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場怪賭

賭博是人的天性。

生活的每一秒都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情,而又必須過下去,所以就要在心理上有好或不好的準備──泛義來說,這已經是賭博行為。

即使是狹義的賭博行為,其花樣之多,也無法有一個正確的統計,幾乎任何東西都可以作為賭博的用具。有些賭具,其歷史之悠久,可以和人類文明相提並論。

很多年前,我用一件聽來的有關賭博的事情,化成一篇很短的小說。寫故事的人,經常會有許多人來提供故事,不客氣地說一句:百分之九十九的故事都乏味之至,當然也有例外,被我化成了小說的那個故事就很有趣。

由於當時用小說的形式,所以人物、地點、時間等等都沒有交代。當時也沒有想到這個故事會有進一步的發展,而且發展得多姿多采,所以才只是把它寫成了短篇小說。

現在這個故事,當然源起於當年我聽到的那個有關賭博的故事,所以頗有必要先來看一看這篇小說。好在小說很短,也不難看,等到看完之後,對事情經過有了一定程度的認識,我再來說是誰把這件事情告訴我的,以及事情是發生在什麼年代和什麼人的身上,然後再敘述由此衍生出來的許多事情,就容易明白得多了。

(人世間不知道有多少故事,都是由賭博這種行為衍生出來的!)

下面就是這篇題為《莊家、輸家和贏家》的小說。

小說用武俠小說的形式寫成。

黃澄澄的金子,看起來令人動心,可是互相碰撞時所發出的聲音,卻並不十分動聽。

莊家身邊的腳下,地板上有一個不大不小的坑,坑裡全是大大小小的金元寶、金塊。當一支大竹檔把桌上的金子全都掃落那坑中時,發出的聲音,簡直令輸家心痛。

在賭桌上,要分出莊家、輸家和贏家來,再容易不過。

莊家神定氣閑,你呼天搶地,賭神罰咒,謝祖謝宗,嘻哈大樂,那是你家的事。莊家他只管擲骰、受注、把桌上的金子掃進坑中,或由坑中取出金子來給贏家。

贏家自然興高采烈,口沫橫飛。

輸家倒不一定垂頭喪氣,他們有的紅了眼,有的青了臉。賭場內的美女再風騷,也只是在贏家身邊嬌聲嗲氣,絕不敢去撩撥輸家,以免自討沒趣。

黃金賭場是京師第一大賭場,只見金,不見銀。再珍貴的寶物,只要賭客押下桌子,立刻就有專人估價。輸了,一樣用檔子掃進坑中;贏了,哪怕十萬八萬兩黃金,哪怕只是押一記就走,都付得痛快無比。

據說,黃金賭場的後台,撐腰的,就是京師的九門提督,所以令得富商大賈、江湖豪客、達官貴人,放心在這裡賭得酣暢淋漓。一夜之間,在賭桌上轉手的黃金財寶,不計其數。

今晚的情形,和往日相比,多少有點不同。才入黑,就進來了三個波斯胡人,一色鬍鬚高鼻、深目短胡。其中一個身形最高大的,一進門,手臂一長,就摟住了一個女侍,女侍立刻全身柔若無骨,向他靠去,樂得那波斯胡人嘰哩呱啦,不知說些什麼,卻又毫不含糊地在女侍身上亂搓亂摸,喧鬧無比。

可是當他們在賭桌旁坐下,卻又心無旁騖,賭得極精。一上來,抖開三隻小皮袋,燈火之下,蠶豆大小的金剛鑽,閃得人連眼睛都睜不開來。喧鬧的賭場頓時靜了下來,那些金剛鑽,怕有兩百來顆!

一個衣著華麗的老者立刻在莊家的示意下走過來,拈起幾顆,向著燈火,眯著眼,轉動著看,口中嘖嘖有聲:「這樣吧,不論大小,每顆算一千兩。」

波斯胡人互望了一眼,點了點頭,一開口,居然字正腔圓:「一共兩百零四顆,一次押了!」

波斯胡人神情有挑戰的意味,莊家卻連眉毛都不動一下,張口就待答應,忽然傳來一個聽來相當嫩的聲音:「等一等,莊家先別受!」

循聲看去,一個臉色了白,一身玄衣的年輕人,目光盯著二十堆金剛鑽:「正想找些金剛鑽,懶得一顆一顆去買,就和這三位對賭一下。」

三個波斯胡人一副只要有得賭,什麼都不在乎的神態。

莊家和老者一起向那年輕人望去,雖說京師是大地方,八方風雨會神州,什麼樣的人物都有,可是莊家又豈是閑著就睡覺的人,什麼人物,什麼來頭,心裡多少有數。然而這個年輕人貌不驚人,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進來的,莊家向賭場中的自己人連打了十來個眼色,可就是沒有人知道他是什麼來路。

那老者「嗯」了一聲,尾音拖得很長,望著年輕人,年輕人探手入懷,卻並不立時取出來,只是現出了十分詭異的一笑:「二十多萬兩金子,不能帶在身上,要是我輸了——」

講到這裡,向那三個波斯胡人望去:「就拿這個抵數!」

他手從懷中伸出來,拿著一段黑漆漆的木頭,二指寬、一指厚、一掌半長,輕輕放在桌上,還伸手按著。

賭客對賭,誰輸誰贏,本來和莊家的關係不大,贏家自然會給莊家抽頭。要是年輕人拿出來的是立刻可以兌現的庄票,那就不成問題。可是如今卻是這樣的一節木頭,莊家不能不發話:「這個,閣下這個是什麼寶物,恕小可眼拙!」

莊家一打眼色,兩個穿著密扣英雄襖的打手,從年輕人身後走過來:「讓我們來瞧瞧!」說著,伸手向桌上便抓。

年輕人動作極快,按在木頭上的手,向後略縮,那木頭竟是一隻盒子,盒蓋移開了少許,剎那之間,只見精光奪目,人人眼前一亮,年輕人立刻又推上了盒蓋,所有人竟沒有看清盒中是什麼東西!

只見那三個波斯胡人陡然臉色通紅,眼中異光大盛,叫:「賭了!」

都知道波斯胡人慣於認識各種異寶,他們願意賭,莊家自然無話可說。一時之間人人心癢難熬,想知道盒中究竟是什麼寶貝。年輕人雖已將手縮回,卻也沒有人敢去碰那盒子。

莊家搖停了骰缸,波斯胡人搶著先叫:「大!」

年輕人沉聲:「小!」

莊家揭開骰缸,二三三,小。所有人轟然大叫,年輕人贏了,若無其事,先把那木盒揣入懷中,再伸手去攏那三堆金剛鑽。

三個波斯胡人陡然大喝,刀光閃耀,三柄半月形的利刃攻向年輕人,年輕人手指疾彈,三道亮電也似的閃光過處,「錚錚錚」三聲響,彈出的三顆金剛鑽,射向刀刃,力道奇大,令得三柄刀反震向上,刀背重重砸在持刀波斯胡人的額頭上,登時鮮血四濺。仰後便倒,也不知是死是活。

在寂靜無聲中,年輕人將金剛鑽放進皮袋,喃喃自語:「用這閃亮的玩意當暗器,真不錯!」

他站了起來,向莊家一揮手:「地上的三顆是你的。」

直到他走出賭場,揚子里還靜了好一陣子。

短篇小說,是一種小說形式,它只是一個橫剖面,寫一瞬間發生的事,並無來龍去脈,也沒有複雜情節。

我在聽到了這件事之後,感到這一場賭博,具有相當震撼力,適宜用短篇小說來表達,所以才寫成這樣的一篇小說。

另一個原因,是來把這場賭博告訴我的人,很是討厭,雖然他講的事情有趣,可是人無趣,也就不想把他說的事多加鋪張。

現在又把這件事翻出來,當然是由於事情又有了進一步發展的緣故。

由於這篇小說,是以後許多事情發展的源頭,所以很有必要詳細說一說。

在這篇小說中,最重要的其實不是人物,而是一樣東西。那東西放在一隻小木盒之中,究竟是什麼東西沒有人知道,只知道它會發出強烈閃光。

而那東西一定珍貴無比,至少它可以和兩百零四顆蠶豆大小的金剛鑽相比──據賭場打碼專家(估價專家)的估計,是大約二十萬兩黃金。

小說中情節發生的時候,顯然不是現代,而在古代,黃金的價值,要比現代高上許多倍。

也不是完全沒人知道小木盒中的寶貝是什麼,在小說里,至少有四個人知道那是什麼。

那年輕人是物件的主人,當然知道。還有那三個波斯胡人,自然也知道──要不然他們不會和年輕人對賭。而且他們在輸了之後,居然出手強搶。由此可知,小木盒中的東西,對他們的吸引力有多大,令得他們失去了常性。

總而言之,小木盒中的東西,一定是驚天動地,非同小可的珍貴,價值連城。

小說中還提到了波斯胡人對奇珍異寶有高度的鑒賞辨別的能力。關於波斯胡人這種能力,在歷代的小說筆記之中,多有提到。其中有很多極富傳奇性,例如一個看來像是烏龜殼般的東西,波斯胡人就知道那是龍的九個兒子其中一個的外殼,裡面有夜明珠。又例如一個叫化子的破棉被,波斯胡人知道被子里有一隻虱子王等等。也不知道波斯胡人這種本領從何而來,總之波斯胡人有知道寶貝的能耐。

而小說中耐人尋味的另一處,是那年輕人的神秘,那年輕人不但武藝超群,而且居然用金剛鑽來做暗器,闊氣無比,正是武俠小說中的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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