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場喝醉的美夢

八小時後。

天,早就亮了。窗外此起彼伏著鳥鳴,將張夜從沉睡中喚醒。渾身肌肉酸痛,腦袋幾乎要被撐破,這是昨晚酒醉留下的痛楚。掀開一層薄薄的毯子,他從沙發上爬起來。這個房間如此陌生,地上散亂著空酒瓶,厚厚的玻璃碎片,飄蕩一股酒精氣味。

他跑進衛生間洗了把臉,用冷水猛衝腦袋,才想起昨晚發生的一切。

暈!竟然在蔡駿家裡喝醉睡了一夜?

張夜剛想抽自己一耳光,看看是否在做夢,身後就閃現了昨晚那個神秘男子。

「蔡駿」也是剛睡醒的樣子,指著洗臉台上的牙刷牙膏說:「隨便用,別客氣!」

「對不起!昨晚我真是的——怎麼會喝醉了?實在是打擾了!」

他低頭道歉,臉頰紅得就像蘋果,對方輕描淡寫地回答:「沒關係,就當在自己家。」

幾分鐘後,張夜洗漱完畢出來,「蔡駿」已做了幾個荷包蛋放在餐桌上。

看到主人熱情的招待,他也不好意思拒絕,兩人便一起享用了早餐。

平時,張夜只在上班路上草草吃些東西,這回卻吃得大飽:「太感謝您了!啊,我現在要趕去上班了,還有一個很不好意思的請求——能不能送我一本簽名書?」

「哦?」

「除了卡夫卡,您是我最喜歡的作家了,哪怕是一本簽名的《懸疑世界》雜誌也行!」

對方愣了一下,卻發出爽朗的大笑:「哈哈哈!抱歉啊,我不是蔡駿!昨晚,我也和你一樣喝多了,就隨口一說開了個玩笑,你可別介意哦。」

「啊?你真的不是蔡駿?還是不願讓我知道?我會為您守口如瓶的,更不會泄露您的行蹤與住址。」

「放心吧,我怎麼可能是那個傢伙?看看我住的破地方,再到網上去搜搜他的照片,就知道根本不可能是我啊。」

張夜困惑地搔了搔後腦勺,再看眼前這個男人蒼白的臉,確實感覺不太像蔡駿。

「好吧,就當昨晚是個夢。」

「先是你要自殺的噩夢,然後是一場喝醉了的美夢。」

「什麼美夢?」

張夜猛然搖了搖腦袋,昨晚的夢似乎全都忘光了。

「那就不說了吧。」

「哦——」他還想再多聊兩句,但上班快遲到了,只能借了這個陌生男人的衣服,走到門口說,「再見,我能留下你的電話號碼嗎?」

那個男人報出一個手機號碼。

張夜的手機掉到蘇州河裡了,只能用一張紙條記下來。

「對不起,還不知怎麼稱呼?」

「X。」

「啊?」

「你叫我X就好了,這就是我的名字。」

※※※

九點過十分,張夜才趕到公司打卡,被行政罰款了二百元。

打開電腦,桌面上依然是卡夫卡的照片,這個遙遠的奧匈帝國猶太人說過:「不僅僅在這裡的辦公室,而是到處都是籠子。我身上始終痛著鐵柵欄。」

從十二歲那年起,張夜就一直是這麼感覺的。

每個白領上班第一件事,通常都是背著老闆上網瀏覽新聞,而他的老闆剛被人殺了,至少不會有人站在背後,將他像小雞似的拎起來。

本地新聞冒出一條勁爆消息——今天凌晨,一名單身女子在家慘遭殺害。

殺人?

他本能地點開這條新聞,受害人名字被隱去了,但案發小區卻很眼熟——這不是前女友的住址嗎?

「死者生前系一家航空公司銷售處職員,發現屍體時還穿著航空公司制服,有人分析兇手可能是制服變態。警方同時在兇案現場發現,死者儲藏的大量貴重首飾被盜。兇手作案手段非常兇殘,在死者身上連刺七刀……」

連刺七刀?

張夜想起第八篇殺人日誌,正是連刺七刀才殺死了航空公司前女友,同樣在作案後拿走了貴重首飾,將現場偽裝成為入室盜竊殺人。

相同的住址,又是航空公司銷售處,還有半夜裡也穿著制服……

最後,跟帖的網友爆出了死者生前的照片。

她死了。

雖然,兩年來他一直想以同樣的方式殺死她。

張夜渾身冰涼地坐著,幸好昨晚手機掉蘇州河裡了,裡頭還存著昨晚與她的通話記錄!

警察會不會又找到自己?肯定會調查死者的社會關係,雖然分手已經兩年,但還是會被知道的——何況只要一看她的通話記錄,張夜就立即湊巧地跳了出來!

可是,他有不在現場證明!

昨晚先是跟女朋友吃飯,悲慘地遭遇分手,又跳進蘇州河幾乎淹死——有許多人可以證明。

後來,就是那個神秘的男人。

X?

昨晚大部分時間,是這兩個男人在一起喝酒,聊天,回憶,迷醉……還有什麼?

雖然,一大早從他家沙發上醒來,可張夜記不清凌晨時有沒有出過門?

再也不敢想下去了——是不是跟上次一樣?半夜跑出去,殺了人又回來,一覺醒來忘得乾乾淨淨?

張夜拿起公司的固定電話,雖然已沒了手機,但他還記得林小星的號碼。

當他撥完那個熟悉的號碼,又顫抖著把電話掛了,為什麼要讓她知道這些?不是已經分手了嗎,這不是再一次去騷擾她嗎?

不,不能讓她再和自己沾上任何關係,也不能讓她遭遇任何可能的危險。

林小星會不會有了新的男朋友?

於是,張夜的鼻頭一酸,忽然間是那麼想她。

※※※

有部電影叫《這個殺手不太冷》,我喜歡那個殺手Léon,他說過一句話——

「你殺了人以後,一切都會變了。你的生活就從此改變了,你的餘生都要提心弔膽地過活。」

至理名言。

昨晚,張夜在我的沙發上睡著以後,我便帶上沉重的背包出門。

我打上一輛計程車,來到一個安靜的小區。還不到十二點,我想她不會這麼早回家,但願沒在外面過夜。我等在張夜的前女友家門口,他日夜惦記著要殺掉的女子。既然,我已知道張夜在哪裡上班,就能輕而易舉查出對面那家航空公司銷售處。至於整天穿著制服,身材高挑,臉蛋漂亮,私生活混亂的女人,我想在那裡不會有第二個人。

守株待兔了半小時,她回來了,還是身著制服,腿穿黑絲,散發性感的香水味。開門剎那,我衝出黑暗中,將她推入玄關,尖刀刺入後背。

一、二、三、四、五、六、七……

心裡默默地數了七下,在她身上留下了七個洞口。

她死了。

當我渾身是血地站起來,在她家裡走了一遍,果然如同張夜的描述——他可能來過這個房子,未必打開過她的衣櫥與抽屜,但他的猜測與想像都是對的。

我用手套取走她的許多值錢的首飾,比如鑽石項鏈與白金戒指,帶走這些東西都可以幫助我逃過警方的追捕。

不過,身上那麼多血可得清理乾淨。我將血衣塞入背包,走進死者的衛生間,打開熱水給自己洗了個澡。或許,警方會發現陌生男性的毛髮,但未必是殺人犯的,也可能屬於跟她有染的男人。

最後,我換上早已準備好的一身乾淨衣服,離開了殺人現場。

就像張夜在殺人日誌里寫的那樣,我是一路步行回家的。我把死者那些值錢首飾,全部扔進差點淹死張夜的蘇州河裡。

回到六樓的家裡,張夜依舊在沙發上熟睡。我合衣躺在床上,在滿屋子的啤酒味中,默默等待天明。

此刻,又過去了二十四小時。

整個白天,我沒有跟蹤張夜,而盯上了另一個人——「JACK的星空」里殺死的第九個。

我見過那個人。

監視張夜的第一晚,他們初中同學聚會的錢櫃KTV,我在廁所與那人打過一個照面。他比我高了半個頭,體重可能是我的兩倍,大大的肚子幾乎要貼到便器上了。他完全沒注意到旁邊的我,而我的目光已判決了他死刑。

很快核實了這個男人的身份——出身法官家庭,現為知名律師,收入豐厚的鑽石王老五,正是張夜日誌里寫到的「大塊頭」。

現在,最漆黑的暗夜,我默默潛伏在他家窗外。

這是底樓的小花園,翻越圍牆並不困難,耐心等待到凌晨兩點,看到他醉醺醺地回來。但這傢伙並沒有睡到床上,而是打開電腦工作,大概明天有重要案子處理。這可有些麻煩,現實與張夜的想像總有距離。如果直接跳窗進去,面對那麼龐大的身軀,根本沒有任何機會。

於是,我蹲下來敲打窗戶。

那聲音就像電報信號,讓屋裡的主人無從抗拒。他剛推窗往外看,我便一躍而起,尖刀刺入他的咽喉。

大塊頭沒有反抗,直接倒在地板上,刀子還停留在他脖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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