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1

至今你不知道那一天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就是1966年12月13號那一天,是個星期二——星期幾並不要緊,那時候到處都已經「停課鬧革命」,乃至「停工鬧革命」,對於激昂地進行「革命造反」的人們來說,「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上帝創造六天後要休息一天,他們卻哪天也不休息——那一天下午五點半,在武漢長江大橋公路橋北頭東邊的人行道上,你小哥與他當年北大京劇社的社友程雄在那裡相會。

是的,後來小哥向你斷斷續續地講了些他們相會的情景,你用心地捕捉小哥那話里話外的心跡,張開想像的翅膀在腦海里再現、剪輯、放映那暮色蒼茫中橋上的人生戲劇,但你終究還是不能深骨入髓地知道,到底都發生了一些什麼。

2

你成為作家以後,小哥常常在信里對你說:「真慪人!你寫這個寫那個,就是不寫我!薄倖兒!」甚至當你正好出差成都,在那裡得到母親查實癌症的消息,心境最壞時,小哥——他對母親的擔憂和摯愛絲毫不減於你和二哥——卻仍然要在看護母親之餘,忽然想起,以一種不自覺的京劇青衣的表情埋怨你說:「就是從來不寫我,慪人!」

儘管小哥也是學文學的,並且啃過大本的文藝理論書籍,熟知恩格斯給哈克納斯的信里講到的現實主義文學的定義,以及別林斯基、車爾尼雪夫斯基、杜勃羅留波夫等等古典批評家的種種論述。他當然知道小說到頭來都是些虛構的人物虛構的故事在作家的文字中蠢動流淌,但一到讀起你的小說,他便總要模仿起那個給《石頭記》寫批語的脂硯齋,一會兒說:「作者與余,實實經過!」一會兒批:「猶記餘二人……乎?」更總要指出,你小說中的這個人物便是哪位親友,哪個人物又是哪個你們雙方都認識的真人……他給自己取了個雅號,叫「白顯齋」,「白顯」又來自「白濕」。「白濕」是指他在湖南那個縣三中時的宿舍里總撒著大片白石灰而又總是潮濕難耐,他說:「白濕」的「濕」字太難聽,故又衍化為「白顯」,你當然從未自詡為當代曹雪芹,但手足之間,私下裡通信調笑,他自擬為「脂硯齋」一流的「白顯齋」,似也未嘗不可。他就總在讀到你的新作後寫些龍飛鳳舞只有你一個人讀得懂的「白顯齋評」來,寄給你,倒也並非全是遊戲之言,有些他是極認真地提出來供你參考的,儘管你其實大都付之一笑,但他卻一直盼著在你的小說中出現他的影子。

是的,你寫了那麼多小說,卻一直並沒有寫到阿姐,沒有寫到小哥,為什麼?因為他們太平凡?平凡到簡直進入不了小說的猥瑣地步?小說是寫給讀者看的,你沒有把握,以阿姐、小哥那不入「旋律」——無論是文學的「主旋律」還是「副旋律」——的素材寫成小說,究竟有多少人會願意看?也許會有,甚至很多?也許就甚至於只有兩個人:小哥和你,因為你知道,和小哥完全相反,阿姐是斷然不允許你把她寫入小說的,她也看小說,但她不要看你的小說,又尤其不要看並且奉勸你也不要寫那些涉及到家族真情實況的東西……

你在寫小說。你不知道這小說的命運,如同你不知道自己今後的命運一樣。想起來很好笑,以前你拿起筆寫小說,彷彿自己就是一個上帝,這個人物怎麼樣,那個人物怎麼樣,乃至他們的內心,有幾個層次,幾多隱情,幾多煎熬,幾多掙扎,彷彿都可以透視,都可以瞭然……其實這茫茫宇宙,大千世界,攘攘人世,芸芸眾生,包括我們自己,又究竟有萬分之幾,是真可以用文字這玩意兒再現詮釋,穿透把握的呢?

有一些東西,是永遠寫不出,也用不著寫的。不是懼怕什麼,顧慮什麼,而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存在,有著文字這玩意兒根本不能企及的更本質的部分。即如小哥,他要你寫他,你誠然也可以用一大堆文字鋪排起來,算是以他為主要原料,烘烤出一塊文學蛋糕,倘賣得出去,也便一可補助你的生活,二可填補你那癟塌的虛榮心(「又出了一個作品!」),此外當然還可使他免除你的「薄倖」之名,得到一些作為特殊讀者的特殊樂趣。但倘若你走火入魔,一時間竟以為自己有能力以文字這鈍拙不堪的玩意兒,直逼那生命本體中最隱秘最深層的東西,比如說,在表達1966年12月13日星期二武漢長江大橋上那一幕時,便毫無顧忌地直搗黃龍,那麼,他讀了真能容忍嗎?真能承受嗎?

小說啊小說,有時候,寫的人怕你,讀的人也怕你!

3

仔細想來,程雄是一個男人。

這與戶籍登記、檔案表格中「性別」一欄、學生證、工作證乃至公共電汽車月票上所證明的那個「男」,並不完全是一回事。

……你記得有一年暑假,程雄來家裡找小哥,你也湊過去聽他們聊戲。程雄大老遠地跑來,熱汗淋漓,那時家裡並無電扇,小哥就遞他一把大蒲扇。他就把身上的海魂衫卷至胸脯以上,使勁地扇著扇子,你驚訝地看到,程雄那隆起的胸大肌,是那樣的緊湊,兩邊的胸肌之間是一道深溝,足可以夾住一隻雞蛋不讓它掉落;程雄的身上飄散出一股濃郁的體臭,奇怪的是那氣味並不令人厭惡,反倒使人聯想到強壯、健康、旺盛、飽滿、雄偉、昂揚……一類的詞語,那時候你還不知道陽剛這個辭彙,現在回憶起程雄,你想,要是每一個在表格中「性別」一欄填入「男」字的人,到頭來都像他一樣,該有多好啊!你那時就默默地下定決心,一定要使自己長大以後,也如他那樣雄健,所以你一上到高中,便參加了學校舉重小組的活動,固然後來你因為患了肺結核沒能堅持下去,但那一小段的舉重鍛煉,至今仍在使你受益……

……你記得程雄說話的聲音很闊朗,很厚實,很好聽,笑起來仰著脖子,脖子上的筋顯得很粗很韌,綳得很直,而他那笑聲同在舞台上扮演花臉時的「哇呀……哈哈哈」很接近,卻又絲毫也不造作,聽起來十分自然,很有感染力……

……你記得程雄那時候問過你,在讀什麼小說?你就說讀了《牛虻》,正讀《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他說他不喜歡《牛虻》那本書,因為亞瑟直到最後也還是太「娘兒們氣」,他說《鋼鐵是怎樣煉成的》那本書里最值得佩服的倒不是保爾·柯察金,而是那個海員出身的革命家朱赫來……你還記得他跟小哥聊戲時說,他不喜歡演李逵(儘管他和那個叫徐明益的戲友多次在北大演出過《李逵下山》),因為李逵太「孩兒氣了」,他喜歡演《霸王別姬》(小哥極想同他配虞姬,但據說兩人調門不和諧,因而總是詹德娟同他搭檔),他說霸王雖是一個失敗者,但那真是一條響噹噹的漢子……

……你記得小哥同你說過,畢業分配時程雄要求一定把他分到大西北的荒原上去,他說:「那是男人工作的地方!」後來他果然雄赳赳地去了,還給小哥寄過照片,照片曝光過度,黑白分明,但荒原的背景把程雄那滿臉滿身的輪廓都襯托得更粗獷更剛硬,小哥給你看過那照片,你記得照片上的程雄一定是好多天沒有理髮剃鬚,他那兩隻眼睛和一頭獅鼻被蓬草般的黑髮黑須包圍著,令你望上去一驚,同時又一震……

……但程雄後來在一次事故中傷了腿,據說傷腿後因為一時不能找到車輛,他又堅決不願讓別的人抬著他背著他走,便佯裝「沒有大事」,硬是用一條已然骨折的腿配合著健康的腿,同大家一起掙扎著挪動到了可以搭車的地方,那段路足足有六里地遠!等到他終於被安放到擔架上時,人們才驚訝地發現,那斷裂成匕首般的一截腿骨已然扎穿他的肌肉筋腱,赫然露在了外面,而淤血已經把他的褲管、襪子和鞋子都浸成了紅色,並呈糨糊狀……他呢,在擔架上只要求允許他抽煙,並甩開嗓子唱了幾句《盜御馬》:「將酒宴擺至在聚義廳上……竇爾墩在綠林誰不尊仰!……」

……程雄回到北京,住了一百多天院,腿骨接上了,回家又靜養了一百多天,架了幾十天的拐,後來就扔了拐,走路走慢些時不大能看出他腿有毛病,再後來他又恢複了騎自行車,並聲稱完全可以重登舞台,起個霸、偏個腿、舞個錘不成問題——但終於沒有再登台彩演而只是清唱……鑒於他的身體狀況,不能再回大西北搞野外工作,他後來便到地質學院附中當了物理教員,在那裡教了一陣,又由於他那住在城內的寡母癱瘓在床,須就近照顧,便又從地質學院附中調到了城內一所離他不遠的中學,那是一所女子中學——眼下北京已不再實行男、女分校了,但那年頭北京有許多所男中和不少的女中——程雄仍教物理……

……你記得,「文革」前一年的暑假,小哥又從湖南跑到北京,那時你父母已不在北京,二哥、阿姐、你都因這樣那樣的原因不好給小哥留宿,小哥來到北京便只好住進小旅館中。有一天你去那小旅館看小哥,恰巧程雄也去了,程雄便邀小哥和你去全聚德吃烤鴨——那時候到街上吃飯,飯館裡的座位很難找,一張餐桌,往往由兩組乃至三組各不相干的人共同進餐。記得那天你們好不容易才找到兩把椅子,好不容易擠到已經有四個人進餐的一張方桌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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