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這個旅館大廳冷氣十足,地毯很厚,是那種你一踩下去就可能整個人沉沒消失的。大廳里的跑腿服務生來去安靜且迅速有效率,電梯升降或停下都同樣安靜無聲,漂亮的電梯小姐在上班時間絕對不嚼口香糖。天花板很高,一盞盞吊燈垂下華麗的裝飾。

經理講話的音調很低,口氣帶著歉意。但這不能改變他該講的話。他要的東西,就跟從新澤西州哈肯薩克城到香港每一家破爛旅館要的一樣。他要錢。

「真不願意打擾您,蓋維蘭先生,」他說,「但本飯店規定每兩周必須結帳一次。而您已經住進來三個多星期了——」

他沒把話講完,微笑著朝我攤開雙手,表示他不喜歡談錢。他喜歡收錢,但他不喜歡談。

我也回報他一個微笑。「真希望你早點告訴我。」我說。「時間過得好快,我都忘了。這樣吧,我現在要上樓換衣服。等我下樓的時候,相信你已經準備好帳單了。反正我無論如何都得跑銀行一趟。乾脆就像俗話說的,一石二鳥,去提點錢出來,順便跟你結清費用。」

他的笑容比我的大。「沒問題,我們很樂意收您的支票,蓋維蘭先生。那是——」

「沒有必要。」我說。「我的帳戶是在丹佛的一家銀行。支票得花好幾個星期才能兌現。不過我有一筆匯款已經匯到費城的銀行來。所以待會兒等我下樓,你把帳單準備好,我今天下午晚些就會付你現金,這樣好嗎?」

這樣當然是很好。我走進電梯,不必講自己要到幾樓。只要你在富蘭克林飯店住上一、兩天,電梯小姐就會記得你住幾樓。

我到七樓出電梯,回到我的房間。打掃的女服務生還沒來過,房裡還是跟我下樓去吃早餐前一樣亂糟糟。我坐在沒鋪過的床上一、兩分鐘,很好奇在費城最精緻的旅館住上這些天,帳單數字會是多少。不管我怎麼算,反正一定很多。不光是一天十元房錢住上三星期。也不光是這三星期來簽帳的餐廳費用、簽帳請他們送上來的酒、簽帳送洗衣服和乾洗和其他費城最頂級旅館的各種服務。這是一大筆錢。

或許五百元。或許少點,或許多點。

總之都是一大筆錢。

我伸手到口袋裡掏出皮夾,拿出錢來數。結果是一百塊錢出頭。而且不必說,根本沒有什麼匯款在某家費城的銀行里等我,也沒有某家丹佛銀行的戶頭,沒有股票、沒有債券,什麼都沒有。只有一百多元,我在世上就只有這些錢。

我找到一根香煙,點著了,心想我真走運,他們竟然讓我住了快一個月,中間完全沒提到錢的事情。大部分旅館早就會提起了。幸運的是,我很機靈,又始終保持冷靜。我可不會帶著一副賴帳房客的衰相,這點很重要。

比方說,我給小費從不簽帳。這有兩個原因。首先,我根本不考慮去坑那些大概跟我一樣窮的跑腿服務生和女侍。而且如果連小費都簽帳的人,就會被密切監視,每個人都會注意你。

於是我用現金給小費,而且給得很大方——給跑腿的服務生一元,女侍則是百分之二十。這樣很多,但很值得,可以收到好回報。

我脫了衣服進浴室沖澡。先用熱水,然後冷水。我喜歡沖澡,會讓我覺得自己像個人。

用毛巾擦乾身子時,我在鏡中望著自己。門面還在——結實的身體,下斜的雙肩,晒成古銅色的皮膚,窄窄的腰身,還有肌肉。我看起來強壯又富有。我的行李箱是高級牛皮做的,腳上的鞋子很昂貴,身上的西裝也很貴。

我會懷念這一切的。

我匆忙穿上衣服,儘可能把一切穿上身。我在長褲底下穿著格子泳褲,絲質襯衫底下穿著一件針織襯衫。兩雙克什米爾羊毛的襪子都穿上腳。最好的一條領帶打在脖子上,另一條塞在口袋裡。兩對袖扣都用上了——反正有西裝外套遮著。

就是這樣了。再加別的東西,都會讓我像一袋馬鈴薯似的鼓起來,我可不希望自己鼓起來。我把皮夾塞進口袋,離開比原先更亂一點的房間,按了電梯鍵。

我回到大廳時,旅館經理已經準備好我的帳單。數字很大,總共是六百一十七元四毛三,比我原先估計的多一點。我朝他微笑,謝了他之後離開,邊走邊想著那筆帳單。

那筆帳單,當然,是開給戴維·蓋維蘭的。

戴維·蓋維蘭,當然,並不是我的名字。

我需要兩樣東西——一是讓我花的錢,二是讓我花錢的新城市。費城很刺激,但我在這邊就是進行得不順利。我花了一星期尋找有利的條件,另一個星期安排醞釀,第三個星期才發現一開始就搞錯了。

當然了,其中有個女孩,向來就是如此。

她名叫琳達·詹姆森,一副有錢人的模樣。黑色短髮,眼神熱情,還有漂亮的胸部。她講話像是從那種貴族新娘學校畢業的。她看起來很高尚,穿衣服很高尚,講話也很高尚,我猜想她是條大魚,或至少很接近。

但結果她不是大魚,只是個伺機出手的釣魚人。

真是個天大的笑話,只是這笑話是暗自成形的。我在撒姆森街一家很不錯的酒吧挑上她,在那裡混的全是有錢的白人。我們一起喝吉卜森雞尾酒,一起吃晚餐,一起去看了場表演,一路都開她那輛昂貴的好車。

事情看起來很順利。

我連續跟她約會三天,都還沒吻過她。我一路慢慢來,要把一切動作都確實做對。我已經二十八歲了,要在情場上鬼混已經嫌太老。如果我想得分,就得把一切做得完美。或許甚至得娶她。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她的模樣很順眼,甚至看樣子在床上也會不賴。何況她一副有錢人的模樣。我喜歡錢;錢可以買到好東西。

於是第四次約會我吻了她,第五次約會又吻,到了第六次約會,我把她該死的胸罩拿掉,撫弄她的胸部。那對胸部很不錯。結實,甜美,大。我撫摸它們,她似乎跟我一樣樂在其中。

第六次和第七次約會之間,我開始用點腦袋,於是花了整整十元從鄧白氏商業徵信公司取得她的財務狀況資料,這才發現她那套大魚的門面全都是假的。她是個淘金女郎,這個愚蠢的小賤貨居然一直在浪費時間,想從我身上挖到金礦。我也真是個聰明的小智障,浪費時間和金錢去挖她。這本來應該很好笑,只不過發生在自己身上時,就一點都不好笑了。

於是第七次約會,就是結清總帳的時候了。我又帶她出去,開她的車,我設法載著她到處轉了三個小時,一毛錢都沒花在她身上。然後我把車開到她的公寓——小小的很漂亮,顯然是她對未來的投資,就像我在富蘭克林飯店的那個房間。我們進了她公寓,沒多久就置身於她的卧室了。

這回我不玩遊戲了。我脫掉她的洋裝,拿掉她的胸罩,把臉埋在她的胸部。我脫掉她的襯裙和吊襪帶,剝下她的長襪,扯掉她的小內褲,於是床上什麼都沒有,只有小琳達·詹姆森,我的夢中女郎。

這場仗我已經打贏了,但我還是下定決心要玩到底。我一手撫摸著她,從脖子開始,最後來到「應許之地」。她滿足地呻吟著,我想不是裝的。她火熱得就像被太陽晒傷似的。

「琳達,」我柔聲說,「我愛你。你願意嫁給我嗎?」

這讓她達到狂喜狀態。

從此刻開始,一切宛如天堂。我就像一隻公牛沖向鬥牛士般攻擊她,全神貫注於她天鵝絨般光滑的肌膚。她做愛帶著處女那種清純的渴盼,以及老道妓女的絕妙巧思。她的指甲在我背上戳得好深,她的雙腿緊得幾乎令我窒息。

整件事持續了好久。這是第一回合,狂野而無拘無束,而且非常美好。中間休息時,我們兩人枕在同一個枕頭上,低聲互訴甜蜜情話。比較慘的是我們兩個真的都累癱了。不過別誤會,其中樂趣依然不變。

然後就是第二回合了——這回比較有節制,但卻不可思議地更加熱情。在種種表面之下,這是一種非常奇怪的做愛。我們都在玩遊戲,我已經知道最終的結果,但她卻只知道一半。真是太滑稽了。

或許再哄她一陣子也值得。有一點我之前可能忘了講,她很行,非常行。我可以繼續跟她約會,繼續跟她上床一星期之類的。但這場遊戲我已經贏了,整個競技已經失去了刺激性。我決定做個了斷。

我們躺在床上。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覺真美好。

「琳達,」我說,「我……跟你撒了謊。」

「你指的是什麼?」

「我知道你無所謂,」我說,「要不是我這麼了解你,大概也不敢冒險告訴你。但我現在了解你了,親愛的,我們之間不該有秘密才對。所以我一定要告訴你。」

現在她開始產生興趣了。

「琳達,」我說,「我不是有錢人。」

她設法不要有所反應,上帝保佑她。但我一手放在她胸部,感覺得到我講出那些話時,她的身子僵硬起來。我簡直替她覺得難過。

「我是裝的。」我說。「我遇到你,就立刻被你吸引了。但我們之間的鴻溝那麼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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