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後我收拾行李,退房離開了科靈斯伍德旅館。我在大中央火車總站找了個寄物櫃,把行李箱放進去。裝了子彈的槍則留在我外套內側的口袋中。那把槍害我外套胸前鼓起了好大一塊,而且走路時還不斷上下晃動。在前往威徹斯特郡斯卡斯代爾的火車上,我到洗手間里,把手槍從胸部口袋改移到褲腰帶里,這樣感覺專業太多,但卻讓我很擔心。我怕那玩意兒會忽然自己走火,這樣對莫娜可不會有太多好處。我只好努力去想其他比較愉快的事情。
等車開到斯卡斯代爾,我心裡開始動搖。眼前有太多時間要打發,我卻找不出方便的方式。我想著自己是不是走錯了這一步。或許我應該在科靈斯伍德旅館過夜,次日再搭早班車來這裡會比較好。但這樣我還是會整夜睡不著,也會有太多出錯的機會。因為我計畫中得弄輛車,這表示我得在天亮之前抵達斯卡斯代爾,而搭擁擠的火車比較安全,於是我就不能搭凌晨四點多的車。這麼算下來,我提前一夜到還是最好的,不過我的感覺卻沒有太好。
我在火車站一個街區外找到一家電影院,付了五毛錢進去打瞌睡。我在後排挑了個位子,設法習慣手槍插在我褲腰帶裡面的感覺。那上頭的金屬不再冰冷,而是跟我的體溫一樣,或者很接近,而且我已經帶著那把槍夠久,感覺上它好像成了我身體的一部分。我瞪著銀幕,讓時間流逝。
我連著看了至少兩場。這並不困難。我的心思根本不在畫面上,而是到處漫遊。就連看第二遍的時候,我都完全沒跟上電影的劇情。我不知道電影在演什麼,所以打發時間也就不那麼痛苦了。最後一場電影結束後,已經過了半夜十二點,我跟著大家一起出來,踏上了斯卡斯代爾空蕩蕩的街道。
接著就比較容易了。那部電影把我轉變成一具機器,這是有必要的。我換檔了。按下按鈕,啟動開關。我找到了一家酒吧——酒吧都開得比電影院晚,大概是因為眼睛不如肝臟耐磨。我在店後方挑了張凳子,一個人喝啤酒喝到打烊。沒有人來跟我講過話,我是獨行俠,其他人則是每晚都來的常客。這樣有可能很危險,不過他們不可能記得我。因為首先他們就根本沒注意過我。
酒吧是四點打烊,這樣很好。接下來我進了一家夜間營業的烤肉餐廳,吃了個漢堡,又喝了幾杯咖啡。我離開那家店的時候,已經快四點半了,時間抓得很不錯。
天氣很好,逐漸要從黑夜轉為白晝。空氣新鮮又乾淨,不像紐約;但美好的空氣里還是會有一絲臭味,提醒你此處是郊區,而非鄉下。天空愈來愈亮,看起來一個小時內太陽就會升起。一絲雲都沒有,想必又會是個大晴天。
我離開大馬路,轉入一條小街,走了一陣子,又轉入另一條小街。這一帶很不錯,不是斯卡斯代爾最富裕的區域,而是中等的——這裡尋常的獨棟房屋大約就要兩萬元,因為斯卡斯代爾是上流階級的郊區。屋前有樹木和圍籬,是白領階級人士的住宅區。我走了好一段路,因為很多人把車子停在車庫裡。然後我找到適合下手的目標了。
這條街的左邊有一輛綠色的水星,貼著人行道對齊了停著。右邊則有一輛黑色福特,看起來大概開了一年了。我想要的是那輛福特,原因就跟我想假冒的職業殺手一樣。因為它很常見,不起眼。如果你想偷輛車去犯下謀殺,就會偷黑色福特。這是整個遊戲的規則之一。
唯一的問題是,這輛福特的車主有可能很早起床。如果他每天早上都開車到紐約,大概七點左右就會起床。如果他看到車子不見了,又如果他打電話報警,警方就會發出通報,那就會比我期望的時間要早了。
這時候,那輛水星就派上用場了。
我趕快動手。我把那輛水星的車牌拆下,過街拿到福特車前,再把福特車的車牌也拆了,換裝上水星的車牌;然後又過街回來,把福特車牌安在水星車上。聽起來很複雜——但當然,我做的不過就是掉換兩輛車的車牌罷了。不過這麼一來,差別可就大了。福特車主報警說車子失竊的同時,水星車主可不會報警說車牌失竊。他很可能好一陣子都不會注意到。你什麼時候上車前會檢查車牌來著?
所以,即使福特車主報警說車子失竊,哪個多事的警察會留意我的車?但反正車牌也不一樣了。這樣或許會有所不同,但其實也可能根本沒差別。但我要冒的風險太多了,所以只要能做什麼以降低其中風險,我就會盡量努力。
我用手帕把兩面車牌擦過,然後兩手戴上橡皮手套,就是雜貨店賣的那種。我是在離開紐約之前買的,就是準備在這個時候用。這雙手套很不錯——不像手術室用的那麼高級,但也夠細緻,我的手不會覺得像戴著棒球捕手的手套。我又仔細看了四下一圈,在黑暗中祈禱,然後打開那輛福特的門。我坐在方向盤後頭,開始動手接線點火。要用這個方式發動車子不難,從來就不難。我十四歲就學會了,可以輕易用這招發動車子。這種事情一旦學會了,就不會忘記。
那輛車像小貓似的輕聲呼嚕起來。我開著車駛到街角轉彎,接下去轉個彎,然後再轉個彎,於是來到幹道上,往北駛向切希爾。我毫無遺憾地離開斯卡斯代爾,這個小鎮是偷車賊的寶地,但要我住下來我可受不了。
這輛福特要用來謀殺很理想,但在空曠的道路上就完全是垃圾了。引擎不時會發出輕輕的爆響,油門踩下去要好幾秒鐘才有反應。整輛車開起來簡直像個智障小孩,而且又因為自動排檔而更礙手礙腳,讓你無法在適當的時機換檔,還有動力方向盤,這種發明簡直是設計來要把人逼瘋的。
我一路開著那輛福特,想著這一切混亂結束後,我和莫娜要買什麼樣的車。或許買輛捷豹吧。一輛又大又亮的野獸,引擎的馬力十足,從頭到尾完全符合牛頓力學的設計。我很好奇莫娜有沒有在捷豹車的后座做愛過。我想應該沒有。
比起切希爾,斯卡斯代爾相較之下簡直像廉價的國民住宅區。我開著車四處繞,看著一片片一畝大的土地上矗立著半畝大的豪宅,簡直散發出金錢的氣味。街道很寬闊很寂靜。路旁的行道樹很高大很肅穆。這個郊區由放棄城市的紐約富豪所創造出來,整個地區實在太人工化,連認路都很難。四周景色都大同小異,道路迂迴蜿蜒,顯然是只為了要讓人流連忘返,方向失去了意義。
我歷經一番奮鬥,終於找到了拉斯康門道。這條路比大部分街道都要寬,路中央有一條五尺寬的林蔭帶,長著灌木、青草和綠色植物。我尋找著門牌號碼,搞清楚自己的所在,然後一路開下去,總算找到布拉薩德的房子。我想那是所謂的喬治時代殖民式建築,建材大部分是岩石,加上白色的門窗木框。一片起伏的綠草坪修剪得宜,草坪中央一棵大榆樹。令人嘆為觀止。
我想像過這個家的模樣。但我以前從沒見過,見到了讓我心中一懾。我輕輕抹去大毒梟L·基思·布拉薩德的影像,代之以一幅敬意十足的假象。我望著那片綠色的草坪和那棵大大的老榆樹,心中浮現起那位善心的老好人坐在輪椅上沿著木板步道前進的畫面,身旁還陪伴著他漂亮的年輕妻子。殺掉這個男人實在太殘忍了。謀殺L·基思·布拉薩德這位切希爾的中流砥柱,是個可惡、卑劣的罪行。
我不得不搖搖頭逼自己甩掉那個幻象,不得不努力提醒自己他不是個好心的老人,那棟美麗的老房子是以針孔痕和硬化的血管拼湊起來的,他漂亮的年輕老婆正是我心愛的女人。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他是個惡劣的老混蛋,我打算要謀殺他,而且我告訴自己那些講過千百遍的話——事實上他就是個惡劣的老混蛋,謀殺他是完全適當而正確的。
但當我看到那棟房子,這些話實在很難相信。不光是因為房子很壯觀——成功的壞蛋往往住得比大部分國王還像國王——而是那種完全令人肅然起敬的感覺……
我搖搖頭,這回搖得更厲害。下一步就是找到火車站。根據莫娜的說法,他每天早上會把車子留給莫娜,自己走路到火車站。這表示車站很近,我得搞清楚到底有多近,而且必須知道如何儘快趕到那兒。這是很重要的。
那輛福特找到了火車站,實在不是我的功勞。福特車四處探尋,最後終於碰到那棟有鐵軌穿過的典型褐色火車站。然後那輛車展現出非凡的記憶力,一路找回拉斯康門道,來回總計時間除以二,我就知道從那棟大宅開車到火車站最短路徑所需的時間,是七分鐘。
現在還太早。我考慮過要把車子停在布拉薩德的房子外頭等他。但又想到如果布拉薩德隔著窗子往外看,看到了我,就會帶著一把槍出來。於是我開走,去附近找個快餐店。
我找到了一家,旁邊有停車場,於是我把福特停進去,脫下手套塞進口袋。咖啡很燙很黑很濃。
我正需要。
稍後我又戴上手套,然後打開車門坐進駕駛座。如果有人看到我,一定覺得我這樣很奇怪。你看過有人上自己車之前要戴上橡皮手套的嗎?但反正沒人看到,於是我發動車子駛回拉斯康門道。此時約莫八點半。他正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