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9

我的第二年和第一年沒什麼區別,年終也同樣是以一次宴會收尾。我不想再重複了,你一定會覺得無聊的。第三年也沒有任何區別。瑞恩在第二年里來了兩次,給我帶來一大包好東西和滿嘴的八卦。每次我都叫他別再來了。第三年他來了六次,也就是說隔月一次,每次我都會重申自己的禁令,吃光他給我的東西,並且聽完他帶來的消息。

安珀出問題了。有些奇怪的東西穿過影子,殺氣騰騰地出現在所有人眼前。當然,它們都被消滅了。艾里克正在調查它們的來歷。我沒對瑞恩提起我的詛咒,不過獨自一人的時候,我暗自為詛咒的實現感到滿心歡喜。

和我一樣,蘭登也仍是艾里克的囚犯。他的妻子陪伴著他。其他兄弟姐妹的情況沒有什麼變化。我熬過了第三年的加冕紀念,幾乎感到自己又活了過來。

它……

它!有一天,它出現了。我欣喜若狂,於是立刻拿出瑞恩帶來的最後一瓶酒和最後一包煙,這些都是我省了好久沒捨得開的。

我一邊喝酒,一邊抽煙。從某種意義上講,我擊敗了艾里克。這種感覺真是棒極了。當然,這件事一旦被他發現,肯定會有毀滅性的後果。但我很清楚他並不知道。

所以我抽煙,喝酒,盡情享受,沉醉於眼前美妙的光線中。

是的,光線。

我發現自己右側某個地方有一小塊光斑。

喏,這麼說吧,我在一張病床上醒來,發現自己竟然差不多痊癒了。懂我的意思嗎?

和其他人相比,我康復得更快。安珀所有的王子王孫都有這個本事。

我熬過了鼠疫,我還熬過了進軍莫斯科的寒冬。

我的身體組織能很快重生,比我所知道的任何人都快。

拿破崙曾經注意到這一點。麥克阿瑟將軍也一樣。

涉及到神經的時候,需要的時間更長。如此而已。

我右邊什麼地方的光斑,哦,那可愛的一點光,它意味著我的視力正在逐漸恢複。

過了一段時間,我發現它原來是牢房門上一段鏤空的格柵。

我的手指摸到了新眼睛。長出這對眼珠花了三年多,不過我終究還是辦到了。這就是我先前提到的百萬分之一的機會。艾里克本人大概也沒法做到,因為家庭成員各有所長,能力不盡相同。現在我知道自己可以生出新的眼球,這讓我感到徹底打敗了他。我一直都知道,只要有充足的時間,我的神經組織就能重生。我的脊柱曾在普法戰爭中受過傷,造成了左半身癱瘓。兩年之後,我就恢複了。眼珠被烙掉後,我也曾希望——我承認這種希望非常瘋狂——希望這次我也能做到。我成功了。摸上去它們沒什麼問題,視力也在一點點恢複。

下一次周年慶典是什麼時候?我停下腳步,心跳猛地加快了速度。一旦有人看見我的眼珠,我就將再次失去它們。

所以說,我必須在第四年結束前逃出去。

怎麼逃?

直到現在,我還沒有真正考慮過這個問題,因為即使我逃出牢房,我也無法逃離安珀。別說安珀,連王宮我都別想出去。在沒有視力或者他人幫助的情況下,這是絕對不可能的。而在此之前,這兩樣東西我一樣都沒有。

不過,現在嘛……

牢房的門又大又厚,銅條加固,只在離地大約五英尺的地方有一個小小的格柵。如果有人願意,可以從那兒看看我是不是還活著。即使我能把格柵撬下來,我也沒法伸手夠到門鎖。門底部還有一扇活頁門,大小僅容食物通過,派不上什麼用場。固定大門的活頁要麼是在外側,要麼是在門和門框之間,我弄不清。無論是哪種情況,反正我都夠不到。除此之外,牢房裡再沒有其他門窗。

除了從格柵透進來的那點令人安心的光線外,我和失明的時候其實沒多大區別。我知道自己的視力並沒有完全恢複。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不過即使我的眼睛完好如初,在這兒照樣會覺得眼前漆黑一片。我很清楚這點,我知道安珀的地牢是什麼樣子。

我點燃一根香煙,一邊來回走動,一邊評估我所有的物品,看有沒有什麼用得上的東西。衣服、睡覺的墊子、討厭的濕稻草,我還有火柴。不過我很快放棄了用火柴點燃稻草的打算。即使我這麼幹了,恐怕他們也不會打開牢門。說不定守衛根本不會過來,就算他們來了,很可能也只會哈哈大笑,站在一旁看熱鬧。上次周年紀念的時候我偷偷藏了一把勺子。本來我想弄把餐刀,可惜我剛拿起一把,正準備把它藏起來就被朱利安逮住了。不過他不知道那只是我的B計畫。勺子已經被我藏在了靴子里。

它能派上什麼用場?

我曾聽過一些故事,主人公能用最他媽不可思議的玩意兒挖出一條逃生之路,比如皮帶扣(我沒有)什麼的。但我沒時間玩基督山伯爵那套把戲。我必須在幾個月之內逃出去,否則我的新眼睛就白長了。

牢房的門主要是木頭做的。橡木。上邊纏了四道金屬條。一條靠近頂部,一條接近底部,就在小活頁門的正上方。門中間的格柵有大概一英尺長,另外兩道金屬條就在它的兩側,上下走向,與前兩條形成交叉。我知道門是向外開的,而且門鎖位於我的左手邊。我記得門的厚度是兩英寸左右。我還能大致回憶起鎖的位置,為了驗證這點,我用力抵住門,感覺牢門受力的方位,發現自己沒記錯。我知道門上還有門閂,不過這個可以留到以後再說。只要把勺子柄插進門框旁的縫裡,我應該能把門閂抬起來。

我跪在墊子上,找准門鎖的位置,用勺子在它周圍刻了一個方形。我不停地在門上劃啊劃啊,直到手開始酸痛起來——大概弄了兩個多小時。我用指甲感受木頭的表面,劃痕並不深,不過至少算是開了個頭。我把勺子換到左手,直到疼得干不下去才停下來。

我一直希望瑞恩會再來看我。只要我堅持,我肯定能說服他把自己的匕首留給我。可惜他一直沒露面,我只能繼續用勺子工作。

我日復一日地幹個不停,在門上磨出了四條大約一英寸深的劃痕。每次聽到守衛的腳步聲,我就帶著自己的工具退到對面牆邊,背對門躺下,等他走開再回去繼續。後來,儘管我滿心不情願,也只好暫停了一段時間。我用從衣服上扯下來的布裹住雙手,但就算這樣,手上還是起了水泡,水泡破掉以後,下邊的肌肉就開始出血了。我只能停下來,等傷口癒合。我決定把這段時間用來計畫越獄之後的行動。

等在門上劃得夠深了,我就先解決門閂。門閂抬起的聲音很可能會招來一個衛兵,不過那時我已經出去了——門閂抬起以後,只要再朝大門狠狠踢上幾腳,被我划過的地方應該就會斷開,至於門鎖嘛,願意的話,儘管留在老地方好了。門開了以後,我就會面對那個衛兵。他帶著武器,而我沒有。但我必須幹掉他。

他以為我看不見,所以可能會過於輕敵。不過如果他想起我是怎麼進入安珀的,他也可能會有些害怕。無論哪種情形,他肯定會死,而我就有了武器。我用右手握住左臂的肱二頭肌,手指竟然合到了一起。天啊!我瘦得要命。但無論如何,我是安珀的王子,就算在這種情形下,我也應該能對付任何一個普通人。也許這是自己騙自己,不過我必須試一試。

如果成功了,我就能拿著劍一路殺到試煉之陣去。我會再次通過試煉之陣,走到中心,把自己傳送到某個我想去的影子世界。接著我會重新積蓄力量。這一次,我絕對不會再倉促行事。在進攻安珀前,每件事我都要做到盡善盡美,即使花上一個世紀也在所不惜。畢竟,從技術層面講,我才是安珀的國王。難道我不是已經搶在艾里克之前、在所有人眼皮底下加冕自己為王了嗎?王位是屬於我的,名正言順!

唉,如果能從安珀直接走進影子里就好了!這樣我就不必再去擺弄試煉之陣。可惜我的安珀是一切的中心,誰也別想輕易離開。

過了一段時間,大概是一個月左右吧,我的雙手痊癒了。我又開始刮刮劃劃,長了滿手厚厚的老繭。一次,我聽見衛兵的腳步聲,於是退回到房間的另一頭。吱的一聲,我的食物被塞了進來。接著又是一陣腳步聲,不過這次是向外,消失在遠處。

我回到門邊。不用看也知道盤子里裝的是什麼:一大塊發霉的麵包、一罐水,運氣好的話還有一片乾酪。我把墊子放好,跪在上面,摸了摸我在門上刻出來的縫。已經完成一多半了。

這時,我聽見了咯咯的笑聲。

就在我背後。

我轉過身。即使沒有眼睛,我也能感覺出房間里還有別人。有個男人站在左側牆邊,正傻笑個不停。

「是誰?」我的聲音聽上去怪怪的。我意識到這是很久以來自己所說的第一句話。

「逃跑,」他說,「想逃跑。」說著他又笑了。

「你是怎麼進來的?」

「走進來的。」他回答道。

「從哪兒?怎麼走?」

我划了根火柴,光線刺痛了我的雙眼,但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