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邊境·近境(節選)

我本來就喜歡旅行記這東西,

從以前就喜歡。

對我來說,

我覺得寫旅行遊記是非常貴重的文章修行。

……技術是必要的,

不但必須要有固定的文體,

而且當然必須要有熱情、愛情,和感動,

在這意義上寫旅行記,

對於身為小說家的我,

也是非常好的學習。

【之一】

在現在這種時代去旅行,並寫關於那文章,何況寫出一冊書來,想起來還真有許多困難。真的很困難。因為現在要到海外旅行並不是多特別的事。和小田實寫《什麼都去看一看》的時代不一樣。只要想去--也就是說只要一動心,也出得起錢的話--可以說全世界任何地方都可以去。非洲叢林能去,南極也能去。而且還可以自己擬計畫做套裝自由行。

所以關於旅行,說起來不管去多麼遠、多麼偏僻的地方,我想腦子裡如果首先沒有「這不是多麼特別的事」的認識的話,是不行的。最好排除過度的熱烈期待、啟蒙、或振奮逞強之類的,也就是說不得不從當作「有幾分非日常的日常」來掌握旅行,否則沒辦法寫現在的旅行記。要說是「我到那邊去一下就回來」雖然有點極端,不過要是「橫眉豎目下定決心」的感覺的話,可能讓讀的人也覺得有一點辛苦吧。

在這意義上,開車橫越美國大陸,和在四國一天三餐,連續三天光吃烏龍麵,到底那一邊比較算邊境,開始有點搞不清楚了。真是個很難說的時代(笑)。

我大體上,在實際旅行時,不太做很詳細的文字紀錄。不過我總是會在口袋裡放一本小筆記本,遇到什麼當場就會一一記下一行行像標題似的摘要。例如「包頭巾的婦人!」之類的。事後翻開筆記本看到「包頭巾的婦人!」這句子,像會立刻想到,啊,對了,在土耳其和伊朗的邊境附近一個小村子裡有那麼一個奇怪的婦人,先做好這樣的準備。換句話說只要對自己來說形式最容易了解的標題就行了。這就像浮出海面當做目標記號的浮標一樣,預先一項一項地一連串寫下來。就跟文書檔案抽屜的分類標題一樣。這在旅行了好幾次之間,逐漸掌握到自己最適合的做法。

【之二】

如果忘記日期、地名和各種數字的話,要寫東西時,現實上會遇到困難,因此儘可能費心地紀錄下來當作資料,不過盡量不去寫仔細的記述和描寫。反而在當場努力忘記寫東西這回事。紀錄用的照相機也盡量不用。儘可能節省這些多餘的能量消耗,相反地則用自己的眼睛好好的觀察各種東西,集中精神把那些情景、氛圍、氣味、聲音之類的清晰地刻進腦子裡去。變成一團好奇心,總之把自己一頭栽進當地的現實里去是最重要的。讓它滲進皮膚里去。讓自己當場變成錄音機、變成照相機。以經驗來說,這樣做,當事後要寫文章時幫助會更大。反過來說,如果非要一一看照片否則便想不起來的形影的話,那麼本來就沒辦法成為有趣的文章。

所以雖然說是採訪,表面上看起來作家很輕鬆。在當地幾乎什麼也沒做。只是一直看而已。這時只有攝影師東跑西跑地忙著拍照。相反地,作家是回來之後才開始辛苦。照片只要衝洗出來之後就沒事了,可是作家則從現在才要開始作業。面對書桌,憑著記下來的單語在腦子裡讓各種事情一一重現出來。我多半在回國後經過一個月或兩個月後才開始寫文章。以經驗來說,最好經過這樣的間隔時間再寫,結果會比較好。在那時間中,該沉澱的東西會沉澱,該浮現的東西會浮現。然後光把浮出來的東西輕輕地巧妙而自然地串聯起來。這樣的話文章就出現一條粗線了。對於寫東西來說,忘記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只是如果放著不管比這更久的話,很多事情都會忘記,所以做什麼事情總有所謂「適當的時期」。

在這意義上,對我來說我覺得寫旅行記是非常貴重的文章修行。試想一想,旅行記這東西本來應該做的,和小說本來應該做的,機能上幾乎一樣。大部分的人都會旅行對嗎?例如,和大多的人都會戀愛一樣的文脈。可是這要向人述說,卻不是簡單的事。就算你跟誰說,遇到這樣的事情噢,也到這樣的地方去了噢,感覺這樣噢,但是要把自己在那裡真正感覺到的事,把那感情的水位之不同之類的,清清楚楚地傳達給對方,是極困難的技術。或者應該說幾乎接近不可能。而且要讓聽著的人感覺到「啊,旅行真是好快樂的事。我也好想去旅行」「戀愛是這麼棒的事啊。我也想談一次很棒的戀愛」,那就更困難了。對吧。不過既然要寫,當然就要是職業的文章。其中技術是必要的,不但必須要有固有的文體,而且當然必須要有熱情、愛情,和感動。在這意義上寫旅行記,對於身為小說家的我也是非常好的學習。雖然本來就是因喜歡而寫的,結果卻變成這樣。

【之三】

我本來就喜歡旅行記這東西。從以前就喜歡。從小就很迷斯文.赫定(譯註:Sven Hedin,瑞典地理學家、探險家,著有《中亞探險記》)和史坦利(譯註:Henry Morton Stanley,生於英國的非洲探險家)等的旅行記,熱心地讀著長大的。比起童話,我總之特別喜歡這一類「邊境旅行記」。每次翻開這些書就會非常興奮歡喜。史坦利歷經千辛萬苦到剛果的深奧內地,尋找失蹤的李文斯頓(Livingstone)探險隊的情形,到現在我還記得很清楚。比較新的像保羅塞洛的東西我也常常讀。寫得好的旅行記讀起來比自己去旅行還要有趣得多,這種情形並不算少。

不過正如我以前也說過的那樣,像這樣誰都可以去任何地方的現在,已經失去所謂邊境,而冒險的質也完全改變了。所謂「探險」和「秘境」之類的語言已逐漸陳腐化,在現實的層次中已變成幾乎不能用的狀況了。雖然電視上之類的現在好像還有所謂「某某秘境」之類大時代性標題的大型節目,不過實際上幾乎已經沒有真正喜歡那種節目的纖細的人了。在這層意義上,確實現在對旅行記來說或許不是太快樂的時代。

但是不管怎麼說,我想旅行這行為本來之所以成立,如果或多或少在於旅行者急於做意識的變革的話,那麼描寫旅行的作業也必須反映那動向才行。那質在任何時代都不會改變對嗎?因為那才是所謂旅行記這東西所擁有的本來的意義。光是將「我去了什麼什麼地方。遇到這樣的事情。做了這樣的事。」之類趣味性、珍奇性只是並列式長篇連串地排列出來,人家是不太會讀的。我覺得必須複合地明顯地表現出〈那不管和日常生活離得多遠,但同時又和日常生活多麼鄰接〉的情形(順序相反也沒關係)才行。而且這樣也才能從中產生真正新鮮的感動。

我想最重要的是,即使在這樣一個邊境已經消失的時代,依然相信自己這個人心中還是有製造得出邊境的地方。而且不斷繼續確認這樣的想法,也就是旅行。如果沒有這種類似洞察眼力的話,就算去到天涯海角,大概也找不到邊境吧。因為現在就是這樣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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