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2 喬牧

在A城我就知道這個地方,聽說很多人嚮往那裡,只為一杯名叫SO LONG的雞尾酒,意思是「再見」。名字是喬牧取的,貼切、含蓄,頗有意味,很符合他的調調。

SO LONG很昂貴,貴到為迄今為止喝到它的人列一張清單,也不過薄薄幾頁,但人們還是一波又一波,不遠千里地來到S城,尋找那家叫做「遺忘」的酒吧,然後毫不猶豫地用大把大把的鈔票來換取一杯色彩斑斕,口感卻再普通不過的雞尾酒。

SO LONG的確是一種極其普通的雞尾酒,之所以讓人著迷,是因為人們相信只要喝過它,就能消除孽障遠離痛苦。

每天,數不清的迷途羔羊流連在遺忘酒吧,他們共同的目的只有一個——用金錢換取一次永別:和寂寞永別,和傷痛永別,和內疚永別,和謊言永別,和充滿罪惡、貪慾的自己永別,只要能夠換來內心的祥和,靈魂的超脫,即便傾家蕩產也在所不惜。

想討價還價?不用老闆開口,你就會被趕出去,沒有人會容忍你討價還價,那是對它最無恥的褻瀆。它是神聖的、無價的,和活著的解脫斤斤計較,也太不知天高地厚了。

於是,進去的人有不少是一無所有走出來的,但是他們心甘情願,因為他們覺得,沒有什麼比心安理得重新開始更有價值,也正因為有了他們,遺忘酒吧才能變成一座隱蔽在S城黑暗深處、充滿魔力的古堡,被稱作「忘憂水」的SO LONG,便是古堡「邪惡」的魔法師為騙取財饢而精心準備的「心靈毒藥」。或許,我不該用那麼貶義的措辭來形容喬牧和他的遺忘酒吧,他並沒有真的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不過是和我一樣,利用了自己的「特長」罷了,其過程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各自的目的不同——我用來填補無謂的生活,他用來賺取豐厚的利潤,更何況真正能夠品嘗到SO LONG的畢竟也只是少數。喬牧是一個與我有著相同異能的男子。

孤僻、傲慢、不苟言笑,為人苛刻又自命清高,唯一的樂趣是利用客人酒後吐真言的特性偷竊別人的記憶,道具是一杯品質拙劣的雞尾酒,如果幸運,遇到一兩位鬱鬱寡歡的富婆或美女,也不介意發生一兩段二十四小時以內的短暫愛情,因為和我一樣承擔了太多的人生悲苦而早早地看破紅塵,把所有的人情世故統統歸結成一句話:「人生沒什麼意思。」

我不同意他的觀點,時常與他爭論,他卻罵我虛偽,一再強調我和他是天生的同類,打心眼裡對自己的人生感到絕望。我一直無法準確地判斷我和喬牧之間的關係,這使我在夢到他的時候變成一個遊魂,徘徊在城市各處,用最最鄙視的眼光俯瞰彼此愚蠢的樣子。

我們經常口出狂言,刻意表現出對另一方毫無理由的憎恨,甚至,不惜冷嘲熱諷、惡言相向。做愛的時候,卻象連體嬰似的,用那種千方百計想要把對方咬死的力量吞噬著如海浪般洶湧的高潮。我不知羞恥地尖叫,直到唾液乾涸官能遲鈍,有時,連自己都覺得荒唐,喬牧卻始終沉悶,面無表情地在我懷裡疾進、翻滾,但是,那並不影響肉體的愉快,他孜孜不倦樂此不疲地在我身上攀援、跋涉,彷彿那是一張能夠聚集並釋放他所有貪慾的巨大溫床。

「你像……」

「像什麼?」他問。

我研究他每一次從高空墜落時的表情,居然沒有臣服、空洞和匱乏,他是個與眾不同的男人,一個能夠逾越並駕御官能極限的男人。

「像一隻永遠吃不完的蘋果。每當我準備咬下一口的時候,都發現前面的豁口已經長好了,完美無痕,找不到一絲牙印,所以,我永遠無法完整地品嘗你,也永遠無法看見隱藏在表皮深處、果核的真實面貌。」

「一個平靜的女人,身體卻充滿靈欲的甘露,你到底想告訴我什麼呢?」

我沒有回答,也不想回答。喬牧的話反而讓我體會到,倘若真有那麼一天,不小心猝死在這男人的懷裡,未必不是一種好歸宿。

「我不會讓你死。」他低聲怒呵,身體依舊堅定地蠕動。

「除非我比你先死。」

「……我以前不是這樣的。」

「至少六年前不是……」我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這麼說,他的眉目因為這句話而閃露出訝異的紅光。

「那六年前,你是怎樣的?」

「很簡單,很快樂,很自信,很有力量,很……」事實上,他觸到了我的痛處,我不想再說下去了。

「那現在呢?是什麼讓你不快樂,不自信,沒有力量了呢?」

我逃開他的眼睛,他有一雙很深邃的眼睛,常常讓我莫名其妙地感受到被吸附的恐懼。

「現在又有什麼不好呢?」

他輕蔑地把目光傾斜。「我討厭假惺惺的女人。」

這句話深深地刺痛了我,同時,也碾碎了我想在S城重新活過的雄心壯志。我還清楚地認識到,在他面前,我無法偽裝,我決定用真實的姿態面對自己。然而,那並不容易,不僅不容易,還痛苦不堪。

喬牧是個奇怪的男人,我讀不懂他的心,讀不懂他為什麼要靠近我,努力地,想要讓我死灰復燃?可惜,他只能讓我更看清,六年前的那段往事永遠喚不回六年前的我了。這也是他一直要送我一杯SO LONG的原因。

他想偷走屬於我的記憶,不管是惡意的還是善意的,他始終都在算計著,但是,我不會讓他得逞,如同我寧可假裝堅強也不願獨自害怕一樣。我沒有勇氣拋棄安,我也不知道為什麼。

「我從來不指望你喜歡我,所以,更不會在意你討厭我。」說完這句話,他臉上的紅光驟然消失。

我有點得意,因為我知道他說了假話。或許,我也是。

喬牧是個有故事的人,只是,我不曉得該從何說起。我們一直分居在不同的城市裡,後來我才知道,他在A城的時間並不比我短,他出生在那裡,對它的印象比我好得多,直到養父母離異,才匆匆搬到S城。沒多久,他養父就病逝了,留下一筆可觀的遺產,也就是著名的遺忘酒吧。

我父母罹難那年,喬牧意外地出現在他們的葬禮上。

他鞠躬並送上花圈,然後彬彬有禮地走到我面前,問:「你不記得我了?」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他,我沒辦法在那種情況下仔細打量一個人,但是,像他這麼一個身材魁梧,五官濃重的大鬍子男人,是不該那麼容易就忘記的,由此可見,我的確不記得他。

他從兜里掏出一樣東西作為證據,很明顯是有備而來。

那是一種用竹籤自製而成的小玩意,長條形的彎成弧度,與短的垂直,自半心部位扎牢,頂端裝著一個滑稽的小人頭,彎曲的兩個端角上掛著兩串重量相等的彩色紐扣。

我怔住了,這個不倒人是我做的。

那是我童年時代的玩具,怎麼會落在一個陌生男人的手裡?

「猜猜我是誰?」

他讓不倒人佇立在右手的無名指上,繼續和我捉迷藏。

我苦苦思索,終於想起來。

這個男人,就是當年坐在我父母辦公室里,霸佔我位子的小男孩。

「你叫……?」

「喬牧。」

「不是木頭的木,是游牧的牧,麻煩你別再叫錯了。」

他下意識地把胸膛挺成一堵牆,認真地解釋。

「我叫錯過你的名字么?」

「從十歲起就沒叫對過。」

「我叫你什麼?」

「木頭。」

我想笑,我知道那不合適,但他真的讓我在那一瞬間,忘卻了喪失親人的痛苦。

「喏,這就是你當年送給我的東西。」

「我為什麼要送你這個?」

「我怎麼知道?」

他瞪大眼,讓我覺得自己像個傻瓜。

一個成熟的男人,把一份童年的禮物珍藏二十幾年後,又費盡心思要我相認,他在乎的怎麼可能只是一隻玩具?

可惜,他太自以為是,一場感人肺腑的重逢就這麼被不痛不癢地糟蹋了。

葬禮過後,我應邀來到遺忘酒吧,短短一月間,我幾乎喝遍了那裡所有的調酒,除了SO LONG。

那段日子,我像斷了線的風箏,在城市裡亂飛,白天為謀職奔波,晚上就躲在喬牧的酒吧里醉得不省人事。倘若沒有人點SO LONG,喬牧就陪著我天南地北地聊,聊過去、聊現在、聊不知的未來,同時,也慢慢撿回了遺落在我腦海里的他童年時代的碎片,零零總總,竟然也拼湊出不少畫面。

然而,當那些畫面清晰地鋪展在我眼前時,卻並非如我想像中那般美麗。

喬牧是我父親生前的好友喬伯伯唯一的養子,他的生身父母到底是誰,無從知曉,十歲那年,他每個禮拜按時到我家來,和我一起接受過濾記憶的試驗。

在我的印象中,喬牧是個沉默寡言,非常自閉的小男孩,他不象一般適齡兒童那麼調皮好動,也沒有十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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