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自救三人組

北前友美、豐崎壽壽、七條孝文當初就決定該控制彼此見面的次數。顯而易見,警察已盯上友美了。盯上她的話,搜查的觸手必然會伸向豐崎壽壽。然後沒準順藤摸瓜就會找到七條孝文這裡。

這些親屬被殺的遺屬們不等法律的救助而直接報復了兇手。法律的救助通常總是慢一拍,對遺屬來說也是不充分的。以牙還牙,被害人遺屬的悲哀只能由罪犯的生命來補償。

這次的報復,如果沒有三人的通力合作是不可能完成的。因此一旦三人的合作關係被證實,精心策劃的報復行動就會浮出水面了。

三人為了不留下聯繫的痕迹,決定通過公用電話聯繫。立野恭一死後,三人的親密感越來越強,他們已是在同一條船上了。

當他們肯定了立野恭一是共同的敵人後,就攜手把他幹掉了。法律的救援無法癒合他們喪失至親的悲痛。三人攜手達成復仇的目的後,就是要接受法律制裁的戴罪之身了。

「我半個身子都入土了,但你們還年輕,絕對不能被抓住。萬一警察查過來了,你們就把事情推到我身上。」七條說。

「不能把責任只推到七條先生身上,我們是同一條船上的。」友美和壽壽說。

「你們這樣說,我很高興,但你們不該跟一個老人綁在一塊。逃吧,必須設法逃跑。我們要是被逮到了,死去的三個人會傷心的,也等於沒達成復仇的目的。」七條這樣教訓兩人。

七條覺得,比起對於法制社會不容許存在的自救(復仇)行為的責任感,他對這兩個女孩子更負有責任。作為最年長的自己,不是該阻止二人的復仇行動嗎?結果自己卻領著她們把復仇計畫付諸實施。

而且把最危險的工作交給了友美。警察要是偵破了三人共同設置的玻璃密室,友美第一個就會被捕。自己早有接受法律制裁的心理準備,但不能連累兩個女孩子。想方設法幫她們擺脫這種困境,這就是七條的責任。

警察還沒找到立野殺害七條由香和豐崎俊也的確鑿證據。這就是七條一行人可利用的地方。

如果沒有立野殺害二人的確鑿證據,友美、壽壽、七條就沒有殺立野的動機。光憑著友美和臨死前的立野坐在一起這一點,是不能直接推出她就是罪犯的。

警察對友美的懷疑只能停留在心裡。又沒動機,又沒證據,警察是無法向躲在玻璃密室里的友美出手的。七條這樣勸慰自己。

問了現場及酒店內的所有人,但就是沒人在現場看見豐崎壽壽出現過。她難道是在旅館外算準了時間給立野打的電話嗎?

找不到壽壽作為共犯的證據。案發時她正處於安全圈內,也就是說投毒的不會是壽壽。但要是沒有共犯的幫助,友美是不可能將毒藥從現場帶走的。一定有共犯!棟居在北前友美身邊尋找共犯。如果使用了不知情的第三者,事件發生後,第三者就會知道自己被利用了。使用第三者是危險的。假設有殺人的共犯,那麼這人本身也該對立野懷有仇恨才對。

在友美的身邊,除了豐崎壽壽還有這樣的人嗎?棟居審視著自己的推斷。

友美的哥哥在招供自己是殺害由香的兇手後,在拘留時期死去了。雖說沒證據說明立野就是殺害由香的兇手,但如果他真是,那麼由香的遺族原來對北前真司的仇恨自然就轉到了立野那邊。

一直困惑於自己的推斷的棟居恍然大悟了!如果北前真司是兇手,那麼對於女兒被殺的由香的親屬而言,他的妹妹就是絕對不能原諒的仇人的家屬。認為友美跟七條的家屬處在敵對關係,這就是自己思考的盲點。

如果北前真司是無罪的,那麼友美跟七條家就不存在敵對關係。七條說不準反而同情起受真兇拖累、無故蒙上不白之冤、命喪黃泉的北前的遺屬呢。

棟居想起了站在女兒由香遺體前無聲慟哭的老父親的形象。像雨點落在地板上的慟哭聲,久久縈繞在棟居耳邊不能離去。

如果立野是真兇,他就是友美、壽壽、七條家共同的敵人。

該注意七條家!一直以來都把七條家放在了搜查對象中受害者這一邊,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真的是無罪的,那麼被害者的家屬就會站在仇恨真兇者這邊。

七條由香的遺屬是她父母。她是獨生子女,沒有兄弟姐妹。據稱,母親在案發後因大受女兒被殺的打擊而卧床不起。確認女兒的屍體、善後、喪禮等等,都是父親經辦的。

七條孝文,他後來都幹些什麼了?

棟居把自己的著眼點先跟蒞原講了講。

「棟居君,這思路不錯。」蒞原表示贊同。

「行嗎?」

「行。我們還沒注意到七條。如果北條真司真是無罪的,七條就沒理由憎恨北前兄妹。他們應該會一起對付真兇的。」

「蒞原君,你這麼說我就更有信心了。但還只是我的推測,拿到偵查會議上是講不通的。如果七條參與了殺人,那案發當晚肯定有人在現場及附近見過七條。」

「如果找到目擊者,案子就破了。」

「七條肯定是想了什麼法子,從立野和北前友美的桌上把毒藥給拿走了。」

但只要沒找到七條在現場的證據,玻璃密室就不會捅破。雖然共犯浮出了水面,但友美仍然被保護在密室內。棟居和蒞原為了找到七條孝文在現場的目擊者,在酒店的璇宮及整個酒店內廣布眼線。

但卻毫無消息。當然,七條就算是同謀,他肯定會喬裝打扮的。他一定會儘力做到不引人注目,不被人看到。

在事件發生前後,沒人靠近過立野和友美的桌子,這一點已被證實了。因酒店方面很配合,案子發生後坐在二人附近的客人都被攔了下來,他們的住所警方是知道的。棟居曾問過他們,但他們對七條毫無印象。

但棟居自信七條一定在現場,而且幫助友美把「兇器」弄消失了。

七條孝文感覺到搜查正一步步地向自己靠近。自己已是半身入土的人了,報了由香的仇後,就是自首也沒關係。但如果自己自首,必然就牽扯到友美和壽壽。決不能單獨行動!此後,三個人僅通過公用電話聯繫,避免直接接觸。表面上,警方也沒有採取什麼調查行動。

但私底下,調查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七條晚上把耳朵枕在枕頭上時,總能聽到警察的腳步聲。一直以來都沒想過要逃脫法律的制裁,但他想幫助兩個年輕的女孩。要幫助她們,自己就得想方設法躲過法律的制裁。七條為此矛盾、苦惱。

有時他會接到友美和壽壽的電話。

「伯伯,我們想見你。」她們說。

「警察還沒解除對我們的懷疑,我們見面是很危險的。」七條拒絕了。

她們想見七條,一方面是由於彼此的合作達到了復仇的目的,親密感增加,另一方面如果三人見了面,不安的心情似乎能稍稍平復些。

「為什麼?為什麼我們不能見面?」壽壽問。

「你難道不明白么?在警察的意識里,我跟你們倆是分開的,尤其是我跟友美,他們認為我們是水火不容的。如果讓警察知道我們關係密切,他們就會一下子揭開我們合力布設的現場之謎。」

「見面時,不讓他們知道不就行了嗎?」

「不能小瞧警察。對於你們,尤其是友美,他們一定盯得挺嚴。」

「沒感覺到啊。」

「他們當然不會讓你們感覺到。再堅持堅持。」七條闡述道。

現在三人共同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已沒有任何必須會面的理由。作為共犯,三人該互相敬而遠之的。

事件發生後,隨著時間的推移,三人的親密感越來越強。年齡差距頗大,也不會存在男女愛慕之情。儘管如此,兩個年輕的女孩子想見戀人般地想見七條。這真是一種奇妙的心理。

也許她們在心理上已經走到極端了。

「那麼,什麼時候我們能見面呢?」友美問。

「我們不見面比較好。不,我們就不該見面了。」

「為什麼?我討厭那樣。」友美啞著嗓子說。

「我們達到目的了。在商業上出於某種目的而結成的夥伴關係,一旦目的達成,它也就解散了。」

「我們所做的是商業交易嗎?」

「是違反社會規範的夥伴關係吧。為了三個人,尤其是為了你們,最好大家不要見面了。盡量彼此不聯繫就更好了。」

「這辦不到。伯伯,你不是說過么?『我們是命運共同體』。」友美表示異議。

「那是在目的達到之前。現在不同了,你們這兩個年輕的女孩子,怎麼能跟我這樣一個老頭子攪在一起呢?」七條懇切地勸道。

原本連這種聯絡都該避免的。如果警察盯住了七條,他們或許會竊聽的。

七條對事情的發展很是驚訝。原想著那麼時髦的兩個女孩子,在達到目的後會很乾脆地跟自己劃清界線的,沒想到她們卻粘著自己。她們好像不知道這是件多麼危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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