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名小子

事情是從波士頓開始的。那是一九一七年的一天下午,我走在圖雷納旅館邊上的崔蒙街的人行道上,碰到了路·馬埃爾。我們就停在雪地里聊了幾分鐘。

我正跟他講什麼的時候,他打斷了我:「看一眼朝街這邊走過來的小子,戴深色帽子那個。」

我朝那個方向看過去,見到一個瘦瘦的小夥子,大概十八歲。他臉色很白,長滿粉刺,嘴巴陰鬱,眼睛是淡褐色的,有些遲鈍,鼻子很大,形狀有些怪。他不經意地從官方偵探和我身邊走過。他的耳朵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們不像哈巴狗那樣摺疊著下垂,也沒有明顯的缺陷,但耳朵邊緣皺摺得很奇怪。

過了轉角他就不見了,轉到波士頓街,然後去往華盛頓街。

「要是沒有人很快逮住或者幹掉那小子,他準會闖出個名堂來。」路預測道,「你最好給他掛個號,『無名小子』,有一天你會去抓他的。」

「他是幹什麼的?」

「搶劫、當槍手,他樣樣都行。他槍法准,而且是個徹底的瘋子,完全不考慮會不會出事,或者根本不怕出事。我還真希望他有所顧忌,因為小心懂事的混混最容易抓到。我敢發誓這小子上個月肯定參與了布魯克林的幾個案子,可惜我還沒有確切證據。不過總有一天我會叫他好看的——我說話算話。」

路食言了。一個月後,他被奧都邦路一處住宅區的夜行大盜給殺死了。

和路閑聊後的一兩個星期,我離開大陸偵探社波士頓分社去當兵。大戰結束後,我又重新回到芝加哥分社工作,在那裡待了兩年後調到舊金山。所以,總的說來,我發現自己坐在夢之國拳擊場里那個耳朵皺起來的無名小子後面,已經是將近八年以後了。

星期五晚上是斯坦納街拳擊場的開賽時間。好幾個星期以來,我第一次在星期五晚上閑著沒事幹。於是我到了賽場,挑了一把離擂台不遠的硬木椅子坐進去,靜下心來看小夥子們戴著手套打來打去。比賽進行到差不多四分之一時,我發現在我前面兩排處那對怪異的耳朵有點眼熟。

我當時沒有馬上認出他來。我看不到耳朵的主人,他正在看奇普里亞尼跟邦尼·克歐對打——那場比賽我錯過了一大半。不過在等著下一對小夥子上場前的短短几分鐘內,無名小子扭頭對他旁邊的人說了些什麼。我看到了他的臉,認出了他是誰。

他沒什麼變化,也沒什麼進步。他的眼睛更遲鈍了,嘴巴比我印象里的還要陰鬱;臉依舊很白,不過粉刺可能少了一些。

他就在我跟擂台的正中間,認出他倒也不耽誤我看錶演。我可以越過他的頭頂去看台上的小夥子們,而用不著擔心他會溜出我的視線。

據我所知,無名小子沒被通緝,至少大陸偵探社沒通緝他。而且如果他只是扒手、騙子,或者只犯那些我們偶爾才會感興趣的小罪的話,我會放他一馬的。但搶劫就不能放過。我們社最主要的客戶就是各種名目的保險公司,而這些日子以來,搶劫保單是保險業的重頭戲。

比賽進行到一半時,無名小子走了,將近一半的觀眾也都走了。兩名肌肉發達的重量級選手在台上像室友般客氣地你來我往,沒人在乎結果到底如何。於是我也跟著走了。

他單身一人,這種跟蹤最省事。街上到處都是退場的拳擊愛好者。無名小子向下走到費爾摩街,在一家小店吃了幾片烤全麥麵包夾培根,喝了杯咖啡,然後上了二十二路車。

他——我也一樣——在麥卡利斯特街換了五路車,在波克街下車,往北走一個路口,回頭朝西再走一個路口多一點,然後進了金門大道南邊一家位於范內斯和富蘭克林大道之間的修理店,上了樓。二樓和三樓是陰暗整潔的房間。

我眉頭緊鎖。如果在范內斯或者富蘭克林大道下車的話,他完全可以少走一個路口,可他卻坐到波克街又走了回去。或許是為了運動吧。

我在街對面晃蕩了一小會兒,想看看前面的窗戶里有沒有什麼情況出現。無名小子進去前黑糊糊的地方,現在還是黑糊糊的。很明顯他的房間不在前面,或者他是個特別小心謹慎的人。我知道他沒察覺到我在盯梢,那是不可能的,我佔盡了天時地利。

大樓的正面看不到什麼,所以我就從范內斯大道溜達下去看看後面。大樓一直蓋到了紅木街,一條狹窄的后街把街區切成兩半。後面有四扇窗戶亮著,可還是沒能提供任何信息。那裡有一扇後門,看起來好像是修理店的,我懷疑樓上的房客不可以用它。

我決定回家上鬧鐘並上床睡覺。路上我順道去了社裡,給老頭留了張紙條:

跟蹤無名小子,搶劫案高手,二十五到二十七歲,一百三十五磅,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白臉、棕發、褐眼,厚鼻、折耳。波士頓人。有他的資料嗎?會在范內斯和金門大道附近。

第二天早晨八點鐘,我在離那小子進去的那棟樓有一個路口遠的地方等他。大雨下個不停,不過我不在乎,我有黑色的雙門跑車擋雨。這種車型看起來既威嚴又不招搖,很適合市內工作。金門大道這一帶兩邊都是修車店和二手車店之類的,總有幾十輛車在那兒轉來轉去,所以就算在那兒待一整天,也不用擔心被人注意到。

其實也無所謂。整整九個鐘頭,我一直坐在車裡,聽雨打在車頂上的聲音,等著無名小子出來,可連個人影也沒看到。我沒有任何吃的東西,只有法蒂瑪煙。我不太確定他是不是把我甩了。他住在我盯的這個地方嗎?還是我回家以後他也回他真正的住處了?干偵探這一行,悲觀的猜測總會擾亂你的心神。不過我仍然把車停著沒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前天晚上我的獵物進去的那扇髒兮兮的門。

那天晚上五點多一點兒,湯米·豪德——我們那位長著獅子鼻的辦公室雜工找到了我,遞給我一張老頭寫的字條:

據波士頓分社了解,無名小子是搶劫嫌疑犯,不過沒有確切證據。真名據說是亞瑟·科里或者凱里。上個月有可能參與了波士頓滕尼克利夫珠寶店搶劫案。店員被殺,價值六萬元的未鑲嵌鑽石被搶。兩名匪徒的外貌不詳。波士頓分社認為這個角度值得切入。他們授權我們監視。

看完後我把字條還給了小夥子——裝著一口袋和工作相關的東西到處晃蕩可不是鬧著玩的。然後我問他:「你能給老頭打個電話嗎?讓他派個人來替我,我得去吃點兒東西,早餐以後我就餓到現在了。」

「想得美!」湯米說,「大伙兒都忙得很,一整天一個偵探也沒看到。我真搞不懂你們這些人,就不能在口袋裡裝幾塊巧克力——」

「你北極探險故事看多了吧?」我訓斥道,「快餓死的人當然什麼都吃,可如果只是一般的餓,誰會不停地往胃裡塞糖?四處轉轉,看能不能幫我買兩個三明治,一瓶牛奶。」

他很不高興地看著我,然後那張十四歲的臉變得狡猾起來。

「我看啊,」他提議道,「你不如告訴我那傢伙長什麼樣,住哪棟樓。我幫你盯著,你去好好吃一頓,怎麼樣?牛排、薯條、派、咖啡,隨便吃。」

湯米一向有這種白日夢:等哪天碰上眼下這種情況,他就赤膊上陣,單槍匹馬把一堆亡命之徒全收拾得服服帖帖。我看他一點兒機會都沒有,雖然我願意放手讓他試試,但要是讓老頭知道了我把個孩子丟進流氓堆里,他準會宰了我。

所以我搖搖頭。

「那傢伙有四把槍,一把斧子,湯米,他會生吃了你。」

「哼,你就騙小孩吧!你們偵探老說自己的工作別人做不了,那些混混才沒那麼厲害呢,要不然怎麼會讓你們抓到!」

這話倒是不假,所以我就把湯米請出跑車,請到雨里。

「一個牛舌三明治,一個火腿三明治,一瓶牛奶。要快點!」

不過他把東西買回來時,我已經不在那兒了。他還沒完全消失,無名小子就從他租的房子門口出來了。他把外套領子豎起來擋雨,這會兒雨下得很大。

他從范內斯大道往南走去。

我把跑車開到轉角時,他已經不見了。他不可能這麼快就到達麥卡利斯特街,除非他跑到哪棟樓裡頭了。我賭紅木街——那是一條窄窄的切開這段街區的后街。我開上金門大道,過了個路口,繼續往南開,到了富蘭克林大道跟紅木街的交叉口時,剛好看到我跟的人進了一棟朝向麥卡利斯特街的大樓的後門。

我把車開得很慢,一邊開,一邊思考。

無名小子昨晚待的那棟樓跟他剛進去的這棟的後門都開向同一條后街,兩棟樓隔街相望,中間的距離也不過半個多街區。要是無名小子的房間就在他那棟建築的後面,而他又有望遠鏡的話,他就可以清楚地看見麥卡利斯特街那棟樓後面所有房間的窗戶,沒準兒還可以看到室內的大部分情況。

昨晚他多坐了一個路口的車,這會兒又看到他偷偷地溜進後門,所以我猜他昨晚是不想在這棟大樓能看見的地方下車。離他公寓較近的兩站都在這棟樓的能見範圍內。看來這小子是在盯這棟樓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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