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八點鐘,我打電話到屈拉文庭大飯店。「我要接葛達芬的房間。」我說。
「請等一下。」接線生說。等了一下,她說道:「我們這裡沒有姓葛的住客,對不起。」
「請問有沒有這樣一個姓名預定要住進來。」我趕快問。
「查過了,沒有。」
「請你接一下行李間管行李的好嗎?我要知道一下她有沒有行李寄在那裡,準備等一下住進來的。」
「請等一下。」經過駁線一位男性職員道:「哈啰。」
我問:「請問你是不是經管行李的?」
「沒錯。」
「一位葛達芬有行李留在店裡,她有住店或是拿走行李嗎?」
「沒有,先生。行李仍留在老地方。」
「好吧,我想她來晚了一點,謝了。」
費律師的謀殺案來不及上第一版晨報,但是廣播電台沒有漏掉任何一點消息。
費律師,住在好萊塢比佛利山最豪華住宅區,在一次激烈口角後,他被人以點三八口徑轉輪槍子彈射中心臟,兇手逃離現場。
一位鄰居聽到吵架聲,也聽到槍聲,他立即通知了警方。警方以無線電通知巡邏車,巡邏車到達現場時,事實上只在出事後的幾分鐘。屍體是在二樓書房被發現的。兇手已經逃走。
費律師是位有錢的鰥夫,自稱已半退休,但是很多顧客仍把他列為第一想聘請的法律顧問。
出事時房子里沒有傭人。
警方發現後門沒有鎖,而且沒有關上,是半開的。門上有彈簧鎖。在門外的人要拉門才能鎖上。
這一區的房子與房子之間相隔很遠,隔開的地方除了小道外,每家都有修剪整齊的草地。鄰居都是各家管各家的事,不太往來串門子的。吵架聲和槍聲之外,警方在附近問不出什麼線索。
有一位鄰居,他認為見到一輛車,車中至少有一個男人,曾經在出事前停在費家門口,車子並沒有熄火。這位鄰居先生當時正在溜狗,就是因為車子沒有熄火,他才注意了一下。即使如此,他也不過看了車子一眼而已,他沒記住車子是什麼牌子,什麼年分,甚至什麼顏色。他只知這一位中年或少年的男人坐在車子前座,衣著十分整齊。
警方認為費律師是在二樓書房與人談生意,坐在書桌後椅子上時被人開槍致死的。
子彈來自近距離。由於一點也沒有掙扎的跡象,相信兇手是律師的熟人。可能是事先有約,律師親自接待進入書房的。
聽到爭吵的鄰居告訴警方,他聽到費律師在說:「少給我唬人,那警……」
接下來的就是槍聲。
槍聲後緊接著的是一個女人的尖叫聲。
報案的鄰居本來無法確定那一聲響聲,到底是槍聲或用力碰上門的聲音,不過由於那一聲女人尖叫聲,他決定立即報警。
我回偵探社,假裝無事地走進柯白莎的辦公室。
「有什麼要緊事嗎?」我問。
「什麼也沒有,你和鄧邦尼聯絡上了嗎?」
我搖搖頭。
白莎生氣地說:「他一直說要你儘早給他回電。」白莎打開抽屜,拿出一張有邦尼電話的名片,拿起電話叫接線小姐接這個電話。
過了一下電話接進來。
白莎快速定一下心,臉上硬擠出一點笑容,拿起電話,另一隻手還舉起來輕輕拍著自己頭髮。她用自認為最親切甜蜜的聲音道:「哈啰。」
她的臉色突然轉變,「豈有此理,為什麼不在?」她說:「你號碼打對了沒有?沒錯,是這個號碼?」
「也許他出去吃早飯了。過半小時再打電話找他一次。」
我說:「我們試過和他聯絡了。他也不該苛求什麼了。」
「當然,」白莎道:「不過我們不知道電話裝在哪裡的。看來該是他住的地方。過半小時試一下,你會在這裡嗎?」
「我會進進出出的。」我告訴她。
「有關這件事你,調查得如何了?」
「不過如此。」
「查到什麼沒有?」
我說:「目前尚不到做報告的時候,不過廣告的目的,絕對不是真要為車禍找一個證人。」
「這種事?!」白莎問。
我點點頭。
「別傻了,唐諾!他們一定急著要找一個證人,否則為什麼出三百元說要找個證人?」
「這個證人要宣誓作證福特車硬闖紅燈,撞上凱迪拉克。」
「當然,誰會付錢去找一個對自己不利的證人呢?」
「實際上,」我說:「這件案子和他們所說正好相反。是那凱迪闖紅燈,闖上了福特天王星。」
白莎的小眼猛眨,顯然她是努力在消化我所提消息的意思。「怪不得他們要付三百元。」她吐口氣道。
「再說,」我指出:「報上廣告還沒有註銷來之前,這件案子已經庭外和解了。」
白莎猛一下向前,坐下的椅子嘰咯嘰咯地在響。「案子和解了?!」
「和解了。」我說:「和解在廣告出現之前。」
「那麼,還有什麼意思要登這樣一個廣告呢?」
「有人要找一個替死鬼。」
「替死鬼?」
「可以這樣說。」我說:「他們要找一個願意為了三百元錢做偽供的人。」
「假如案子已經結束了,找一個偽供的證人有什麼用呢?」白莎問。
「不必有用。」
「不懂。」
「他們要的人是肯為三百元做偽證;然後他們請個有公證力的律師,叫他宣誓後簽一張證詞,證詞中完全一派胡言。然後他們用這一張證詞束縛他,控制他,做他們要他做的事。」
「什麼事?」
「我不知道呀。」我說。
「他奶奶的!」白莎說,聲音不大,「他」字拉得很重。「原來是這種關係。」
「我不完全清楚喔,」我說:「我目前不敢向我們客戶報告,主要是我還不完全清楚。只是目前我所收集到的資料,看起來這件事是如此的。」
「他們有沒有建議你做一次偽證,唐諾?」
「沒有直接這樣說。對他們而言,我太精了一點。他們要找的人是反應不夠快,而且走投無路了的人。」
「找到了這樣一個人又怎麼樣?」
我把雙手向外一攤,「你自己推算推算吧。」我告訴她。
白莎的小眼發出熱誠的光芒,「沒有錯,唐諾。」她說:「那就是鄧邦尼早就知道,要我們找到證據的目的了。他知道,有一個集團專門養著一批人,這批人肯隨時出來做偽證,對保險公司不利。」
「在我們沒有確定前,還是不要告訴鄧邦尼。」我說。
「為什麼?」
「我們不要讓他認為這件工作很容易。」
白莎研究了一下我的解釋,「嗯,沒有錯,我懂你的意思了。」
「假如鄧邦尼找我們,你向我身上一推好了。」說完我就走回我自己的辦公室。
卜愛茜給我一個熱情的笑容,「唐諾,那件案子辦得怎麼樣了?」
「沒什麼,我倒認為這件案子需要你幫個忙。」
她抬起眉毛。
「我能完全相信你嗎?」我說。
「完完全全,不論什麼事。」
「你有沒有一條顏色特別鮮艷的圍巾在這裡?」
「我……有呀。紅色配橘黃的如何?」
「好極了,」我說:「帶在手上,你先去附近雜貨店買一付誇張的太陽眼鏡,多塗一些大紅口紅,我們倆要出差。」
「我們不告訴別人,兩個人出去,白莎她……」
「白莎反正是會不高興的。」我說:「不過除你以外,我也不能信託別的什麼人。我們出去不會太久的。」
「OK。」愛茜說。
「準備好了叫我一聲。」我告訴她。
我看看放在桌上的來信,沒什麼十分重要的,看到一半,白莎打電話進來。
「我總算撥通了鄧邦尼最後留下的電話了。知道是什麼所在嗎?」
「一個小公館?」我問。
「一個律師辦公室……他們對鄧邦尼這名詞不太熟悉,問我要不要留下為什麼找他的留言,並且說明自己的姓名地址。」
「你怎麼說?」我問。
白莎道:「我當然必需小心從事,唐諾。我說我找他是為私人事件,我把電話給掛了。」
「沒留下訊息、姓名或電話號碼?」
「沒有,什麼也沒有。」
「好孩子,」我說:「我想下午他會主動和我們聯絡的。」
我沒有辦法證明鄧先生和費律師,或是賀先生和費律師,是有聯絡的。我當然希望葛達芬和費律師的事扯不上關係。不過我有點自身難保的樣子。
卜愛茜戴上了墨鏡回來。那條鮮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