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證據交換

由熊谷警署負責的遺屍於荒川河河岸棄屋的謀殺案一開始就困難重重。被害人穿的西服上所寫名字的主人仍然健在,西服並不是被害人的。被害人很可能就是趁上田成吉一家出門時溜進去偷了西服等貴重物品的竊賊,但仍然無法弄清被害人的身份。

「上田成吉與被害人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但是被害人卻知道上田家舉行葬禮的時間。他是以某種方法得知的。從被害人的犯罪手法來看,一定還犯有別的罪行。如果能發現其犯下的其他罪行,也許能查出被害人的身份。」

搜查隊長在搜查會議上的發言代表了大部分人的意見。

搜查總部開始向各鄰縣警察署調查失竊情況。在縣裡不時會出現溜門撬鎖的賊,但手法各不相同。調查重點是在上田成吉所住的神奈川縣川崎市區一帶是否有以同樣手法行竊的小偷。

經過調查了解到,近半年來,在神奈川縣境內的川崎市多摩區、麻生區,相模原市,以及東京都內的町田市、調布市、稻城市、泊江市、多摩市等地方相繼發生了十起因舉行葬禮舉家外出而失竊的案件。搜查總部的調查終於有了一些眉目。

「我懷疑在棄屋中被謀殺的那個人是一個小偷。據推測,他是於5月中旬以後被殺的,此前平均一個月發生一起的失竊案件在那以後突然銷聲匿跡了。」福山的口氣里充滿了自信。

「但是,小偷是怎麼知道葬禮的時間呢?」石井提出了疑問。失竊的人家之間並無任何聯繫。

「這就是問題的所在。我認為失竊人與小偷並不相識。」

「如果不相識,那他是怎麼知道的呢?」

「小偷會不會是與殯儀館的人有關係呢?」

「但是他行竊的範圍非常大,涉及到了東京都內和神奈川縣,在琦玉縣內沒有以同樣手法失竊的人家,也可能是失竊人沒有報案。」

總之,調查的重點是因同一種手法被竊的人家。

在轄區警署的大力合作下,收集了以同樣手法行竊的詳細情報。

搜查總部逐一調查了失竊的人家,他們都是在因舉行葬禮而舉家外出時失竊的,損失少則十萬日元,最多的高達五百萬日元。

損失最大的是東京都町田市某公司的總經理,文件櫃里的一百萬日元現金以及夫人的鑽石戒指和貴重工藝手鐲、耳環、真珠項鏈等均被盜,損失了總價值約五百萬日元的物品。該總經理的父親於去年11月病故後舉行了葬禮。

所有的案件都是趁主人舉行葬禮外出時溜進來。不僅僅偷現金,凡是找到的貴重物品都偷。調查人員向總經理夫婦詢問情況時,他們說:「我們也不知道罪犯是怎麼知道葬禮的日期的,覺得挺奇怪,後來才想起來是怎麼回事。」

「您想起什麼來了?」調查人員非常感興趣地問。

「在為亡父舉行葬禮之前,我曾經登過廣告。廣告上詳細地登出了葬禮的日期、時間以及舉行葬禮的場所。我想可能是罪犯看到了這則廣告。」

「葬禮廣告,是在報紙上登的嗎?」調查人員覺得發現了一個空白點。

「父親生前的交往非常廣,也有與我有工作關係的人,所以我用了很大一塊版面刊登了廣告。」

葬禮廣告是調查中的一個空白點。要是登了廣告,誰都能看得到,但是很少有人會想到利用這種廣告犯罪。刊登葬禮廣告的人家在那一天肯定不在家。對於小偷來說,這簡直就是天賜良機。

搜查總部根據這一情況詢問其他失竊人,得知這些人家都在舉行葬禮前刊登了廣告。在詢問上田以後,得知他家也刊登了廣告。如果罪犯是通過葬禮廣告得知家中無人而進屋行竊的,那麼,失竊人就與罪犯之間不存在任何關係。

本來想通過失竊人查出罪犯(棄屋謀殺案的被害人)的身份,但現在這條線索斷了,搜查總部剛剛打開一個突破口就又碰壁了。

但是卻從一個意外的情況查出了被害人的身份。

東京都世田谷區喜多見七條XX號的武藏野公寓的看門人平川向轄區警署報案,他說住在該公寓二零一室的住戶新屋重雄已有一個月未歸,因其托欠房租,覺得可疑,於是用備用鑰匙打開了他的房間。屋內沒有任何生活的痕迹,但裡面的貴重首飾、高檔衣物和裝飾品堆積如山,明顯與住者所攜帶的物品不相當。

轄區警署的警員到現場調查時,發現冰箱里的食品已經過期,還有已買來一個多月的保鮮食品。錄相機里放有錄相帶,重放以後,裡面錄的是4月23日晚上9點開始的X頻道的歌曲節目,還有4月25日下午8點開始的懸念劇。

轄區警署的負責人仔細檢查了明顯與住者所攜物品不相當的東西。據看門人講,新屋重雄是去年2月經喜多見車站前的不動產公司介紹人住的。其對外宣告的職業是室內設計師。

他從不與鄰居打交道,多數時間不在家。雖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其他的住戶很少見到他。偶爾在走廊或者樓梯上擦肩而過,他也把臉扭過去,從不與別人打招呼。這個公寓里住的都是單身職員和學生,相互之間基本沒有來往。

新屋雖然來路不明,但每月都按期交納房租,後來,他拖欠了房租,而且突然蹤影全無,所以看門人才起了疑心。

在新屋的房間里有八百萬日元的現金、大量的貴重首飾、裝飾品、高級照相機、衣物等等。立即趕到現場的轄區警署負責人核對了一下最近的犯罪記錄。

結果得知,屋內的貴重物品都是這半年左右的時間裡在東京都內以及神奈川縣內發生的失竊案中的被盜物品。幾乎包羅了所有已報案的失竊物品。在壁櫥里找到很多報紙,上面登的葬禮廣告都用紅線標了出來。所有失竊人家登的廣告也都用紅線標出來了。

二零一室的住戶是一個連續行竊的罪犯這一事實已基本可以認定。但是他卻在屋裡留有堆積如山的贓物,以及估計也是偷來的現金八百萬日元而銷聲匿跡了一個月。屋內的跡象表明,屋主並非出外長期旅行或者逃亡,他是在打算過一會兒就回來的情況下外出後失蹤的。

估計是其在外出目的地遭到了意外的事故,也可能是遇害後被監禁或將屍體隱藏。

負責人核對了一下這一個月內發生的交通事故和謀殺案件中身份不明的被害人,結果發現一個人與棄屍於琦玉縣熊谷警署轄區破屋中謀殺案的被害人特徵一致,而且被害人身上穿的衣服和戴的手錶正是失物通知單上登記在案的失竊物品。由此查清了熊谷警署轄區內破屋中發現的被害人身份。

發現屍體後,曾在報紙上刊登了新屋重雄的修版照片,但沒有人到搜查機構報案。新屋平常總是怕人看見,但是,住在同一公寓的人,以及在最小範圍生活領域內有聯繫的人應該能認識他。然而,在新聞媒介大肆報道以後,仍沒有人來報案。在都市中生活的人,彼此之間的冷漠由此可見一斑。

對警察提的問題,看門人說根本沒注意到。同一公寓的住戶也說並不是害怕受牽連,只是沒把新聞報道與鄰居聯繫在一起。

破屋謀殺棄屍案的被害人身份大致可以認定了,但他的身世和生活狀況仍不清楚。

新屋沒有做居民登記。新屋重雄這個名字也是入住時自己起的,不清楚到底是不是真實姓名。其籍貫、出生地、入住前的經歷以及年齡等等也都不清楚。

在新屋的房間里找到的贓物不僅僅是已查明的十家失竊人的東西。由此可見,尚有未報案的失竊人。特別是現金比已報案的數目多了約三百萬日元。

「已登記在案的失竊物品幾乎全都在新屋的房間用找到了。看樣子,新屋沒有同夥,是單獨作案。所以說不可能是因為分贓不均而起內訌將其殺死。贓物都放在他的房間里,可以說新屋肯定是捲入了別的罪行之中。」

大部分人都這樣認為。

「新屋與同公寓的住戶沒有任何來往,是名副其實的獨身生活。也沒發現其入住武藏野公寓後有謀殺嫌疑的人際關係。所以應該認定殺人動機是在其入住武藏野公寓前就已形成了。」

這種意見最有權威。在新屋的遺物中,沒有找到顯示其人住該公寓以前的生活狀況及經歷的東西。

「這種狀況簡直就等於身份不明。」

「新屋總不會是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吧,總應該有親戚或者兄弟姐妹吧。他沒有老婆、孩子或者朋友嗎?在他被殺以後,竟然沒有一個人報案,由此可以看出來他的生活非常孤僻。」

警方通常是根據被害人的人際關係追查殺人動機的,但是沒有發現新屋有任何人際關係。只有在新屋的遺物中發現的二十幾本北村直樹的作品可以顯示他對社會的關心。

「這些書總不會是偷的吧?」福山說道。在已報案失竊物品中沒有書。

「不知道。好像他是北村直樹的忠實讀者。」石井插話道。正因為如此,他才偷出版社送的並不值錢的手錶,並且還戴在手上。

「北村先生的忠實讀者可真多。」福山苦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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