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回 蛇足

李尋歡沉默了很久,才嘆了口氣,緩緩道:「一個人勝利之後,總會覺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孫小紅道:「為什麼?」

李尋歡道:「因為他已經完全勝利,完全成功了,已沒有什麼事好再讓他去奮鬥的,一個失敗了的人精神反而會振作些。」

孫小紅咬著嘴唇,悠悠道:「這麼樣說來,成功的滋味豈非也不好受?」

李尋歡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雖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總比失敗好得多。」

勝利和成功並不能令人真的滿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樂。

真正的快樂是在你正向上奮鬥的時候。

你只要經歷過這種快樂,你就沒有白活。

長亭,自古以來就是人們餞別之地,離別總令人黯然神傷,這使得「長亭」這兩個字的本身就彷彿帶著凄涼蕭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長亭外,小道邊,正有一雙少年男女在殷殷話別。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們顯然是相愛的,他們本該廝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歡愉,為什麼要輕言離別呢?

少男的身上負著劍,但無論多鋒利的劍也斬不斷多情兒女的離愁別緒,他眼睛紅紅的,彷彿也曾流過淚。

「送到這裡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著頭,道:「你什麼時候回來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許一兩年,也許……」

少女的淚又流下,道:「你為什麼要我等這麼久?為什麼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說過,我要找到那些人,將他們擊敗!」

他凝注著遠方,眼睛裡發著光,接著道:「那些在兵器譜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尋歡、郭嵩陽、呂鳳先……我要讓他們知道,我比他們更強,然後……」

少女道:「然後怎麼樣?我們現在已經很快樂了,你將他們擊敗後,我們難道會更快樂?」

少男道:「也許不會,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為什麼?」

少男道:「因為我不能就像這樣默默無聞地過一輩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上官金虹和李尋歡那樣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緊握著拳,顯得那麼堅決,那麼興奮。

少女望著他,目中帶著敘不盡的柔情蜜意,終於輕輕嘆息了一聲,柔聲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無論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們心裡充滿了離別的痛苦,也充滿了對未來幸福的憧憬。

他們當然不會注意到別人。

林下卻有人一直在注意他們。

直到那少年昂首闊步,踏上征途,孫小紅才嘆了口氣,悠悠道:「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結局,只怕就不會離開他的情人了……」

一個人成名後又怎麼樣呢?

孫小紅凝視著李尋歡,目中似也有淚,悄悄接著道:「他想和你一樣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樂?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會像他這麼樣做的。」

李尋歡的目光還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處,過了很久,才沉聲道:「我若是他,也會這麼樣去做。」

孫小紅愕然道:「你?……」

李尋歡道:「人活著,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顧一切去奮鬥,至於奮鬥的結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樂,他們並沒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帶著微笑,眼中發著光,緩緩道:「有些人也許會認為這種人傻,但世上若沒有這種人,這世界早就不知變成什麼樣子了。」

孫小紅目中忽也充滿了和那少女同樣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樣,正為她的男人驕傲。

阿飛站在更遠些,現在才慢慢地走了過來。

但孫小紅還是緊緊拉著李尋歡的手,沒有鬆開,她並不害羞,因為她覺得她的感情並沒有羞於見人的地方。

她簡直恨不得將她的感情當著全世界的人表露出來。

阿飛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會來了。」

他們本是在這裡等林詩音的。

林詩音和龍嘯雲發生了什麼事,他們並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樣。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聽到「她」,想到林詩音,孫小紅的手才不知不覺移開。

但她立刻又握緊,握得更緊,道:「她跟我約好,一定會來。」

阿飛道:「她不會來!」

孫小紅道:「為什麼?」

阿飛道:「因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來。」

這句話本是孫小紅問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時候,眼睛卻在凝視著李尋歡。

李尋歡也沒有放開孫小紅的手。

以前他每次聽別人說起林詩音,心裡總會覺得有種無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鎖,將他整個人都鎖住。

他總認為自己必將永遠負擔著這痛苦。

但現在,他的痛苦卻似已不如昔日強烈,是什麼力量將他的鎖解開的呢?

他和林詩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積的,所以才會那麼深。

孫小紅和他的情感雖較短暫,但卻經過了患難、折磨,經過了出生人死的危險。

這種情感是不是更強烈?

這時林詩音已離開他們很遠了。

阿飛說得不錯——她沒有來,因為她也覺得不必來。

龍小雲曾經問過她:「你為什麼不讓我去見他最後一次?」

林詩音就又問她的兒子:「你為什麼還要去見他?」

龍小雲回答的時候咬著牙,道:「我至少要讓他知道,我父親是為了什麼死的。」

龍嘯雲無論做錯過什麼事,現在都已用血洗清了。

做兒子的自然希望別人知道。

但林詩音卻不這麼想:「他這麼樣做,只因為他自己覺得應該這麼樣做,並不是要求別人原諒,也並不是想要別人知道。」她頓了頓,又道:「他不但為自己洗清了債,也為我們還清了債,只要我們能好好地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見李尋歡,因為她知道見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們也沒有再去尋找龍嘯雲的屍身,因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錢幫對處理屍體的方法不但很特別,而且很迅速。

他們若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這也正如孫小紅所知道的一樣,她爺爺的屍身也是永遠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無可奈何的事,無論誰都無能為力。

這種事雖痛苦,但一個人若要活著,就得想法子將這種痛苦忘掉。

他們都決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為死也不是解決這種問題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決任何事的法子。

長亭中又有人在餞別。

這次要去的是阿飛,他說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長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說的當然不是真話,但李尋歡也並沒有阻攔他。

因為他的身世始終是個謎,甚至在李尋歡面前,他也從來不願提起,但每當李尋歡說起沈浪、熊貓兒、王憐花、朱七七,這些傳奇人物的傳奇故事時,他臉上總會現出一種很奇特的表情。

難道他和這些前輩名俠有某種很奇特微妙的關係?

他這次要遠遊海外,為的就是要去尋訪他們?

李尋歡並沒有問。

因為他認為一個人的身世並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馬,一定要「名種」的才好嗎?

一個人要成為怎麼樣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間的離別總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傷感,但他們的離別卻只有祝福,沒有傷感。

因為他們確信彼此都會好好地活著,確信以後還有見面的日子。

尤其當阿飛看到李尋歡的手時,他覺得更放心了。

李尋歡的手還是和孫小紅的緊緊握在一起。

這雙手握刀的時候太多,舉杯的時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現在正應該讓它享受溫柔的滋味。

世上還有什麼比情人的手更溫柔的呢?

阿飛知道孫小紅一定會比任何人都珍惜這雙手的,這雙手上縱然還有劍痕,也一定會漸漸平復。

至於他自己,他當然也有過劍傷。

但他不願再想。

「過去的,全都已過去……」

這句話看來彷彿很簡單,其實真能做到的人並不多。

幸虧李尋歡和阿飛全都已做到了。

阿飛忽然道:「三年後,我一定會回來。」

他微笑著,瞧著他們的手,又道:「我回來的時候,你們當然要請我喝酒。」

李尋歡道:「當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長了些。」

阿飛道:「我要喝的那種酒很特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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