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春節一過,馬山丟槍的報告呈送到縣公安局。報告詳盡地交待了丟槍的原因和經過以及又是如何失而復得,並包括了對這起事件的深刻認識和檢討。它擺在頭一天上班的公安局長樊家智的案頭。局長看完,然後在上面批示道:鑒於槍已找回,未造成惡果(何樹強並未用此槍殺人),因此,建議對西門鎮派出所領導和當事人馬山不做黨紀政紀處分,但是分別取消西門鎮派出所和馬山1997年度縣公安局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收回牌匾、證書和獎金!報政法委書記潘宏益審決。

縣政法委書記潘宏益批示:同意。

政令一下,西門鎮派出所群警大嘩,像被宣布高考成績作廢的班級和學生。收回牌匾、證書不要緊,但收回獎金真要命,因為獎金已經分光,最主要是已經花光。多年來極少有的一次高額(2000元)獎金分配,哪個幹警不是在春節前或買了大件,或效敬了妻子呢?這樣出去的,又如何能要得回來?

所長韋解放又打報告又打電話。他在電話里對局長樊家智說樊局長,你開除我的黨藉或者免了我的所長職務吧,但是別把獎金收回去!樊的回答斬釘截鐵:不行!於是,馬山在幹警中無地自容,像水缸里的一隻青蛙。

終於他跳了出去,把周長江連請帶拖帶到「自強」摩托車修理店,說你把它買下來。

周長江說不買,仇人的東西我不買。

馬山說我是你仇人嗎?

周長江說你不是,何樹強是。

馬山說這個店是我的。

周長江說是你的?我不信。

馬山說你買不買?

買怎麼樣?不買又怎麼樣?周長江說,他的意思是要殺他的人已經抓到了,他還怕誰?

馬山說你買,何樹強會老實和永遠在牢里呆著。不買,何樹強會馬上越獄,你知不知道警察看管犯人並不都是萬無一失,尤其何樹強現在還關押在離西門鎮不遠的某個地方,那裡的門窗並不太穩固。周長江一聽,說我買,我買。

馬山說這個店值三萬三千元。

當馬山把三萬三千元錢拿到派出所,像交一個班級的答卷交給所長韋解放時,韋解放說你是怎麼弄到這筆錢的?

馬山說我把摩托車修理店賣了。

韋解放說我就說嘛,那個店其實是你開的,有人還不信。

馬山說現在賣了,誰還說那個店是我的?

韋解放說本山,想不到這件事讓你付出這麼高昂的代價。

就等於去飯店吃飯,圖一時痛快,點上熊掌和人頭馬而又看錯了小數點,被狠狠又宰了一次。馬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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