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種證言

——逃至對面人行道的被告因口渴而跑進正要關上店門的安藤水果店,毆打店內的安藤常(六十八歲),並趁該女倒地之際搶奪現金約六千圓及兩顆蘋果後逃走——

佐佐木和安藤常一起走進水果店內。

十津川等人也聚集到門口觀看。

濱野仍在不停拍照。佐佐木好像無動於衷,但六十九歲的安藤常被鎂光燈弄得直眨眼,不久似乎已無法忍耐,以高亢的聲音大喊:「不要再拍了!」

佐佐木雙手端槍,慢慢環顧這間他自己做出來的店。

「這裡跟你的店有何不同?」

「等一下,我看看。」

安藤常在店內迅速繞行一圈,查看架上的罐頭。她的腳步敏捷得不像一個六十九歲的老婦人。

「嗯,大致上完全一樣。」

「那我就放心了。現在問你,案發當時,你是獨自一人看店看了一整天嗎?」

「是的,因為兒子和媳婦都到媳婦娘家去了。」安藤常嘟著嘴說。

十津川在酒吧時曾聽說這個老太婆心腸很壞,又很倔強,時常跟媳婦吵架,看來這是真的。

「是在你正要關上店門時發生的嗎?」佐佐木的語氣比對待其他證人時要溫和得多,大概是因為對方是老太婆的關係。

十津川忽然想:這個老人在巴西究竟過著怎樣的生活呢?不難想像,一定是千辛萬苦。那張古銅色的臉孔、堅毅的表情以及額頭上那些比普通人更深的皺紋都在訴說他的辛苦。他能在一座孤島蓋這些建築物,顯示他在巴西事業有成,但他的私生活一定十分寂寞。正因為如此,他才會在回到日本之後,為了十多年沒見過面的兒子投下全部家產,甚至不惜犯下綁票罪名。

安藤常搖晃著矮小的身軀答道:「是的,那時我正要關上店門。」

「十二點多了,店門還開著,不是太晚了嗎?」

「那是我的事。」安藤常撅起嘴巴說。

「你平常總是開到那麼晚嗎?」

「我開到多晚,跟那件殺人案有何關係?」

「不曉得,但我想多知道一點。」

酒吧老闆娘插嘴道:「老太婆是因為賭氣才開到那麼晚的。」

她說得很大聲,好讓所有人都聽到。

「是什麼原因?」佐佐木回頭問三根文子。

安藤常默默地瞪著文子。文子沒理她,對佐佐木說:「她一天到晚抱怨說,兒子和媳婦老是很早就關上店門休息。開到八點她還說太早 。那天她媳婦也是為了這件事跟她吵架而跑回娘家去,她兒子便去接她媳婦,所以只剩她一人。她因為賭氣,就放意開到很晚。其實開到深夜的水果店是沒有客人會上門的。」

「胡說八道!」安藤常尖聲大叫。

十津川想:這兩人平常交情大概很壞。由於他不住在這條街,所以也不知道誰對誰錯。

是因為安藤常太固執,文子才討厭她嗎?還是安藤常本來就很討厭風塵女郎呢?

「她說得對嗎?」佐佐木問安藤常。

「是沒錯,但那又怎樣?商店開到深夜不行嗎?」安藤常以嘔氣的聲音說。攝影師濱野在一旁微笑。十津川看看十字路口,岡村精一依然未出現,到底跑到哪裡去了?

「我知道原因就行了。」佐佐木說。「當你正要關門時,兇手跑進來,是嗎?」

「是的,就是令郎,他是殺人兇手!」

「可是,當他跑進來時,你並不認為他是殺人兇手吧?你又沒有目擊到殺人,你的眼鏡度數很深,從這裡應該看不到對側人行道的陰暗處吧?」

「沒這回事,我看得到!」

「那就來實驗看看。」佐佐木走到山口旁邊,小聲說道:「你去站在剛才用粉筆畫的圖案上面,站著就好,什麽都不要做。」

山口點頭,往大街對面跑去,站在人行道的陰暗處,面向這邊。

「你知道他現在舉的是哪一隻手嗎?」佐佐木問安藤常。

安藤常眯著眼睛看了一會兒,說:「是右手,對吧?」

佐佐木微笑了。這實驗證明了安藤常的視力很差。

安藤常似乎也發覺了,她以後悔的眼神瞪著佐佐木說:「我知道了,不錯,我是不能看清楚對面的情況,但那時衝進店裡來的那個人,他的臉孔我看得很清楚,也記得很清楚!」

「我兒子跑進來後做了什麼?」

「他拿起擺在前面的蘋果,拿了兩顆,很快地塞進上衣口袋中。」

「然後呢?」

「我當然叫他付錢了。」

「你那時不認為他是殺人兇手吧?」

「咦,什麽意思?」

「如果你認為他是兇手,那你一定會心生恐懼而不敢要求他付錢,不是嗎?」

「唔,沒錯。」安藤常以十分勉強的態度點頭道。

佐佐木繼續說:「也就是說,我兒子當時看起來不像一個殺人兇手,他的瞼上和衣服上並未沾染血跡,表情也沒有恐懼的樣子,對嗎?」

「是沒有沾到血跡,但臉部似乎在抽搐,而且我馬上就知道他是兇手了。」

「為什麼?我兒子不是在巡邏車到達以前就跑掉了嗎?」

「因為是他本人告訴我的。」

「我兒子對你說,他是殺人兇手,是這樣嗎?」

「是的。」

「可否請你詳細複述一遍?」

「我說:『付帳呀!』他說:『死老太婆!』」

「就這樣嗎?」

「還有,接下來他說:『閃到一邊去!我剛才殺了人,你可別羅唆!』然後就把我打倒在地,搶了當天銷售總額六千圍,並且帶著兩個蘋果逃走。」

「錢放在哪裡?」

「在這個竹簍里。」

安藤常望著一個從天花板上垂下來的竹簍說。當然,現在那裡沒放線。

佐佐木想了一下,看著安藤常說,「你剛才說的都是事實嗎?」

「當然了,我對警察也是這麽說,在法庭上也是這麼說。」

「我再確認一次,當晚你要關店門時,有一名男子跑進來,他真的是我兒子沒錯嗎?」

「我在燈光下清清楚楚看到他的臉,這總不會錯吧?在警局指認時,我只一眼就認出來了。他是個遊手好閒的年輕無賴,叫佐伯信夫。」

「好,就當作是我兒子。他恐嚇並毆打你,然後搶走銷售所得六千圓及兩顆蘋果,對嗎?」

「對。」

「當時蘋果一顆值多少錢?」

「一百三十圓。」

「那麼,兩顆就是兩百六十圓。」

「這我會算。」

「這件案子真是不可思議,警方和法院都認定我兒子偷了被害者的錢包,但是當警方逮捕他時,那個錢包里裝的是五萬三千五百圓,也就是一萬圓的五張,一千圓的三張,五百圓的一張。另外在他的外衣口袋裡有一百圓的硬幣六枚,十圓硬幣九枚,總共六百九十圓。這些數目在警方的筆錄上都有記載,這樣一來,不是很奇怪嗎?」

「我不懂你的意思」戴著眼鏡的安藤常直眨眼。

「你應該懂。」佐佐木盯著老婦人的臉說。「首先,既然我兒子有這麼多錢,為何連區區兩百六十圓的蘋果都不肯付帳?其次,他身上的現金數目和你說的六千圓並不一致。五萬三千五百圓的話,你那六千圓必定不包括在內。那六千圓應該都是千圓紙鈔或是五百圓紙鈔吧?」

「他一定是去洗鴛鴦浴而花掉了。」

「錯了!我兒子是第二天早晨在賓館被捕的,他到達賓館時是深夜一點整,根本沒有時間去洗鴛鴦浴!」

「那他一定是拿那六千圓去付旅館費了。」

「錯!那家賓館是要離開時才結帳的,他在付帳以前就被捕了。」

「你到底想說什麼?」安藤常露出歇斯底里的樣子。「我被兇手毆打,並且被搶走兩顆蘋果和當天銷售所得六千圓,這些都是事實呀!」

「還有一件事,我從這一區的信用合作社一名收款員那裡打聽到一件有趣的事。這個信用合作社采每日定期存款制,每天晚上八點,收款員會來商店街收取當天銷售所得做為存款。這名收款員說,那天他來這裡時,你向他說當天一毛錢也沒賺到。由於這種事十分罕見,所以他記得很清楚。當時他覺得很奇怪,就看了一下那個竹簍,裡面的確一毛錢也沒有。」

「……」

「那麽,你說的那六千圓收入是哪裡來的?」

「是從晚上八點到打烊之間賺來的。」

「哦!」佐佐木苦笑道。「從早上到晚上八點,一毛錢也沒賺到!但是從晚上八點到十二點之間,卻突然生意興隆,賣了八千圓的水果,是這樣嗎?」

「不錯!」

「那就奇怪了。」山口此時嘟著嘴向安藤常說。「那天傍晚五點左右,我不是向你買了五百圓的橘子嗎?當時還有別的客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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