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購彩票的動機

5月24日正午時分,有關在西麻布四丁目的一所公寓里,一個女人被殺的通報,由110報警系統,送到了管轄地段一麻布警察署。

據說發現屍體是被害者的妹妹,當天在警察署值日班的刑事一科的吉原和岸兩人,一接到通報,立刻親臨現場。

案發現場是十幾年前建造的四層樓的小型公寓內,二樓的205室。這是一套兩間一單元的房子,大門的盡頭是四五張塌塌米大小的廚房,緊挨著是六張塌塌米的卧室,再裡面約有八張塌塌米面積的西洋式客廳,面臨陽台。屍體躺在客廳的地上。

被害者名叫屋代時枝,35歲,在銀座六丁目經營名叫「矢代」的酒吧。

警方確定被害者身穿家庭便裝連衣裙,頸部遺留下用繩子勒過的明顯痕迹。衣著不零亂,沒有被強姦、凌辱的痕迹。

根據情況判斷:把罪犯迎到室內後,面談時,罪犯不失時機地將繩索套住時枝的脖子,一下子將其勒死了。

廚房的垃圾堆里有二個啤酒大空瓶、一根燃燒半截的火柴、一塊吃剩的乳酪,上面有齒印,但並不符合被害者的牙印,是否是罪犯的?目前不明,作為重要資料保存下來了。

罪犯受到被害者的款待後,作案完畢或許掩蓋了痕迹。警方還確定室內有明顯的翻找東西的痕迹,好像捲走了所有的金銀財寶。被害者將罪犯請進室內,由此推測是熟人。

屍體的狀況還比較新,被害後時間不太久。

「目的是為了搶劫錢財吧?」岸對吉原低聲私語。

「我看不一定吧!也可能偽裝搶劫錢財。」吉原說。

「被害者把罪犯引入室內,假如是熟人作的案,那麼有可能給人造成假象是搶東西吧?」

「即使是熟人作案,也可認為動機是搶東西。罪犯了解被害者有錢。」

「看來是貫盜吧?」

警察署勘察了現場,探聽了周圍鄰居的反映,以及聽取了發現人的證詞。

「你發現姐姐遺體時,用手觸摸過遺體和現場嗎?」

「我嚇壞了,喊過一聲姐姐,看了一眼就知道她已經死了。我飛跑到一樓管理人的房間,讓管理人幫我打了110的報警電話。」

「你進姐姐房間時,發現什麼沒有?比如和往常不同的氣味啦,聲響啦……」

「我已經驚慌失措什麼都沒注意到。」

「你今天來訪姐姐,她事先知道嗎?」

「是姐姐讓我今天來的。」

「對不起,我想刨根問底,讓你來是有特別的要緊事嗎?」

「不,沒有。姐姐說好久沒見面了,希望我能過來一趟,還說今天能抽得開身。」

「是什麼時候通的電話?」

「二三天前的夜裡。」

「你說二三天前,是星期四還是星期五?」

「是星期四。對了,對了,開始約是星期六,因為店裡停業,她請我一起去看電影什麼的。後來星期六來了電話,說是有客人,希望改在星期天。」

「她說突然有客人要來嗎?」

「是的。」

「有關客人的身份,她說什麼沒有?」

「不,沒有。只是說有客人要來。」

那麼被害者,周六晚上,等待客人,這一點已經明確了。至於來客是否是罪犯,還不能肯定,但是有很大的可能性。

作案當晚,現場的左右鄰居都不在,住同樓的其他人也沒聽到異樣的聲響,夜間管理人不在,來訪者的出入很自由,無人査問。

在現場搜查的吉原注意到了在電話機旁有一本打開的電話簿。電話號碼是按日語字母五十音圖順序登記在冊的。打開著的一頁是W、V頁,這一頁有六家電話號碼。從上往下的順序是:路易飲茶店、雷蒙西點店、萊曼服飾店、路心美容院、蓮花壽司屋、餐廳。

岸看了一眼問道:「有什麼嗎?」

「被害者大概是想給哪家店打電話吧。」

「可以這麼認為。如果正在打電話被害的話,那麼接電話的對方會覺得奇怪,可能會過來察看,這不就報警了嗎?另一種可能性是正想拿起電話,罪犯就下了手。」

「說是被害者因有客人,當天延期和妹妹的約會。那天晚上不會去美容院或餐廳吧?那麼蓮花壽司屋是個疑點啊!」

「給對方掛個電話了解一下吧!」

對方壽司屋說被害人經常來電話要貨的,不過那天夜裡沒來電話。其他三家店路易飲茶店,西式點心店、服飾店被害人也經常光顧,但是都說那天夜裡沒接到受害者的電話。

「蓮花壽司屋,非常可疑。時枝打開電話簿正要撥電話時被殺了。被害人想要訂壽司,看來要好好招待一番吧?」

「還取消了相隔一個月沒見面的妹妹的預約,對被害人來講的確是相當重要的客人。」

「是這麼回事!罪犯鑽了空子。看來兇手不只一個人啊!」

「從接待痕迹來看,往往能估計出兇手的人數,但這次他們好像抹去了遺痕。有燃燒半截的火柴,但是在垃圾堆里沒有煙頭。假如是熟人為了搶財物,那麼罪犯肯定了解被害者有錢。」

「一個女人自己單槍匹馬,在銀座能保住這個店整整十年,我想是熟人的話准認為她有錢了。」

通過妹妹確定除了搶走現金之外,姐姐的寶石、戒指、項鏈、手錶、打火機以及其他貴重金銀手飾都不見了。股票、定期存款單、人壽保險單、活期存摺都留下了。只拿走金錢和貴重物品。

「女人用的服飾用品也都全部被拿走了,太有意思了。」吉原洋洋得意,似乎察覺到什麼。

「你懷疑兇手是女人嗎?」岸看著吉原。

「對了,無論是搶東西為目的,或者無論是偽裝搶東西,罪犯如果是男人,那麼對女人的衣飾用品一般不太感興趣。」

「連打火機也都拿走了!」

「現在的女人好些都抽煙的。」

「罪犯是女人的話,被害者在夜間把客人迎進房間倒也可以理解。」

「是啊,如果犯人是複數,那麼男女兩人是一夥的。」

「這兩人是一對嗎?」

受害者的妹妹,聽著兩個人的對話,開始插話了。

「我想起一件事」。

兩人將視線轉向由美子。

「姐姐經常苦惱店裡女招待不夠,老想招收人。她也曾經跟我講過幫她介紹。休息日好像常在家裡和介紹來的姑娘面談。」

「沒錯,如果說是介紹姑娘,那當然樂意見面啦!」

吉原的眼睛為之一亮。如果說給她介紹一個出色的姑娘,當然優先會見啰!哪怕是延期久別一月之久的妹妹來訪,也要先面試女招待。

「你能猜出有什麼人會給你姐姐介紹女招待呢?」吉原向妹妹提出了問題。

「這不好猜,不過姐姐說過希望來店的客人幫她介紹。」

「是店裡的來客嗎?假如是客人介紹那麼身份也就明確了。」吉原點頭道。

借口給介紹女招待,然後名正言順地來到受害者的家裡。其目的何在?從開始就是殺死被害嗎?或者是盯上被害者擁有的錢財呢?

通過鑒定,死亡時間大約是在晚上10點到零點之間。解剖被害者的屍體已運走。同日下午認定為殺人案件,在麻布警署成立了搜査本部。

次日午後,出了屍體解剖報告:死因是勒頸至死,即用繩索,繞脖子一周勒緊,以至窒息。

死亡時間同前判斷。生前、死後均無被強姦和凌辱的痕迹。無服用毒藥的跡象。

以初期搜査和解剖結果為依據,麻布警察署召開了第一次搜査會議。

會議上議論中心為殺人動機。意見分兩派,一派認為是情殺,另一派認為是盜物。前者認為盜物只是為了遮人耳目,隱瞞真實動機。假設罪犯是熟人,他理應清楚被害者在銀座經營這家酒吧開銷大,不會有太多的閑錢,這就不能認為罪犯為搶錢而作案。假設以盜物為目的,也不會看中這個忙於籌措開店資金的被害人。後者主張:「即便是熟人也不能認為他很了解被害人的財政狀況。只會推測被害者在銀座開店最多有點小錢而已,但是出乎意料現金少得可憐,於是搶了貴重金銀手飾以此補充。」

「搶了貴重金銀也補充不了現金的不足,如果把這些東西賣出去,馬上要自我暴露的,只能留在自己手頭上。」

「假設偽裝偷盜財物,動機是男女恩怨情殺,可是帶著女人去作案這讓人費解了。」

「並沒有肯定帶著女人去。多少有點脂粉香味。」

根據初期搜查以及調査了案件發生後,現場周圍的反映:被害者似乎沒有特別親近的男人,被害者成熟的魅力,吸引了不少顧客,但由於潔身自愛,倒沒聽說有特定相好的顧客。曾有一位顧客諷刺她,稱呼她是飛機匯票,看起來像要墮落但又不甘墮落。不過也可這麼認為正因有特定的男人,所以她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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