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六點剛過幾分鐘,我拿到了錢。那種感覺很奇怪——當時我正躺在床上,沒開燈,體驗著最後那一點波本威士忌帶來的微醺。冷氣低聲嗡嗡作響。然後門打開不到六英寸,一個信封掉在地板上,門又關了。

我連她的手都沒看到。這讓整個事件極端沒有人味,到了可怕的程度。好像門是自己打開的,信封是自己冒出來的,接著門又自己關上了。整個過程中沒有任何活人介入。

我拾起信封,把裡面的東西搖到一邊,然後撕開另一邊。裡頭有一堆十元和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鈔票。我數了兩次,每次總數都是三百七十元。

這些錢進了我的皮夾,信封則進了垃圾桶。

我忽然想到,倒在床上想忍住不笑。太好笑了,但同時又一點也不好笑,我用枕頭蒙住臉,像只鬣狗似的大笑起來。

如果換了其他人,只要不是莫娜,事情就很容易了。我會開心地微笑,走出飯店,帶著皮夾里的三百七十元,搭上一列隨便到哪裡的火車。用這個角度來看,這真是我畢生耍過最簡單又最絕妙的騙局了。甜蜜又容易,一點問題都沒有。

只不過,我不是在設騙局。現在,這筆錢送上門來,我要用來付清我飯店的帳單,乖乖做我該做的事情,然後到紐約等她。我不知道這好不好笑,不過我就是狂笑到頭都快斷掉了。

我笑夠了之後,就去沖澡、刮鬍子,然後到隔壁的旅館吃晚餐。沒有人會到隔壁的旅館吃飯。你要嘛就是在自己住的旅館吃,要嘛就去外頭的餐廳。但我指望的就是這個。我不想意外碰到莫娜、也不想意外碰到基思。要先等我準備好了再說。

晚餐大概還不錯。大飯店的廚師或許缺乏想像力,但都還算可靠。他們不會把一塊牛排給毀了——我點的是就是這個。不過我食不知味。我想著基思,又想著莫娜,嘴裡嘗到的是謀殺而不是肉味。我用餐時一路都還抽著煙,其實還比較專註在抽煙而不是吃牛排。飯後我坐在那兒瞪著咖啡好久,等到開始喝的時候咖啡都涼掉了,好難喝。於是我沒再喝,出門去看電影。

對我來說,那部電影的感覺就像是演員都在講波斯語,還只有中文字幕。劇情我半點都不記得,連片名都忘了。我去看電影只是為了殺時間,也的確達到了目的。我雖然望著銀幕,卻完全沒看進去。在電影院里,我思索著,設計著,謀劃著。隨你愛怎麼稱呼,總之就是那麼回事。

我其實很想當下就離開大西洋城。留在這個悲慘的小城愈久,我冒的風險就愈高。除此之外,現在我已經決定乖乖付清旅館的帳,所以每多待一天,都會多增加一筆我不太負擔得起的費用。莫娜給我的錢,再加上我手上原來剩的,總共也就是四百出頭,這筆錢可撐不了多久。

但我還不能離開。我需要看一眼我的下手目標,也就是L·基思·布拉薩德。我得先認識敵人,才能決定怎麼殺他、何時殺他、在哪裡殺他。

電影放完了,我走回飯店。木板步道的人潮不像平常那麼多,但還是一樣喧鬧。我在步道上停下來一會兒,觀察一個叫賣的推銷員解釋,只要利用一具專利榨汁機絞碎蔬果,把榨出來的那鬼玩意兒喝下去,你就可以多活十年。我看著他把一顆包心菜放進機器里。一開始是完整的包心菜,然後機器開始絞碎榨汁。那名推銷員把榨剩的菜渣扔進垃圾桶,驕傲地把一杯看起來很可怕的黏糊物湊到唇邊。他一口喝完,露出一個大大的笑容。

我很好奇可不可以把人也這麼拿來榨。放進一個專利榨汁機,榨出他身上的汁液。然後渣滓扔進垃圾桶,關緊蓋子。

我繼續往前,在一個果汁攤停下來喝了杯鳳梨椰奶雞尾酒。我很好奇這雞尾酒是怎麼做的,然後腦袋裡出現一個很恐怖的畫面,一顆鳳梨和一顆椰子攜手慢舞滑入一具專利榨汁機,進行某種蔬果相偕自殺計畫。我喝完那杯雞尾酒,走向飯店。

要進門時,剛好有名男子走出來。我只匆匆瞥到他一眼,但覺得有點眼熟。我見過他,卻完全想不起在哪裡或什麼時候,也不曉得他可能會是誰。

他又矮又黑又瘦,滿頭茂盛的頭髮留得頗長,梳得整整齊齊。他唇上的黑色小鬍子也修得很整齊。他穿得很好,走路很快。

出於某些原因,我向上帝祈禱他沒認出我來。

第二天,我又看到他。

我大約十點醒來,穿上寬鬆長褲和開鈕襯衫,下樓去咖啡店吃早餐。很奇怪,我餓壞了,於是匆忙狼吞虎咽了格子鬆餅和香腸和兩杯黑咖啡。然後我點了這天早上的第一根香煙,出去等他。

我剛到的那天晚上,曾在一家飯店外頭的露台上喝過雞尾酒,今天我又過去,在傘篷下找了一張桌子。那個位置離木板步道夠近,可以讓我看得很清楚;同時也夠遠,不會有人注意到我,除非有人刻意找。侍者過來,我點了黑咖啡。現在喝酒有點太早,不過其他顧客似乎不作此想。一個看似時裝圈人士的男子和一名衰殘相的褐發女子正在歡呼著猛喝台克利調酒。這麼早就開始狂歡了,我心想。或者是從昨天夜裡續攤到現在。我把他們拋在腦後,專心觀察著木板步道。

結果差點就看漏了他們。

來到大西洋城第一天後,你就不會再去注意木板步道上緩慢來去的輪椅了。他們成了風景的一部分,你認識的人不可能坐在輪椅上。我都忘了輪椅,專心在行走來去的人身上,差點沒看到他們。然後因為瞥見一頭顯眼的黃色頭髮,才又多看了一眼,原來是他們。

他又矮又胖又老,而且看起來完全就像是市郊的中產階級守法公民,也因此不難理解他怎麼能唬過莫娜。有些老實人看起來像騙子;有些騙子看起來像老實人。他是第二種。

他有個看起來很老實的堅定下巴,和一張看起來很老實的薄唇。他的眼珠是水藍色——從我坐的地方居然看得出來。他一頭白髮。不是灰的,是白的。白髮格外有種皇室的尊貴之感。

我望著那名相貌堂堂的誠實老人,直到輪椅停在薛爾本飯店門口,他下了輪椅。然後我喝著自己的咖啡,思索著我們該怎麼幹掉他。

「先生,還要再來一杯咖啡嗎?」

我抬頭看那名侍者。我不想離開,也不想再喝一杯咖啡。

「先不用。」

「沒問題,先生。那要不要吃點什麼?我這邊有菜單。」

他們希望你排便或上廁所時,手法可一點都不含蓄。我不想吃東西也不想喝咖啡,因此我就該付帳走人。這個露台明明有五十張空桌子,他們卻想連我這桌都清出來。

「馬丁尼。」我說,實在懶得跟他羅唆了。「琴酒多一些,加一條細檸檬皮。」

他欠身離開。沒多久又端著馬丁尼出現。杯子里有兩顆橄欖而非一顆,而且他記得檸檬皮,一般交代都沒用的。或許他想跟我交朋友。

我不明白自己幹嗎點這杯雞尾酒。通常這種狀況下,我會幹脆離開。我不想喝酒,不想吃飯,不想再喝咖啡,而且我也看過布拉薩德了。這些因素之外,再加上我對這個露台或侍者都沒有特別的好感,我應該會離開才對。

他們也沒離開,於是我又有機會多看一眼布拉薩德——看得更久,也更近。

我不知道他是怎麼來到露台的,一抬頭才發現他就在那兒,隔著三張桌子,肘邊有個侍者,就是招呼我這桌的同一個。我看到布拉薩德的側面,感覺依然是個可敬而踏實的好人。

我坐在那兒,覺得自己顯眼得要命,恨不得有份報紙可以讓我躲在後面。我不想看著那個人。有個古老的說法——如果你盯著某個人太久太認真,他們會坐立不安個一、兩分鐘,然後轉過頭來看你。他們的眼角可能會不經意掃到你,諸如此類的。

我相信如果我盯著他,他就會轉過頭來看我。我不希望這種事發生。不管他在紐約多麼吃得開,我去的時候都有一大優勢,那就是我認識他、而他不認識我。這是我的王牌,我是萬萬不想在大西洋城就失去這個優勢。

於是我慢慢啜著那杯雞尾酒,偶爾看他一下。我愈提防他,他就愈難看到我。你若要擺脫溫厚外貌的影響,那心腸一定得夠狠。如果你長得就像個黑幫分子,那麼你要成為黑幫老大就會容易很多。你的外貌愈接近好萊塢電影的刻板模式,大家就愈快能接受你。但如果你長相比較像華爾街人士,而非在黑手黨地盤的桑樹街混的,那麼桑樹街的人就會很排斥你。要殺他會很困難。我正嚼著第一顆橄欖時,他有了同伴。他在這個露台耗時間,不會光是因為口渴而已,一定有個夠重大的理由,而這個理由很快就出現了。來的人又矮又瘦,穿得很體面,長發梳得一絲不亂,黑色小鬍子修得整整齊齊,就是我前一天走出薛爾本飯店時眼熟的那名男子。現在我想起他是誰了。

然後差點被那顆橄欖給噎住。

他名叫瑞基·科爾,他的老大是馬克斯·特拉格,統治半個新澤西州的黑幫老大。特拉格是個聰明的老人,新澤西州每一樁不太符合法律正義的生意裡頭,他都在頂端佔有一個穩靠而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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