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破解

「小沈,你知道王峰在哪裡嗎?」電話里傳來老李的聲音,他一改往日的戲謔口吻,這讓沈翎心中一緊。

「我在跟進費冰欣的案子,他自己有事走了,你打他手機吧。」

「又關機了!靠,每次都這樣!對了,局長要找你,你抽空去一下吧。」說完老李就掛了電話。

沈翎嘆了口氣。要說王峰最大的缺點,那就是喜歡關機。他關機的時候,沒人知道他在幹什麼,也沒人找得到他。

大家時常開玩笑說他準是和哪個小妞在賓館裡開房了。有很多次,他的再次出現都伴隨著案子的告破,所以也沒人會去干涉他。反而大家束手無策時還經常會調侃地說:「王峰,你快點兒關機消失吧。」

但如果碰到大案子,這種情況就會讓人開始擔心他的安危了。

至少沈翎是這樣,很多時候警察是需要靠非正常途徑來破案的,如果不是身處險境,也沒必要關機吧?

沈翎一直盡量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進度上。

辦案是一個整體,特別像這種連環殺人案,她不能拖大家的後腿。好在現在案情有了實質性突破,她是準備去向章局長彙報了。

坐在警車裡,她打開手機名片夾,翻到了「王峰」一欄,不禁思緒紛飛起來。

這是個極為普通的名字,在警局裡卻是個叱吒風雲的人物,甚至在外省市也聲名遠揚。

他一直很低調、幹練,但只要一出手就不同凡響。

奇怪的是,局裡幾乎沒人會嫉妒他,只是把他當成偶像來看待。

他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吸引力,大家都會因為有這樣一位同事而自豪。

這可能是由於他走在了太前面,而不是只與大家拉開一小段距離。

王峰平時喜歡踢球,每次沈翎都會去看,再因為他們共事機會比較多,所以別人會揶揄他倆的關係屬於戀人未滿。

警局裡有不少同事喜歡王峰,這是事實,但沈翎覺得自己並不是。喜歡這種事很難講,她覺得不用去強求或認定什麼,一切隨緣。她常看王峰踢球,一來是因為自己喜歡足球,二來是為了觀察他。

王峰是一個奇怪的人,這點通過觀察就可以看出來。

一米七二個頭的他在場上一點兒也不顯眼,特別是上半場,很難看到他拿球的身影,但奇怪的是,只要一進入下半時,他就會一躍成為球場上的MVP來主導勝負。

每次都是這樣。

為什麼每次都是這樣?

這不由得讓小沈在意起來,她發現王峰上半時總喜歡輕易把球傳給隊友,哪怕後者經常很容易丟球,他臉上也不會露出一絲不滿或失望。

這很奇怪,至少她是這麼覺得,怎麼也該皺下眉頭吧?

可王峰就像事先知道隊友會丟球一樣。有再好的機會,他仍然會第一時間傳出去,讓他們揮霍掉。

但到了下半場大約十分鐘之後——大多數情況下這時球隊已經落後了——王峰則會改變他的策略。他的穿插跑位變得靈動和致命起來,也減少了給隊友傳球的次數。除非是致命一擊。

沈翎記得最誇張的一次是在禁區附近正準備下底傳中的王峰,在本方有三名球員助攻到位的情況下突然回扣,目眩神迷地晃過四名接踵而來的後衛,在小禁區跑了一個巧妙的「C」字形弧線後抬腳射門命中死角。

當時沈翎激動得幾乎要跳起來了,王峰則神態輕鬆地笑笑,表情和他過人的動作一樣瀟洒。

他完全無視了禁區里等待接球的隊友,就當他們不存在,只鍾情於自己完美的表演。

當問起他為何踢得如此好時,才得知原來他的高中是足球特色學校,他經常參加學校的比賽。

可這種事似乎別人不問,他就永遠也不會開口。

後來還得知他當過跆拳道和柔道教練,手槍射擊也在市裡拿過名次。

在仰慕之餘,沈翎還是不清楚王峰為何在上半場故意讓球隊處於不利局面。場上的隊友當局者迷,場下也少有觀眾,自己的疑惑想必也不會有別人注意到。

本來沈翎是想問個清楚的,但當那個案子發生後,她就徹底打消了這個念頭。對王峰的好感驟然間冷卻下來。沒人會想和那樣一個完全無法捉摸的人在一起,至少她不會。

那個案子可以說是警局的恥辱,是他們在警界的笑柄。

那是在一家美髮店裡,一位形象設計師在狹小的洗手間內被人割破喉管而亡。起初門關著,大家都渾然不覺。直到一段時間以後才有人察覺到出事並報了警。警方到場後發現門被反鎖了。拚命撞開門後,受害人已奄奄一息,最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法醫鑒定的結果是死者與兇手有過搏鬥,臉部受傷,喉嚨口有一處刀痕,脖子被扭斷了,現場沒有發現任何兇器。

有同事當下推定這是一樁「密室謀殺案」。大家接著開始好奇兇手是怎樣從密閉的洗手間離開的。

只有王峰沒有把思路鑽在這裡面,他選擇了腳踏實地地勘察。

最後的真相很恥辱——殺人兇手是那位撞門的警察。

死者因失戀而情緒不佳。在用剃鬚刀刮脖子下方的鬍鬚時一不留神割破了喉嚨,於是跑到洗手間處理傷口,又因地滑不慎摔倒,頭撞在門上後不省人事。

死者這時的狀態頂多是腦震蕩,理髮店的人打120就不會有事了,可他們選擇了報警。

警員是新來的同事,看見血溢出門外先喊了幾嗓子,見裡面沒有回應就拚命地撞門。

不巧的是,這時抵住門的正是被害人的腦袋。當門被撞開的時候,被害人也因此上了西天。

警察完全沒想到,當時是人高馬大的死者倒下時把狹小的廁所給堵住了,並且他摔倒時頭磕在門上把插銷也給帶落了,落在了地上的血泊里。

這在後來被認為是「門先被反鎖住,因警察撞門而脫落」。

而死者原先自己不小心割破的喉嚨和頭上被插銷碰撞的傷口,都被當成是鬥毆造成的。既然頭被硬物碰出血了,那一定是械鬥。

但其實武器就是那把插銷。它落在了血里,所以被忽視了,於是他們覺得兇手離開了現場。

是王峰在死者的物品里檢查到了那枚剃鬚刀片,上面只有死者自己的血跡和指紋,繼續摸查下去才讓真相水落石出。

這個版本就是大家一直流傳的,但沈翎卻有另一個版本,卻是很少有人知道。

她的版本是:

這起恥辱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那個撞門的警察名叫周明軍,人長得挺帥氣,做起事來雷厲風行,唯獨缺少經驗。

但他只是當時趕往現場的警察之一,另外同行的還有兩個人,一個是沈翎自己,另一個就是王峰。

按道理說,只要王峰出手,這起事故就能避免。可當時他手頭有兩個案子,半路接到電話他去查辦另一個案子,就讓周明軍和沈翎兩個人去了美髮店。

「這是個表現的機會,有什麼情況及時聯繫我。」

還記得王峰是這麼說的,沈翎當時就覺得有點不妥。

周明軍的缺點是做事不知深淺,經常會自以為是,所以才讓做事穩健的沈翎來帶他。

可這對搭檔沒幾天就出了問題,周明軍對沈翎產生了好感,想追她,經常故意在她面前出風頭。

沈翎其實看不慣這樣,但也對這種狀態不知如何是好,才經常在辦案中拉上王峰,希望周明軍能多學習王峰的隱忍。

可這反而讓喜歡沈翎的周明軍有了點誤會,以為沈翎喜歡的是王峰。所以他表面上對王峰恭恭敬敬,卻心裡暗自不爽。在這種態勢下,王峰不但不計較,還表現得很友好,並時常鼓勵周明軍立功。

換句話說,王峰在變相助長他的自大心理。

沈翎也是事後才這麼認為的,沒有證據,這終究只是一種猜測。

「這是個表現的機會,有什麼情況及時聯繫我。」——王峰應該知道周明軍會只記住前半句,所以他遲早會出事,只是沒想到竟會鬧出人命。

這當然只是猜測,她也不會去和王峰確認,在警局裡沒有證據地懷疑同事是大忌。

另外,她也並沒有因為這個而討厭王峰,她討厭的其實是周明軍。

其實大家都一樣。

所以沒人會責怪臨時去查辦另一件案子的王峰。

沈翎也很清楚是周明軍先看王峰不順眼,王峰沒必要幫他承擔責任。

事情如果只發展到這裡,那還是沈翎可以接受的。王峰雖然會耍心機,但作為朋友卻很可靠,這是沈翎能確信的。

但遺憾的是,故事還有更深入的版本。這個版本沈翎一直把它當成機密來看待。

當時,在周明軍企圖強行撞門的時候,沈翎覺得有點不妥,曾私下給王峰打過一個電話。王峰的手機正處於關機狀態。這和他之前說的「有什麼情況及時聯繫我」相互矛盾。

也正是因為這個,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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