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春風又綠江南岸 第三百八十二章 府尊大人的一天

大明嘉靖三十六年二月初三,是沈大人正式上班的日子。

雖然卧房豪華,但枕邊無人,更顯屋大空曠,令人難捱,沈默只是在正房裡轉了轉,當晚便歇在了籤押房中。

初三早晨天還不亮,睡得迷迷糊糊的沈大人,突然聽到雲板響聲,起初不想理會,翻個身繼續睡,誰知接連七聲雲板後,外面又依次響起一通梆子,吵得他一下站起來,推開門本想問一聲:「大清早吵什麼吵,要賣豆腐嗎?」

卻看見歸有光領著提著水壺的幾個丫鬟,早就站在門口了。看到沈默開了門,歸有光笑道:「大人,您起來了?」說著一揮手,幾個丫鬟便進去屋裡,拿盆子倒水,準備給府尊大人洗漱。

沈默這才知道,原來那雲板、梆子聲,是叫自己起床呢,勉強笑笑道:「震川公早啊。」

「屬下怕大人第一天不習慣,才起早了點過來。」歸有光笑道:「不過顯然是多慮了。」

沈默不好意思地笑笑道:「待會兒我去大堂還是二堂?」他已經把歸老先生當成顧問了。

「大堂。」歸有光答道:「大人今天首日升堂,當然要『排衙』的。」

「好的。」沈默點頭笑笑,便與他分開了,等歸有光走到內宅門口時,命人再敲五下雲板,外間各衙役,趕緊依次敲梆,這叫「傳二梆」。表示長官已經起床梳洗,準備升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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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侍女的服侍下,沈默梳洗更衣、吃過早點,便穿過內宅門,來到二堂,再過寅恭門,到達大堂,堂內已是六房書吏到齊,三班衙役站定,只等府尊大人前來「排衙」。

在京時,沈默便聽說「排衙」是京官最羨慕地方官的地方。官場上流傳著一個段子,說京官與外任官相遇,外任官說:「我愛京官有牙牌」。京官則羨慕地講:「我愛外任有排衙。」

所謂「排衙」,就是正印官將手下的蝦兵蟹將集合起來,模仿皇帝上朝的極盡威風,其無儘快感,是連轎子都只能兩人抬的京官無法享受到的。

正如朝廷的禮儀有很多種,「排衙」也有多種細分,今天在大堂內舉行的是衙參,即府中佐屬官吏參見知府的儀式,正是模仿皇宮內百官上朝的場面、這「小國君臣」的土朝會,倒也有幾分肅穆。

待沈默從屏風後轉出,僚屬衙役們便跪拜參見道:「拜見大人!」

沈默大步走上高出地面一尺的方台,那是他的公案與座椅擺放的地方。寬大厚重的公案,被深藍色的呢子桌布完全蓋住,其上擺放著文房四寶和簽筒,簽筒內插著紅綠頭簽。除了用來發號施令,代表權威外,這筒簽還有其它的用向——一隻簽筒的容量正好是戶部頒定的一斗米的容積,一支簽子長度則是一尺,碰到缺斤短兩的經濟糾紛,可以拿來當量具,不用再尋工具。

看一眼大案後面,高懸著「政肅風清」四個大字,下面是繪滿江崖海水雲雁圖的富麗華貴的屏風,沈默端坐在案後的座椅上,環視大堂,他發現與昨日的空曠相比,今天多了許多擺設……

只見大堂左側放置迴避肅靜牌、青旗、杏黃傘、青扇、銅棍、皮槊等儀仗,右側則擺著他的所有職銜牌:蘇州府堂官、奉旨備倭、督察河務、江南市舶提舉。這是他目前的官銜,但還沒完,接著往下看——丙辰科一甲第一、六元及第、前浙江巡察、前浙江巡按監軍道、前翰林院修撰、前無逸殿司直郎、前詹事府右中允。林林總總十多塊職銜牌,讓他覺著自己似乎真的很厲害。

這些儀仗和牌子是他身份與地位的象徵,昨天進城時,就都打在大轎前頭,撐面子顯排場,不出行的時候就擺在大堂,繼續……撐面子顯排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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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眾官吏起身之後,沈默開腔道:「本官奉旨守牧一方,當宣風化,平獄訟,均賦役,以教養百姓。然一府之地,有民百萬,一人之力,終難盡躬,故有諸位代本官理糧捕,理刑,稅課,照磨、籍賬、軍匠、驛遞、馬牧、倉庫、河渠、溝防、道路之事。」說著頓一頓,目光掃過眾人道:「林林總總,著實讓人眼花。現在請諸位回去,將你們各自負責的事情寫下來,午後送到二堂去,本官等著你們。」

眾官吏都覺著新鮮,卻也覺著沒什麼不妥,便領命各自告退,只剩下負責刑名的歸有光。沈默問他有什麼事情,歸有光道:「今兒是初三,放告的日子,從上任府尊去後,至今一個多月了,恐怕要積壓不少狀子了。」

沈默這才想起,按照大明例,每月逢三,八日為放告日,這一天官老爺要接受百姓的告、訴,不由有些緊張道:「我還不熟悉如何判案呢。」豈止是不熟悉,簡直是一竅不通。

歸有光趕緊道:「大部分案子一般託付各方書吏和錢糧,刑名各官辦理,最後再交大人,您覺著尚算公允,拍板就是了。」說著又壓低聲音道:「況且今日只是接狀,並不審理,您只要注意,該接不該接就行了。」

「那什麼狀子該接?什麼不該接?」沈默問道。

「上任府尊的經驗是。」歸有光小聲道:「能交給兩縣辦的,推下去;關係到省里的,頂上去;觸及到貴官家的,壓下來。」

沈默微微皺眉道:「這也是震川公的意思嗎?」

歸有光搖頭道:「不是,依下官看,百姓都是極怕見官的,不是被逼到一定份兒上,哪會來告狀?既然大人有教養百姓的職責,就不該分什麼該接不該接……」說著苦笑一聲道:「但是想要官做得舒心、做的安穩,卻還得按照起先說的做。」

沈默淡淡一笑道:「安穩?我還沒到尋求安穩的年紀。」說著輕輕一拍桌面道:「別管什麼狀子,只管都接下來便是。」

歸有光等的就是他這句話,領命出去,會同刑房書吏,開始接收百姓遞上來的狀子。

沈默也起身退堂,回到籤押房,命人將蘇州府近十年來的人口、土地、錢糧檔案搬來,開始細細的翻看。

轉眼到了午時初,歸有光抱著厚厚一摞狀紙回來,向他稟報道:「共接受各色訴狀一百八十份;其中刑事案件二十八例,其餘是民事糾紛。」說著把最上面的兩份狀紙遞給沈默道:「這兩份兒是命案,有道是人命關天,大人不能輕忽。」

沈默擱下手中的卷宗,接過那兩份訴狀,其中一份是自訴,也就是自己告自己,說自己與父親起了爭執,在狂怒中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親,所以前來自首。

「這可是有關人倫的大案。」見大人看完了,歸有光道:「必須儘快開庭,從重從快的判決。」

沈默微微皺眉道:「人犯何在?」

「已經收監了。」歸有光道:「案發就在昨日,下午我會同王知縣帶仵作去勘察一下現場。」

沈默點點頭道:「如此甚好。」其實他也挺想出一下現場的,只是一想起要驗屍,就一陣陣反胃,顯然還沒有做好心理建設。

又看下一份狀子,是吳縣昇平坊里正,訴說一外縣人當街殺一男一女,鄉人以人命大案將其扭送至衙,這也是前幾天的事兒。

沈默再看其餘幾份卷宗,竟然是清一水的吳縣案件,沒有一例長洲縣的案子,不由問道:「怎麼如此一邊倒?」

歸有光回話道:「按例長洲的案子是由長洲縣令負責,而吳縣因為也是府衙所在,所以既可以在縣衙告、又可以在府衙告。」說著笑笑道:「老百姓都覺著越大的官越公正,判決也更有效力,所以一般都是來府衙稟告。」

「那王潤蓮豈不是清閑?」沈默笑問道。

「那倒不是。」歸有光笑道:「您可以將案子交付給他審理,也可以命他協助調查辦案,根本沒法偷懶。」

沈默點頭笑道:「那就好……王潤蓮是個能吏,可不能就此便宜了他。」

見大人說完了,歸有光便將狀子重新抱起來,道:「差點忘了,那個萬福記的老闆已經來了,正在二堂候著呢。」

「傳。」沈默頷首合上卷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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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鴻昌長相不錯,面色白皙,雙目炯炯,三縷斷須修剪的十分整齊,雖然年近四十,身材卻一點沒有發福,讓人一看就心生好感。

他是個精明的商人,這從他穿著布衣來見府尊大人,便可見一斑。因為現在這年代,商人不許穿紵羅綢緞的法令,已經被拋到了九霄雲外,只有最古板的老古董才會奉之如圭臬。

最近生意紅得發紫的沈鴻昌,自然是有錢穿綢子衣服的,但他卻以布衣相見,顯然是為了避免授人以柄,給自己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恭敬地給府尊大人磕頭後,沈鴻昌奉上一個精美的小食盒,道:「素聞大人美名,小人萬分仰慕,今日終於有機會覲見大人,沒什麼拿得出手的,只有一盒敝店出產的酥餅,請大人賞臉品嘗。」

沈默笑道:「久聞萬福記的大名,正想去買一盒回來一飽口福呢。」

一聽府尊大人都知道自己的店,沈鴻昌的骨頭登時都酥了一半,將食盒打開,雙手奉上。

「那本官就不客氣了。」沈默正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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