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文史雜抄》-(61-70)

(六十一)

中國人的理論,學術著作,讀來如一批命令,缺乏純真的樂趣(美學上的享受)。沒有精神參加進去,沒有精神(個性)的活動。或者是抄襲,或者是枯燥的理智,或者是宮廷語言的堆積。而思想,卻需要普遍性和個人情感(風格)的結合。普遍性必須在個人的心靈中取得它的生存,必須具有人間的形式和血肉的存在,必須表現為一個自由的、理智的心靈的內心傾訴,即個性和人格。

(六十二)

對於古中國的遺產,可以做文章的,(一)對於古籍,搜集各家舊解釋,加以比較,別立新義。(二)搜集各處材料,加以考證別立新解。以上二者屬於學問。(三)摘引數段,結合現實,借題發揮,則屬於雜文也。然雜文並不簡單,使今日現實(作家的感情)和過去的精神發生聯繫。這需要精神的繩索,必須發掘沉遂的歷史精神和火熱的現實精神,使歷史和現實統一。發掘歷史材料的思想力量和感受現實生活的戰鬥精神的結合。

(六十三)

凡在學術史上創一說,成一派者,其人必為熱情而偏狹。性格上的特點使他的思想向一個片面發展,完備,極端的發展而成為一個系統。後人但以宗派非之,非確認也。當體其熱愛真理之鬥爭之情,當汲取其在特定條件下所思想的真實也。

(六十四)

智慧的和諧(生活道德的合適、恰當、節制),處世哲學的基礎。感情洋溢,但很難控制。保持高傲的天性,但同時能適應社會,贏得世人的好感。感情深厚,但同時過於鎮靜和理智。智力清明而銳利,善於掌握人們的趣味和達到成功的方法。

(六十五)

中國人不接受一種徹底的思想方式,不習慣一種徹底的生活方式,而安於空浮、馬虎、四平八穩、得過且過、自我欺騙、折中妥協的方式下過活。這種生活方式的理想化和理論(思想)形式,就是中庸。中庸並不是和諧。不是智慧的和諧,而是平庸的折中,和一種自然性的並列。這種和諧的基礎,是自然性,而不是精神自由。

(六十六)

古中國的倫理學(封建首先)大致有兩個方面:(一)僵化了人生關係;(二)迎合了的弱點(為封建秩序所要求的)。前者是:「凡發皆中節」,後者是:不傷家長制的自我感情。前者,僵化了中庸(不是生命的和諧),後者,專制頑固萎縮、肆無忌憚的感情。宋儒的「天理」實際上就是客觀化、絕對化了的封建道德原則。作為前提,「天理」皆為僵化原則,作為工具,僵化原則皆為「天理」。

(六十七)

父母的慈愛,是一種恩賜,實際上是經兒女的人格作為交換條件的。長者賜不敢辭,君親有日月之過,而無犯顏之諫等等一類實際內容,就是如此。如果兒女要求獨立的人格,那就必然造成父子關係的質變,而成為亂臣賊子了。即使在社會秩序上已不是如此,但在感情態度上仍是如此。

(六十八)

奴隸主和封建主義的服從感完全以一種優越的權力,隨時準備*迫它們服從的直接意識為依歸的。因此,只要脅迫一去,就破壞信誓,背棄諾言,出迎三千里,實行變節和叛亂。

(六十九)

心中的是非全無,但是對現實的是非是分明的。倒是那些生活的獨斷主義者,他們以順逆作為是非的標準,順我者是,逆我者非,是我非彼,均出一心。既無理想的是非觀念,人間也就是非截然了。舉之而加諸膝,抑之而墮之淵,便是是非獨斷論的實踐。

(七十)

理性主義不切實際,實際主義缺乏道德標準。僵硬的人生關係的另一極端是一盤散沙的紛亂和敵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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