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們在薛爾本旅館做愛。然後,我還躺在我房裡黑暗中的床上,聞著空氣中她留下的最後一縷香水味兒之時,門打開不到六英寸,一個信封掉到地板上,門又立刻關上。

信封里裝著三百七十元。

我們在我科靈斯伍德旅館的房間里做愛。然後她臨走之前,給了我一個信封。那裡頭裝了七百多元。或許那回我的表現更好了,也或許牛郎服務的酬勞會隨著資深而增加。

這回她付給我三千元,我還根本沒跟她做愛。

現在我回想起在科靈斯伍德旅館,她給我錢之後那種不好的感覺,彷彿那些錢是什麼服務費的詭異之感。這三千元顯然就是這個意思——是幹掉她老公的酬勞,大概是全額了。我很好奇殺掉老公的市場公訂價是多少,不過這種事情有訂價嗎?或許價格不一,因為有很多變數要考慮。比方說,要看老公的凈值,還有跟他一起生活的相對悲慘程度。這些都是很重要的因素。殺掉一個討人厭的百萬富翁,收費應該要比幹掉一個脾氣好又沒保險的窮光蛋要高。這是理所當然的。

三千元買一次謀殺。

三千元。

三千元,連寫個「再見」都沒有。三千元,沒有隻字片語,沒有回信地址,什麼都沒有。三千元解除僱傭關係,放在一個素白信封里,就是清楚明白告訴你結束了,我付清一切酬勞了,你就忘掉我,走遠一點,滾你去的吧。價值三千元的冷漠相待。

三千元可以買二十萬根香煙。我每天抽兩包,所以三千元可以供應我將近十四年的香煙。三千元可以買四百瓶很好的波本威士忌,或者一輛很不錯的新車,或者三百畝很便宜的土地。三千元可以買三十件好西裝,或者一百雙好鞋子,或者三千條領帶。如果你想要的話,三千元還可以用來打連續六千個小時的撞球。

三千元買一次謀殺。

太不夠了。

令我驚訝的是,我感到一種奇異的冷靜,大概因為我還沒完全感受到那種衝擊。我開始用不同的眼光看待一切——莫娜、我自己,以及我們玩的這個古怪小遊戲的全貌。我根本從頭被她騙到尾。我為她殺人,主要是為了她,而不是為了那些錢。我跑來邁阿密等她,結果她跑去拉斯維加斯,把我忘得一乾二淨。

那又何必付我錢呢?

不光是為了良心能安,因為我現在很清楚,她根本就沒有良心。不是為了要公平對待我,因為三千元根本一點也不公平。

為什麼?

我思索著,想出了兩個似乎說得通的答案,其中一個應該是合理解答。她料想我若是沒有她的消息,一定會很緊張。我會想不透她在哪裡,試圖聯絡她。最後我會把事情搞得一團糟。她不希望這種情況發生,所以她得讓我知道,我被甩了。她的方式很完美——沒有字條,沒有電話,沒有電報。只有匿名寄來的一筆錢。

另一個答案只有對莫娜說得通。她已經很習慣拋棄過往一切。或許,如果她給我一點小零頭,我就會走人消失。或許我會很高興分到這一小份,不會去煩她了。或許我會拿著她好心賞的這點現金,溜之大吉。她想得美,但莫娜本來就是個凡事都想得很美的人。

三千元。我可以收下這三千元,忘掉她的一切。我可以用這筆錢在邁阿密海灘好好漫遊,給自己找個有錢的離婚女人,娶來當我的長期飯票。我可以用三千元買到一個全新的開始:她也指望我會這麼做。

她太不了解我了。

不知怎地,大海和浪花在我心中失去了魅力。食物也是。但飯店裡的酒吧還開著,而酒對找仍然很有吸引力。我喝著酒,但不打算喝醉。我太忙著聽我腦子深處的那些小聲音,它們講個不休。

如果主要是為了那些錢,我大概就有辦法忘掉她。但那些錢本來就不是主因。我朝基思·布拉薩德身上打了好幾個洞,是因為我想要他老婆,而不是要他的錢。坑了我的,不是我犯罪行動中的短暫同謀,而是這樁犯罪的潛在酬勞。兩件事——我不能讓她坑了我就這麼脫身。另外,我也不能讓她離開我。

我喝著波本威士忌,想著謀殺。我思考一個個殺掉她的方法。我想到槍和刀子。我望著自己的手,手指緊握著一個老式玻璃杯,想著徒手謀殺。用雙手掐她掐到死,用雙拳揍她揍到死。我又喝了些波本威士忌,想起一張臉和一聲槍響和五顆子彈,然後我明白我不會殺她。

首先,我很確定我再也沒辦法殺人了。這個想法一進入腦海,我就立刻接受且奉為準則,然後我開始納悶為什麼會這樣。不是因為殺布拉薩德很難,或很可怕,或甚至很危險,而是因為我不喜歡殺人。我不知道這樣是否合理,我也不在乎。我只知道這是真的,其他都不重要了。

我不會殺她。因為我不想殺人,也因為殺了她不會解決任何問題。我會冒著風險,只為了報復而沒有任何酬勞。我可以討回公道,但我得不到任何錢,也得不到莫娜。

我還是想要那些錢,而且也還是想要那個女人。別問我為什麼。

「你有火柴嗎?」

我有火柴。我轉身看著跟我借火的那個女郎。褐發,二十五歲上下,一身俏麗的黑色洋裝,五官姣好。嘴塗暗色口紅,唇間叼一根煙,等著人點火。她才不是真要借火柴呢。

我幫她點煙。她鎮定又冷靜,但一點也不含蓄。她前傾湊著火,讓我看到她套著黑色蕾絲胸罩的大胸脯。夏娃打從穿上衣服離開伊甸園那天,就學會了這招。到今天依然很管用。

我想起克利夫蘭的那個妓女,還有那首有關曼德勒的詩句。我在心中改寫:若在一塊歡樂的金錢地上,我會是個更有錢的賤婆娘。莫娜是個有錢的賤婆娘,而且人在拉斯維加斯。我把詩改寫得很爛,但很貼切。

原詩中更純凈、更甜美只是個空幻的夢。坐在旁邊凳子上的姑娘很漂亮。我不必再假裝成聖人了。

我回她一個笑。抓住酒保的視線,指指她的空杯子示意。酒保把杯子補滿了。

「謝謝。」她說。

我們的對話很輕鬆,因為都是她在講。她名叫南西·席克曼,在紐約一家保險公司當職員負責打字什麼的,這回有兩個星期的假期。其他速記員都利用自己兩星期的假期去紐約附近的度假勝地凱斯奇爾山區,設法釣個未來的老公。她不喜歡凱斯奇爾山區,也不想找個老公。她想找樂子,卻一直沒找到。

她甜美又溫暖又誠實。她不廉價。她想要找樂子。兩個星期後,她就要回到紐約布朗克斯的家,又變回南瓜。她跟母親住,她媽媽會知道她出門跟誰約會、知道她什麼時候回家。她的阿姨姑姑們會想替她作媒。她只有兩個星期。

我手放在她臂上。我望著她,她沒有別開眼睛。

「我們上樓吧,」我說,「上樓去做愛。」

我留了幾塊錢在吧台上,和她一起上樓,去她房間,然後做愛。我們做愛做得很慢,很溫柔,很棒。她之前喝的是加了蘭姆酒的不曉得什麼飲料,嘴裡一股甜甜的暖意。

她有一副美妙的軀體。我喜歡她胸脯到大腿是蒼白、手臂和小腿和臉蛋是古銅色的模樣。我喜歡看著她,喜歡碰觸她:而且我喜歡隨著她移動,也喜歡抵著她那種感覺。事後躺在她身邊也很好,全身發熱又流汗又筋疲力竭,等著天搖地動過的世界緩緩恢複原狀。

好一會兒,都沒有講話的必要。然後她開口了,說些她自己和工作和家人的小事情。她有個哥哥,已婚,住在長島,還有個妹妹。

她沒告訴我的是,她幾乎就是如假包換的處女了。她沒有對挑上我、跟我睡覺而表示歉意。她想要找樂子。

她也沒談明天,或後天,或更後頭的日子。她不想談她的家或家人或婚姻,或是小小的白房子里有綠色的遮光簾。她也沒問我任何問題。

我望著她漂亮的臉蛋,望著她的乳房和腹部。我想著愛上她、跟她結婚,會是多麼美好的一件事。但願我可以做到,但我心裡明白不可能。

我會是個更有錢的賤婆娘……

我等到她睡著了,然後溜下床穿衣服。我沒穿上鞋,免得吵醒她。

我低頭望著她。有天某個人會娶她。我希望那個人夠好,配得上她,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我希望他們的小孩長得像她。

我一手提著鞋子走出門,回到我的房間。

次日上午吃過早餐後,我退房離開伊甸羅克旅館。櫃檯職員很遺憾我要走,但不管遺不遺憾,他臉上還是從頭到尾保持笑容。

他檢查我的帳目。「馬林先生,我們還該退錢給你。三十元出頭。」

「這樣吧,」我告訴他,「我還沒有機會給清潔女傭小費。你就把那些錢留著,分給她們如何?」

他又驚又喜。我很好奇他會自己暗杠多少下來。我不在乎。我不需要那三十多元,誰拿到對我也沒差別。

對我來說,有差別的事情真是少得出奇。

我在一家酒吧找到一個公共電話亭——不是我之前去過的那家,不過幾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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