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之二

各位在各種網路上介紹、關心、評論我作品的小朋友:

自從一年多之前成為「網中人」之後,一直在流覽各種有關我作品的網路,很出乎意料之外,中港台三地,竟然有很多,可知近四十年來我的作品「流毒」甚廣,很是高興。

在眾多網路之中,香港和台灣的小朋友,由於在文明社會成長,所以知道有「知識產權」這回事,所以他們設立的網路,儘管熱心介紹作品、熱烈討論作品,卻沒有把作品上網。而中國大陸的網站上,卻未經任何認可,把我作品全部上網,「共」享他人財「產」的作風,鮮明之至,令人駭然。

這種情形和中國大陸上把我的作品大量翻版相應成趣。

事實上我對這種情形並不十分介意,可是必須指出一點,尤其要對小朋友們說明。

我的作品,十多年之前,在中國大陸就被官方明文禁止,屬於禁書。當然書是禁止不了的,自從有禁書這種愚蠢的行為以來,從來也沒有成功過,而失敗的原因很簡單:

官禁,民傳。

官禁越嚴,民傳越廣,自古已然,於今尤烈。

「深夜閉門讀禁書」,其樂無窮;可是「白日上網傳禁書」只怕會有可能惹上麻煩。看小說本來是為了找樂子,若是為看小說而惹麻煩,未免不值,請熱情傳播我作品的小朋友,多考慮環境因素,小心行事。至於盜版商,他們既然在盜版行為中獲利,若是因為犯禁而惹麻煩,至少並不冤枉。

很感謝各位小朋友對我作品所發表的各種意見,我每一條都看過,帶給我很大樂趣,象是和各位小朋友面對面交談一樣,所以真心感謝,謝謝。

倪匡

二〇〇〇年四月八日 三藩市

才開始看葉李華帶來的一本奇書,雀躍如貧童得嘗八寶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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