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短篇小說 掩埋

我的叔叔七十三歲了,住得離我不遠。他是個瘦高個,滿頭銀髮,看上去精神還很好。他的眼睛是很有神的,只是注意力有點不集中。叔叔不喜歡與人打交道,見了我總是躲躲閃閃的,經常以為我沒看見他,一溜就溜掉了,不論在家裡在馬路上都是這樣。看見一個滿頭白髮的人有這樣的舉動,我總覺得有點滑稽,可又不好戳穿他,時間一長卻又見怪不怪了。

叔叔並不一直是這樣乖張,我記得我七八歲的時候,他還讓我坐在他肩膀上"騎高馬"呢!歲月無情,誰也不知道什麼原因使他變成了這樣。我聽嬸嬸說,近幾年來,叔叔發展出一種業餘愛好,就是總把家中的一些小物件拿出去送人。到底送給了什麼人呢?大家都猜不出。叔叔的社交本來就很窄,到了老年更是根本不與人來往了,可是這種事也很難說,因為說不定他在什麼地方還有個秘密的朋友。人活到七十三歲,總有些什麼秘密的吧。

要說他從家裡拿走的東西,一般也不是什麼特別值錢的東西,比如說一個茶杯啦,一盞檯燈啦,一支鋼筆啦,一個手電筒啦,一本歷史書啦,一雙羊皮皮鞋啦等等,這些東西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年代悠久。叔叔的這種"癮"每隔一段時間發作一次,他將東西從家中拿出去時,總是顯得神色鄭重而不安,他飛快地將東西包好,放進一隻草袋裡就匆匆出門了,他認為誰也沒有看見他(我的叔叔眼睛有點近視)。如果有人提起他拿東西的事,他就大發脾氣,賭咒發誓,堅決予以否認。因為並沒有什麼大的妨礙,嬸嬸也就懶得過問此事了。直到有一天,她的孫子告訴她,說爺爺提著那個草袋在郊外的墳山裡轉悠,她才開始真正的擔心起來。嬸嬸想,既然他是去墳山,而不是朋友家,是不是中了邪呢?莫非某個幽靈要他的這些東西?她是有點迷信的女人,她很想搞清這事,但又不敢問叔叔,她知道他的脾氣。

矛盾終於爆發了,我到嬸嬸家時,叔叔已經出走了。嬸嬸向我哭訴,告訴我家裡發生的事。原來兩天前,叔叔竟然昏了頭,將他自己手上戴的金錶也送走了。這隻表是花了一千多元買的,他才戴了不到兩年。嬸嬸追問時,開始他還想含糊過去,可後來實在躲不過去了,他就大吼一聲:"丟了!"這句話如同一個炸雷,炸得嬸嬸幾乎失去了知覺,好半天才恢複過來,然後就開始了長達一天一夜的埋怨。叔叔鐵青著臉,平時梳得整整齊齊的白髮也變得十分凌亂,眼裡閃著陰沉的光,他始終一聲不響。第二天一清早他就出走了,只帶了幾件換洗衣服和很少的錢。

"他能上哪兒去呢?"嬸嬸痴痴獃獃地看著我問道。

是啊,我絞盡腦汁也想不出他有什麼地方可去,他那個秘密的朋友到底在什麼地方呢?如果沒有朋友,他到哪裡去了呢?嬸嬸大大地後悔自己沒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她應該早就尾隨叔叔,看看他到底搞些什麼活動,她一直沒這樣做是因為自身的惰性。現在他出走了,一個七十三歲的老頭,身體並不是很好,又沒帶多少錢,流落在外頭什麼事不會發生啊?嬸嬸越想越怕,坐在那裡又哭個不停了。最後我們商量來商量去,想起了小孫子,覺得只有他的話算是一種線索。我們等到小孫子放學回來,就問他是在什麼地點看見爺爺的。

"六道口。"他說,"當時我們學校在那一帶郊遊,爺爺的樣子慌慌張張的,一看見我們就往樹林里一拐,很快就不見了。那種地方只有死人和墳墓,他去那裡幹什麼呢?"

我決定去六道口看看,說不定可以搞清楚他的事。雖然這些年來,我這位叔叔無緣無故地與所有的人都疏遠了,可我總記得小時候坐在他肩上"騎高馬"的情形。那時他既靈巧動作又輕捷,給人以無比安全的感覺。所以現在即使他不理我我還是牽掛著他,並不完全是為了嬸嬸。因為相比之下,我以前倒更喜歡叔叔,他不理人總有他的隱衷吧。

那個休假日,我坐上公共汽車去了六道口。墳地在小樹林後面,密密的樹林子里幾乎沒有路,我在亂枝間鑽了好久才鑽出那片林子。一出林子,眼前豁然開朗,一望無際的平地上豎著數不清的墓碑,各式各樣的墳墓一個挨著一個,在這陰沉沉的天底下沉默著。我來幹什麼呢?我也不知道。我在塋地里穿來穿去,的確找到了一個新挖的泥坑,可那坑裡什麼也沒有。這個地方,無處可以遮風蔽雨,我那叔叔當然不會長久地逗留在這裡。

不知怎麼,我在回去的路上有種預感,我覺得叔叔已經回到了家裡。那片墳地,那些墓碑,新近挖開的泥坑,泥土的氣味……我的思維像青蛙一樣跳躍。

還沒到他家就聽見了嬸嬸的笑聲。叔叔垂著頭坐在房裡,腳邊放著一大包東西,包裹皮上還沾著新鮮泥土。嬸嬸正彎著腰翻看那些東西,口裡嘮嘮叨叨地說個不停。那些東西正是這些年裡叔叔從家裡拿出去的,全都面目全非,壞掉了。叔叔的表情很厭倦,望都不望一眼。

"他把金錶遺失了,"嬸嬸說,"他把它胡亂地扔到這包東西裡面,可能在路上滑出去了。他這個人,一貫粗心大意。"

嬸嬸的樣子很高興,她不再心疼那隻金錶了。她認為,既然叔叔將拿出去的東西都拿回來了,這就是說,他那種奇特的愛好已經消失了,雖然失去一隻金錶,可是人卻好好地回來了,這比什麼都重要,所以她特別開心。

叔叔的愛好確實是消失了,他再也不從家裡拿什麼東西出去,但他的情形卻不容樂觀。表面上,他還和原來一樣,實際上內心卻越來越不近情理了。

我到他家裡去的時候,他再也沒和我打過招呼,他好像完全不認得我了,在我面前走來走去,只和嬸嬸說話。他不光對我這樣,對他自己的兒子、兒媳、甚至小孫子都是這樣。有一天我去他家,我站在門外,聽見他在裡面說:

"那小子幹嗎盯住我不放呢?你說他去墳地找過我,那只是為了滿足他那種卑劣的好奇心,那傢伙從小就這樣,我算看透了他。"

我推門進去,叔叔顯得很難堪,低下頭什麼也不說了。嬸嬸回過神來,拉我坐下,問長問短的。這時他們的兒子回來了,他是一個大大咧咧的漢子,說話隨便。他湊在我耳邊說:

"爸爸說你撿走了他的金錶,你真倒霉,嘻嘻!"

我的臉漲成了豬肝色,霍地站起來就要離開,被嬸嬸死死地拖住。

"不要相信他的話嘛,誰會信他?一個瘋瘋癲癲的怪老頭。"她說。

不久叔叔就把他兒子一家人攆出去了。嬸嬸哭哭啼啼,兒媳站在門口賭咒發誓,說他們永遠不進這個家門了。叔叔沖了出來,一隻腳上的拖鞋都掉了,指著兒子兒媳的鼻子破口大罵,還說出"家賊難防"這樣難聽的話來,他那種樣子就像個老無賴。

然而令人想不通的是,叔叔一點也不在乎他的財產。他隨隨便便地將嬸嬸為他買的皮大衣扔進澡盆,弄得污濁不堪。他還將錄音機放在廁所的地上,說是聽音樂,後來又忘記了,打開水龍頭,讓自來水沖在錄音機上,結果那台錄音機報廢了。他對嬸嬸說自己以前是蠢得要死,將一些東西看得那麼重要,日日背包袱。

當我到他家去時,他就裝模作樣地來與我握手,好像我是初次見面的客人。

嬸嬸迅速地蒼老了,眼裡的神情空空洞洞,記性也越來越差。家裡的擺設有些凌亂,上面落滿了灰塵,凄涼的晚景已經顯了出來,她似乎是認命了。她對我說,要是那一回讓叔叔拿走金錶,不和他爭吵,現在一定要好得多。她這個人,往往事後聰明。對生活的前景從不做任何規劃,怎麼斗得過像叔叔這樣深奧的人呢?說到這裡,她覺得漏了嘴,趕緊又補充說,她可不是要與叔叔斗,從未有過那種想法,她只是要保護他。

"你說他挖了一個坑?"她忽然問我,眼裡閃出奇異的光芒。

不等我回答,她又說:

"你想想看,這麼多年了,將自己用過的東西一件一件掩埋,需要多大的勇氣!我倒寧願他是那種樣子,那才可以理解。現在這算怎麼回事?將東西全挖出來扔在家裡,什麼都不管不顧,翻臉不認人,還一味胡鬧,像個老怪物。一個人活在世上,怎麼能這樣?你說說看看?"

她的神氣苦惱已極,她面臨極大的難題,可是我安慰不了她,只能沉默。

"你好啊,青年團員!"叔叔走過來對我說,他那一頭亂糟糟的白髮豎立著,有點奇特。

最近他總是叫我青年團員,我告訴他我已經四十歲了,他就驚奇地大呼小叫起來,說:

"真有這麼快嗎?真是光陰似箭啊!不久前你還光屁股呢。我可知道你本性難改,你到這裡來瞄這瞄那的,是不是想搞點東西走呢?"

嬸嬸一臉凄苦的樣子,巴不得他馬上走開,他偏不走。反倒拖過一把椅子在我對面坐下了,說是要與我談談心。

"這個小夥子,"他拍拍我的肩膀說,"與我們做鄰居也有十幾年了吧?那個時候他光著屁股到處亂鑽,時常遭到我的痛打……"

"他是你的侄兒。"嬸嬸冷冷地打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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