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骨肉之間的信任

見到七條由香的鄰居遭逮捕的報道,豐崎很驚訝。電視上、報紙上登出來的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和豐崎在天花板上看到的完全不一樣。

逮捕的嫌疑犯是個25歲的守衛,但豐崎看到的罪犯的年紀卻在25歲到30歲之間。

嫌疑人是個長臉、瘦瘦的年輕人,而兇犯的體格卻很健壯,顴骨也很突出。而且最大的區別是,嫌疑犯留著長發,而罪犯則理了運動員式的短髮。

「搞錯了,他並不是罪犯。」

豐崎確信這一點。

但如果告訴警察自己親眼看到了案發過程,那麼自己的怪癖就會露餡。趴在天花棚上偷看別人的隱私,這種行為也許已構成犯罪,足以被逮捕。

把那難於啟齒的怪癖公之於眾已夠為難的了,要再遭到逮捕的話就更不值得了。自從在東京的底層開始流浪,豐崎就盡量躲開警察。

無辜戴上嫌疑犯的帽子的確可憐,但也沒人規定自己得冒著危險去幫他,再說原本就是毫不相干的人。就當守衛他自己倒了大霉吧——豐崎這麼對自己說。

案件被報道後,妹妹壽壽打來了個電話。

「哥哥,你有沒有看新聞?」

「新聞?什麼新聞?」豐崎故意裝糊塗。

「就是住在我們公寓的七條由香被殺的案子。案件發生時,你不是正巧在我屋嗎?你沒發現什麼嗎?」

「我怎麼會發現什麼呢?」豐崎盡量使自己的語氣顯得平靜。

「但根據報道,案件恰恰是在哥哥待在我屋的時候發生的啊。那天客人請我吃飯,我吃完了才回來的,所以比平時要晚。回來的時候已接近第二天上午10點了。那時七條小姐該已被人殺死了。哥哥你不會是殺人犯吧?」

壽壽的話雖是有點開玩笑,但話裡頭還是藏著疑問。

「喂,你胡說什麼呢!我為什麼要殺死七條由香?」

「但哥哥你不是一直都對她挺有興趣的嗎?你不是老問我七條小姐是個什麼樣的人嗎?」

「男人都對年輕女孩子感興趣的嘛。就為了這個就被當做殺人犯,我有十個腦袋也不夠啊。」

「開玩笑的。哥你為什麼那麼生氣?越來越怪了。」

「說話也該有個分寸嘛,我掛了。」

「等等。警察也來我屋調查來了。哥哥你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你要注意到了什麼要講啊。雖然跟七條小姐沒什麼交往,但住在同一公寓的人被人殺了,真讓人害怕。兇手不儘快抓到的話,我晚上睡覺也不安心。」

「這話真不像你說的。」

「哥哥是兇手的話,該不會殺我的吧?」

「我真的要生氣了。」

「當時你要沒來我公寓說不定會好點。哥哥你是最容易招人懷疑的那種人嘛。」

「那天晚上我待在你屋的事,你不要告訴其他人。」

「為什麼?」

「很好理解嘛。要是警察知道七條小姐被害那晚我是待在你屋的,他們肯定要來問我情況的。我討厭那樣。」

「你要是沒做什麼虧心事,無論別人怎麼問,不是都該沒什麼的嗎?」

壽壽的語氣里透著懷疑。

「我才沒做什麼虧心事呢。被警察問來問去的太煩,我討厭那樣。」

「是和我住在同一公寓的人被殺了,你不該協助警察調查嗎?」

「又不是在我公寓。」

「你真無情。如果我被人殺了,哥哥你是不是打算就像沒事人似的?」

「你別擔心。你不是那種會被人打、被人害死的人。」

「那你幹嗎這樣?」

「沒什麼,沒人會殺你的。」

「雖然這話有點不中聽,哥哥你最好什麼都不知道。反正你小心點為妙。」

「為什麼我得小心呢?」

「哥哥你不是常惹得女人們很傷心嗎?與其說哥哥你會殺女人,不如說你也許會被女人殺死。」

聽了壽壽的話,豐崎大吃了一驚。原本以為那案子跟自己沒有關係,但如果讓警察知道自己當天晚上是在壽壽的屋裡的話,是會找自己問話的吧?到時候該怎麼推得一乾二淨呢?

自己雖不是兇手,但如果警察搞台測謊儀的話,自己就會露餡。

莫名其妙地被冠上殺人犯帽子的北前真司,一開始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他絕望了。

就算罪名被澄清了,一旦曾經是殺人嫌疑犯,司法考試時也許就會留下污點。被處以禁錮以上刑罰的人,就沒有資格當審判官、檢察官和律師。

一直以來自己都是以成為律師為目標而準備司法考試的,現在卻沒有這種信念了。

每天學習八小時,堅持兩年半才能達到及格水平。挑戰被公認為所有國家考試中最為困難的司法考試,必須要有堅強的意志。

得抵抗住年輕人的煩惱與各種誘惑而拚命學習。平白無故地被人戴上殺人犯的帽子,支撐自己的意志一下子就崩潰了。

隨著意志的崩潰,一直以來當做奮鬥目標的司法考試也變得毫無價值。為了那玩意兒而放棄了自己兩年半的青春,真是個笨蛋。

每天晚上不僅要做守衛工作,還要犧牲睡眠時間來看六法全書,現在看來,這樣的生活真是喪失了人生價值。只會看六法全書的人成了司法從業人員,這樣的人能裁決錯綜複雜的人際關係、懲治社會黑暗現象、幫助弱勢人群嗎?

曾經聽說過這麼一個並不好笑的笑話:一個退休的審判官竟被人騙了。如果只關注於法律,對於活生生的人群及社會的錯綜複雜,就會認識得不足吧。

作為一個要參加司法考試的人,好歹要指出警察冠給自己的殺人罪名中的疑點,以學習的法律知識為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吧?但支撐北前的價值觀崩潰了!喪失了價值觀的人就丟失了鬥志,北前覺得全身虛脫。

北前真司並不承認罪行,就這樣被送到了檢察廳。

拘留了兩天後,他又被檢察廳扣留了十天。這期間,北前就被扣留在警署接受調查。

就在被拘留十天後,北前就自己招供了。精神、體力都不堪重負,什麼都變得不重要了。

根據他的招供,調查本部進入了有根據的調查。該調查為了確認本人的供詞是否真實,將本人帶到犯罪現場,讓他重演犯罪過程以取得相應資料。

北前以殺人罪被起訴。

聽到北前真司自己招供了罪行並被起訴的消息後,棟居的心情卻一點都不輕鬆。

棟居覺得就憑著鞋墊上粘有被害者的體液這一點,就判定北前是犯罪嫌疑人是不充分的。發現由香被殺時粘在腳底的體液移到鞋墊上去了的可能性也是很大的。鞋墊上的體液,不能作為北前就在犯罪現場的證據。

況且,從兇手搶走曾托被害人代買的鞋墊後立即使用這一點,也與兇手的心理不符。

雖然被害人頸部掐痕上的手掌印、血型都與北前的相吻合,但同一血型、同一手掌大小的人也有的是。被害者與北前關係密切這個事實,使得調查本部形成了先入為主的觀念。如果北前一直否認的話,檢察官也會猶豫要不要起訴吧?

棟居不明白,北前為什麼突然喪失了鬥志。

調查本部還沒解散,正在為收集公判用的證據而工作著。他們通過把犯人帶到現場讓他重演案發過程,來判斷犯人的自供里有沒有不符合事實的。如果自供里有謊話,這時就會顯露出來了。由於是遣送檢察院後自供的,所以警察也一塊兒過去了。

棟居跟北前一起去了,並一一確認。關於鞋墊,不是從現場拿走的,而是案發前晚,被害人放在北前屋前的報紙筒內,然後北前又穿在腳上的。供詞沒有發生變化。

「為什麼偷著從單位跑出來而去了七條小姐的房間呢?」棟居問。

「同事都休息了,其他的也沒什麼事好做,很無聊,不由得就想去看看七條小姐了。」

「迄今為止,有沒有中途從單位出來過?」

「沒有。守衛由於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必須處於時刻準備的狀態中。」

「既然如此,那麼那天晚上為什麼會中途開溜呢?」

「一般都是兩個人一起做守衛工作的,但就那天晚上變成我一個人了,想著了魔似的,認為駕駛摩托三十分鐘就能往返了。」

北前騎著一輛125CC的摩托。

「是七條小姐給你開的門?」

「是的。她一開始奇怪我怎麼突然來了,但還是給我開了門。」

「這之後怎麼樣了?」

「看到七條小姐後就亢奮起來了。七條小姐一開始不願意,但後來就由著我去了。做完後,七條小姐說要告我強姦。我正在準備司法考試,如果遭到這種投訴就什麼都完了,想到這裡,我什麼都顧不得了,就掐住了她的脖子。我本來不想把她掐死的,但發現的時候,七條小姐已軟軟地躺在那裡了。我慌忙按著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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