又打開三面鏡的抽屜查看。

十津川也回想著上次搜查這房子時的樣子,正如龜井所說,好象沒丟什麼。

「請指紋鑒別人來檢查屋子裡的指紋吧?」龜井回頭問十津川。

「不,沒有用。即使罪犯拿了鑰匙,進了房間,也不會幹留下指紋這樣的蠢事。肯定是戴了手套進來的。」

「是呵。」龜井也同意。

十津川認為,把人肯定是在清水谷公園殺了人後,拿到公寓的鑰匙,才進了房間的。而且,一定拿走了什麼。當然,肯定是對犯人或操縱犯人的人不利的東西。此外,犯人沒有什麼理由非進這公寓不可。如果是和深見早苗生孩子的那個男人,那麼,可以認為,他想拿走可能暴露自己身份的東西。因為這和殺人事件相關連。

十津川再次搜查了室內。那個出資的男人在這間屋子裡放過什麼可以證明自己存在的東西呢?如果這東西還留著,他無論如何是要拿走的。

可能是男人的睡衣、衣物或化裝用品。可是上次搜查時,壁櫃和衣櫃里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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