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書·續篇

我想起了星羅。

我以為她的死會讓我一輩子背負沉痛的悲傷,但當災難降臨在我身上時,我才深切體認到,那只是別人的事。

我的人生在一天之內,不,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墜入了深淵。即使過著和平時相同的生活,即使沒有做壞事,該來的還是躲不掉。

一切都要怪我父親——都要怪那個笨老爸。

上個月,他因為今年暑假脅迫女高中生做猥褻行為而遭到逮捕。

受害的女高中生當初並不想公開,要求老爸付十萬圓和解。老爸不肯付這筆錢,結果對方就報警了。

報紙上註銷了老爸的名字。當少年犯罪時,為了保護少年的將來,都不會公布姓名;當父母犯罪時,即使家中有未成年子女,仍然會公布姓名。

犯人的兒女是無辜的,難道沒有法律保護嗎?

雖然老爸的名字在這個地區並不算罕見,但不到三天,學校的同學都知道報紙上的罪犯是我的老爸——就在同時,大家開始排擠我。

首先,大家無視我,接著就是陰險的欺凌。

我的課桌和置物櫃里被人塞了好幾件內衣褲。和同學擦身而過時,她們會小聲地罵我「變態」。當我因為屈辱皺起眉頭時,等著看好戲的同學頓時哄堂大笑。

Y和A雖然稱不上是我的朋友,但我剛轉來這所學校時和我走得很近。她們也不再理我。

她們沒有直接捉弄我,但總是和我保持距離。當我主動靠近時,她們就假裝有事,故意走開了。不過,我不會責怪她們。

——因為,我以前也這麼對待星羅。

她和比她年長的作家交往,有一天,突然被人在學校的社群網站上攻擊。之後,大家就開始排擠、欺侮她。

至於欺侮的手法,幾乎每所學校都一樣。

如果當初我護著星羅,陪她一起被人說壞話、被人欺侮,我相信她可以熬過那段時間。但欺侮的標的通常都鎖定一個人。

我很擔心一旦我袒護星羅,大家就會把矛頭指向我。即使我袒護了星羅,我不覺得星羅也會袒護我。

因為,比起自己,她更擔心她的男朋友。

當時,她的男朋友好像面臨了很大的困境。

反正不干我的事,我怎麼可能信賴見色忘友的人。

所以當她發簡訊給我時,我也都視而不見。她傳了九十九通簡訊給我,但我都置之不理。

星羅的第一百通簡訊沒有寄出,留在手機里。也許她想賭一次,但我背叛了她。

我殺了星羅。

我殺了唯一的好朋友,而我連傳簡訊的對象也沒有。

今天,我的課桌里放了用過的衛生棉——我已經受夠了,已經無法繼續忍受屈辱。

即使我忍耐、我轉學、我退學,即使我踏上了工作崗位,有了喜歡的人,我一輩子都無法擺脫「變態的女兒」這個頭銜。

我想要重新設定人生。

我以為星羅的死讓我接觸了「死亡」,了悟了死亡,現在才發現,那只是自戀狂的鬼話。

但是,現在我終於體會了。

死亡就是——不,不寫也罷。因為這是將死的人唯一的特權。

再見。

瀧澤紫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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