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十九層」

在黃老先生為我們所準備的華麗卧室中(這卧室華麗得遠在我自己的卧室之上,與卧室相連的浴室,磁磚地下有暖水管流過,目的是使磁地磚變成溫暖,以便冬天在洗完澡之後赤足踏上去,不覺得冷),我來回地踱著步,白素看著我那種樣子,笑了起來:「你已經上了當,光生氣有甚麼作用?」

我握著拳:「我非找到駱致遜不可!」

白素柔聲道:「那你就去找,別在這裡生氣,更別將我當作了駱致遜!」

我笑了起來,握著她的手:「你真是一個好妻子,懂得丈夫處在逆境的時候,用適當的詞句去刺激和安慰丈夫。」

白素嫵媚地笑著:「這件事,一定已成為最熱門的大新聞了,你雖然心急要去找駱致遜,但是還不宜立即行動,且等事息『冷』一些的時候再說。」

我搖了搖頭:「不行,或者到那時候,警方已將他找到了。」

白素也搖著頭:「我相信不會的,這個人居然能夠想到利用你,而且如此乾淨俐落地將你擺脫,我相信在一個短時期內,警方找不到他。」

我反駁她的話:「警方可以在他的妻子身上著手調查。」

白素笑了起來:「我相信,在幫助丈夫這一方面而言,駱太太才是真正的好妻子。」

我愕然:「這是甚麼意思?」

「你已將經過的情形向我說過,我想,若是說駱太太事前竟絕不知道她的丈夫為甚麼要行兇,若是說駱太大事前絕不知她的丈夫向你提出了甚麼要求,這未免難以令人相信了。」

白素的話大有道理,我不禁陡地伸出手來,在腦門之上重重地拍了一下!

在我發覺駱致遜駕著車子疾駛而去之際,我本來是還有一個機會:可以立即監視駱太太,如果他們夫婦兩人是合謀的話,那麼我監視了妻子,當然也容易得到丈夫的下落。

但當時我卻未曾想到這一點,以致我錯過了這個機會,如果白素的估計屬實的話,那麼,駱太太如今當然已經也「失蹤」了。

為了證實這一點,我立時打了一個電話到監獄去,自稱是一名律師,要與駱太太通話,可是我得到的回答,卻是一陣不堪入耳的咒罵聲,最後則是一句:「這女人或者已進地獄去了,你到地獄中去找她吧!」

對方憤怒地放下了電話,我雖然未曾得到確實的回答,但是我也可以知道,那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簡而言之,就是,駱太太已不在監獄中了!

而且,駱致遜逃獄一事一定也已被發現了,監獄發現了駱致遜逃獄之後,會產生如何的混亂,那是可想而知的,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還要打電話去詢及駱太太的下落,招來一連串的咒罵,可說是咎由自取!

白素笑道:「我們且在這裡做一個時期『黑人』再說,你不是常嘆這幾年來沒有時間供你好好看書么?這裡有十分具規模的藏書,你可以得償素願了,還唉聲嘆氣作甚?」

我苦笑了一下:「只好這樣了。」

我們又再談了一陣,正當我想休息一下之際,黃老先生又來了,他帶來了一大疊報紙,那是晚報和日報的第二版,全是以駱致遜逃獄的事情為主題的。他放下報紙之後,便匆匆地離去。在他離去之前,他告訴我們,一個空前龐大的搜索網,已然展開,警方出了極高的賞格,來捉我和駱致遜兩人,所以我以不露面為妙,而且,他決定親自擔任我們兩人的聯絡。

也就是說,除了一個根本不識字的女傭之外,只有黃老先生一個人擔任和我們接觸。

因為警方的懸紅數字太大,大到了使他不敢相信任何親信的人。

黃老先生走了之後,我打開了第一張報紙,觸目驚心的大字:驚人逃獄案,神秘殺弟案主角,臨刑前居然越獄。

內文則記載著,在將要行刑時,監獄方面發覺死囚昏迷,起先是疑心死囚自殺,但繼而知道,那是另一個人,乃是殷商韋某人之子韋鋒俠,死囚已然逃去,而死囚之所以能以越獄,顯然是得到一個名叫衛斯理的人幫助。接下去,便是駱致遜和我的介紹。

在報紙的介紹文字中,我被描寫成一個神出鬼沒的人,幸而我以前曾經幫助國際警方做過事,那些剷除匪徒和大規模犯罪組織的事,都是報界所熟知的,是以在提及我的時候,「口碑」倒還不錯,有幾家報紙甚至認為,我可能是在兇犯的要脅之下,才不得已而幫助兇犯逃出監獄的。

當然,沒有一家報紙是料到我是在被欺騙的情形下,幫助了駱致遜逃獄的。

報紙也刊登了警方高級負責人傑克的談話,傑克表示,任何提供線索而捕獲我及駱致遜兩人的人,都可以得到獎金兩百萬元,只能提供捕獲一人的線索,則可得獎金的一半。

這的確是空前未有的巨額獎金,報上也登了傑克在發表談話時的照片,他洋洋得意的神態,溢於紙面,我頓時感到,我不但上了駱致遜的當,而且,我還上了傑克的當。因為,若不是當日在監獄外地那一句話,我或許不致於衝動地作出幫助駱致遜的決定!

我和白素兩人看完了所有的報紙之後不久,黃老先生又來了,這次他帶來的,是晚報第二次版。晚報的第二次版登載著,一切和我有關的人,都被傳詢了,我的住所也被搜查,標題是:兩雙夫婦一起失蹤。

駱致遜和柏秀瓊也一齊不見,他們不知上哪裡去了,韋鋒俠在問話後被釋放,他的車子,在通往郊區的一條僻靜公路上被發現……

這一切報導,在別人看來,全是曲折離奇,津津有味的,但是我自己卻是這些事的當事者,我看了之後,卻是哭笑不得。

但是我的哭笑不得還未曾到達最高峰,最高峰是當我在電視機上,看到了警方搜查我住所的經過之際。

我和白素結婚之後,曾經合力悉心布置我們的住所,幾乎每一處地方,都有我們的心血在,但如今,我們卻眼看著這一切,遭受到了破壞。

我還可以忍受,因為我究竟是男人,但白素卻有點忍不住了,不論她多麼堅強,她總是女人,而家庭對於一個女人來說,是遠比生命還重要的。

我發現白素的雙眸之中,飽孕著淚水,便立即關掉了電視機:「一切都會好轉的,我們可以從頭來過。」

白素點了點頭,同時也落下了眼淚。

我覺得如今既不是生氣,也不是陪她傷心的時刻,我決心立即開始行動,我來回踱了幾步,先將我所需要的東西,列了出來。

這張單子上,包括了駱致遜一案的全部資料,和必要的化裝用品等等。

我之所以要駱案的全部資料,是因為如果我不能出門一步,那麼我要利用我做黑人的時間,再一次研究這件神秘如謎的案子。

由於如今我對於駱致遜夫婦,多少有了一些認識,我相信若是詳細研究的話,不致於像上次一樣,一點結果也沒有。

而我也當然不能真的在這所大宅中不離開,我要改頭換面,出去活動。

直到這時候,我才真正相信,「好人難做」這句是十分有道理的,我為駱致遜作了那麼大的犧牲,可是如今卻落得了這樣的下場,這不是好人難做么?

幸而白素找到這樣一個妥善的暫時託庇之所,要不然不知要狼狽到甚麼程度了。

黃老先生一定是連夜替我準備的,因為第二天的一早,當我還在做夢,做夢夢見我雙手插進了駱致遜的脖子,逼他講出為甚麼要殺害他的弟弟之際,黃老先生已經來了。

他的確給我帶來了駱案的全部資料,而且,不僅是報紙上的記載,居然還有一份警方保存的全部檔案的複印。這的確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想,這大概是黃老先生在警方內部有著熟人的緣故,或者,他是出了相當高的代價換來的,我並沒有去深究它。除了資料之外,他還給了我一樣十分有趣的東西,那是一隻小小的提包。

這隻提包是男裝的公文包,但是將之一翻轉來,卻又是一隻女裝的手袋。

這提包雖然不大,但是內容卻著實豐富,宛若是魔術師的道具一樣,其中包括三套極薄的衣服,折成一疊,和三個面具。

這三個面具和這三套衣服是相配的,那是兩男一女,也就是說,我只消用極短的時間,就可以變換三種不同的面目,包括一次扮成女子在內。

在提包中,還有一些對於擺脫追蹤,製造混亂十分有用的小道具,這些小道具都是十分有趣的,以後有機會用到的時候,將會一一詳細介紹。

我的要求,黃老先生已全部做到了,為了他的安全起見,我請他立時離去,以免人家發覺他窩藏著我們──我不得不用「窩藏」兩字,是因為我和白素,正是警方在通緝的人!

那一天,我化了一整天的時間,在研究著警方的那份資料。

一天下來,我發覺自己對這份資料的期望,未免太高了。因為它實在沒有甚麼內容。這份資料內容貧乏,倒也不能怪警方的工作不力,而且因為案子的主角,根本甚麼話也不說的緣故。

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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