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要揍一個人。

現在,我站在某幢住宅樓的樓底。

我說不出這究竟是第幾幢,但是我很清楚我為什麼會來這裡。因為這幢樓里住著一個欠揍的傢伙。他到底住在這幢樓的哪一層,我不太清楚。但是有一點我很清楚,他應該差不多在這個時候從樓里出來,去和我的妻子幽會。

我沉默或十拿九穩地候在樓底,等待著那個欠揍的傢伙。他勾搭我的妻子,半年前當我發覺妻子與那傢伙關係曖昧時,我就想揍他。但是我一直沒有動手。我之所以沒有揍他,是因為我有重重顧慮,我怕揍了那傢伙,把自己的飯碗砸了。我是檢察院的人,儘管不是檢察員,可我一旦打了人,也是知法犯法,那麼黨票和飯碗就可能保不住。還有,假如我因打人受了處分,我那已出現危機的婚姻,就沒有絲毫挽回的餘地了。儘管妻子已經不忠實於我,並且還提出和我離婚,但是我沒有同意。我之所以不同意,是因為我還很喜歡她,甚至還愛她。她是那麼活潑,又那麼漂亮。我雖然無法容忍她的不忠,卻又不忍輕易和丰韻美麗的妻子分離。我一往情深而又忍辱負重,指望她幡然悔悟和回心轉意。但事實上我保持婚姻的希望是多麼的幼稚、愚蠢和渺茫。半年來,她繼續和那傢伙來往,並堅持要和我離婚。而那傢伙也不聽我的警告(我通過電話警告過他),依然一如既往地引誘和收買我的妻子。他把綠帽戴到我的頭上,我恨不得揍扁他。多少次我探聽到那傢伙的行蹤並尾隨其後,想蒙頭狠狠地打他一次,但到了緊要關頭,就是不敢下手。

可是今天我一定要揍他,而且是明日張膽大打出手,因為我已決意把職業、名譽和婚姻豁了出去。郭明說要整掉我,因為我只有被清除出檢察院或成為檢察院的對立面才能做成卧底。當然他說整我是假的或者說是暫時的,等我完成任務,他就出來給我正名和復職。處分雖然是假的,可是必須讓所有的人認為是真的。因此他允許並且授意我公然地犯一次錯誤,就是讓我明目張胆地去做一件壞事。只有我幹了壞事,他才有理由整我。「你可以去賭。」他說,「而且把錢輸個精光,然後還得讓公安局的人把你抓住。」我說賭可以,但賭輸和沒收的錢誰出?

「當然你出。」他說,「這個時候我怎麼能拿公家經費給你?這很容易泄密。就算允許你用公款報銷,那也是幹完卧底以後的事。沒有錢你去借,或者欠,借得越多和欠得越多,越好。」

我說「那我不賭。」

「你不賭,」他邊說邊想,「那你就去干別的吧,只要能達到犯錯誤的目的就行。」他說,然後就笑。

我也笑了,說:「既然你這麼鼓動我,我倒真可以犯個錯誤,我去揍一個人!」

「揍誰?」他說。

我說:「反正不是好人,等我揍了之後,你就知道是誰了。」

他說:「這主意不錯,只是你不能把人揍死,這是要償命的。也不能把人揍成重傷,這得坐牢。只要你掌握好分寸,想揍誰就揍吧。」

那個驕奢淫逸的傢伙,在我期待的時間內,從樓里走了出來。他提著一個公文包,一副晚上去辦公室加班的樣子。在走到我跟前時,他還看了一下手錶。我知道他手錶上的時針,正指向晚上八點,因為我對他的活動規律摸得透熟。他現在一定想像著他的情人這個時候也該從家裡出來,前往幽會的地點。但他萬萬想不到他剛剛出門,就先摔了個大跟頭——我用腳絆倒了他。他像一頭畜牲四肢著地,而公文包則像一隻肥胖的死老鼠被拋到了一米以外。

他很快爬起來,面對面和我站著。兩隻憤怒的眼睛像一觸即發的槍口盯著我。看來這並不是個吃素的傢伙。他比我設想的要好鬥和急躁。而這又正是我所期望的,因為只有把對方惹火和激怒,我使出去的拳腳,才充滿憎恨和力量。

「你!?」他怒氣沖沖地指責也是發問。

「我是龔文燕的丈夫,黃山永。」我直白地說。

「噢,」他覺悟地應道,卻沒被嚇住,「你想幹什麼?」

我猛地使出一拳打在他臉上,算是回答。

這一拳把他打得全身動搖,他像一條被打的狗,不甘示弱地狂吠起來:「你打人!你居然敢打人?!你為什麼打人?」

「你也可以打我,」我說,「既然我打你,你就還手。這叫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來,打吧,還手!」我循循善誘地鼓動他。

沒想到我的誘導或鼓動居然使他出奇地鎮靜下來。他哼了一聲,還給我一個冷笑。這個時候我感覺他就像一隻識破機關的狡猾的狼。「我不打人,因為我不是粗人,蠻人。」他說,「同時我也不會和粗野的人打架,免得丟失我的身份。」

他的話像一把撩人隱痛的匕首,使我惱羞成怒。我揪住他的衣服,盯著他圓滑的腦袋,像排壇驍將手上待發的排球,吸引和激發我的拳頭——我憋足了勁像鍛鑄刀槍的鐵鎚,輪番地擊打我憎恨的目標。

接下來的情形可想而知,就像一個孔武的人蠻橫地痛打一個文弱的人那樣,產生的後果不言自明——挨打的人鼻青臉腫、頭破血流。而打人的人甚囂塵上、強詞奪理。

「叫你偷我的女人!」我一邊說一邊繼續揍被我打得滿臉是血的男人。「你睡別人老婆的時候,想沒想過要付出代價?今天沒打死你算你命大。現在你去和我的老婆幽會吧!」

「你還可以告訴她,我同意離婚。」我停止了擊打,蔑視著他,繼續嘲笑:「去吧,你還可以去告我。我的工作單位,我老婆肯定告訴過你,我還可重申一遍:玉樹地區檢察院。我黃山永坐不更名,行不改姓!」

然後,我看著圍觀的人群,他們像看戲一樣饒有興味。我居然沒受到群眾的譴責。其實我非常希望有人一擁而上,把我扭送派出所。但是,我期望的現象沒有出現。

若干天之後,我接受玉樹地區公安局對我行政拘留十五天的處罰時,準確地得知我打斷了玉樹地區工商局副局長謝子樟的三顆牙齒和一根肋骨。那天晚上,我走後不久,就有一輛計程車趕來,把他送去了醫院。因為有人攔他的車,請他立即去某處把傷者送往醫院,並付了五十元車費。公安局的人反覆跟我說起這事,意在假如不是計程車司機和攔車付錢的人,謝子樟不能及時送醫院治療,傷勢惡化,那對我的處罰就不只是拘留十五天了。我很想告訴他們,我其實就是攔計程車的人。但是,我終於忍住沒說。

在拘留所囚禁的日子裡,我非常想念我的妻子。我不明白我為什麼還要想念一個已經背棄我的女人?也許越是得不到越想得到,就像很多文章里說的,美好的東西,當你失去的時候,才覺得珍貴。當我擁有漂亮妻子的時候,不會好好地善待她。我沒有能力使她住上寬敞的房子,因為我是檢察院的司機,註定分不上好房子,更買不起房子。而又因為我是一個優秀的檢察長的司機,註定了長年累月的奔跑,而把女人丟在家裡。地位、金錢、時間,一個理想男人應具有的條件我都沒有,又怎樣能指望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忠貞不渝呢?所以當妻子背棄我時,我並不恨她。一切都是我的過錯。現在我更不能告訴她,我的前途,有可能改變,也不能讓任何人知曉,在使命未完成之前,我必須對一切守口如瓶,不能漏出絲毫破綻。這給我帶來的痛苦——我被依法關進了拘留所,為秘密的正義使命而遭受懲罰。

我蹲在拘留所狹窄的監房潮濕的地上,像一頭冰洞里蜷縮的狗熊。不足二十平方米的監房關著十五個人,我和十四名嫖客、賭徒共居一室。監房裡沒有床,每個人只發有一塊木板。但是屬於我的那塊木板,已被他人據為已有。那是個像相撲運動員的傢伙,體重起碼有三百斤。要拿到那塊木板只有通過打的手段獲得。但是我不想再打人,也打不過別人。一無所有的我就這麼蹲著,將後背靠在牆上。十五天里我肯定睡過好幾次,但是能以躺下來的姿勢睡覺,卻一次也沒有。我的身邊還有一隻尿桶,那些賭徒、嫖客的尿奇臊無比,每當濃濃的臭味執著地鑽進我的鼻腔,尿液潑濺到我身上時,我的腸胃就要無情地痙攣、嘔吐。而那些人渣們就會樂不可支地歡呼雀躍。

一個月後的一天,我的哥哥黃山樹聽著我的變故以及在拘留所的遭遇,很長時間不說一句話,似乎對我的狀況無動於衷,但是他的眼睛裡卻噙著淚水。

這時候我已回到柳縣,住在我哥哥的家中。那是一座三層樓的房子,是柳縣統一為縣級領導規劃但由個人出資建築的住宅群中的一座。我哥是柳縣的副縣長,自然也就在這裡建起了住宅。但我哥的住宅在鎏金溢彩的樓群中,格外奪目,因為,它的裝潢最差,反而顯得別緻,就像一大群花枝招展的女人里,僅有一名素麵朝天,那麼,引人注目的肯定不是花枝招展者一樣。我哥哥的住宅儘管樸實無華,但我哥說建這座房子也花了將近二十萬,而且其中有十萬是跟別人借的。

我相信我哥的話。

現在,我在我哥的家中,和哥哥坐在一起。他聽著我的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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