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妻子向他提出離婚時,他獃獃地站在那兒,好久都沒緩過神兒來。
「難道你心裡有了其他男人了?」他問妻子。
「不,我只是不想再當家庭主婦了。」她說,「我想過自由的生活,也許以後我們還會再見面,但我們已經不是夫妻了!」
很快,他們就辦好了離婚手續。
她收拾好了行李,搬到城郊的一處單身公寓去住了。
妻子的離去讓他感到無比沮喪——一個大男人,居然被毫不留情地拋棄了!
在妻子走之前,他說盡了好話,想把妻子挽留住,甚至拋棄了男人的尊嚴,跪下來求她,但都無濟於事。說實在的,那時他的心情很悲涼,覺得自己就像一堆被剝下的香蕉皮,失去了一切價值,被妻子隨手丟進垃圾桶一樣。
隨著時間一點點流逝,漸漸地,他把對妻子的愛變成了滿腔的怨恨,最後又變成了刻骨的仇恨。若是換了別人,也許會選擇報復,可他卻永遠不會,因為他根本就不是個有信心、有主見、積極主動的人。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妻子也是因為這一點才離開他的。
自從妻子走後,他因為心中抑鬱和焦慮,患上了嚴重的失眠症,每個夜晚,他都輾轉反側,噩夢連連。
這天晚上,他在安眠藥的幫助下才昏昏睡去。可是到了凌晨三點,他突然被什麼東西驚醒,但這次不是做噩夢,而是脖子被頂住了一個冷冰冰的東西——冰涼的槍口。
「起來!」一個男人的聲音。
他被嚇得手腳發軟,但迫於那個男人槍口,他只好從床上爬起來。
「進去!」那個男人在背後連推帶搡,將他推進客廳,又一把推到沙發上,然後順手打開了電燈。
在明亮的燈光下,他看見那個男人的手槍上裝有消音器,無論從槍的外形還是光澤來看,顯然那是一把真傢伙。他被嚇得大氣兒也不敢喘,不知不覺間,身上的冷汗已經打濕了睡衣。
「可憐的傢伙!」那男人見他被嚇成這副樣子,輕蔑地說,「你的冷汗都能灌滿一個游泳池了!」
「你,你到底是誰?」他的聲音微弱得像蚊子叫。
「你的仇人!」
他被弄得一頭霧水,自己平日從不與人結怨,哪兒來的仇人?他稍微定定神兒,仔細端詳著眼前的這個男人,只見他身材高大、臉色蒼白、黑頭髮、黃眼睛、亂蓬蓬的絡腮鬍子,臉上浮現出一股強烈的恨意。
「不,先生,我想我們之間可能有點兒誤會,」他的聲音提高了八度,「我從來就沒見過你,我們根本不認識!」
「誤會?我可不這麼認為!」那個人惡狠狠地說。然後從身上掏出一根尼龍繩,緊緊地捆住他的手腕,捆好之後,還用力地勒,讓繩子深深地嵌進肉里。他疼得大叫了起來。
「叫吧!拚命叫吧!這裡是郊區,方圓半里之內沒有住家,即使你叫破了喉嚨也不會有人聽見!」那人獰笑道。說著,又用另一根繩子捆住了他的雙腳。
「好吧,既然你說和我有仇,要殺要剮,悉聽尊便!」他忽然冒出一句從電影里學來的豪言壯語。
「想死?沒那麼容易!」那男人兇狠地說,「我不會便宜你的!」
他被捆得結結實實,絲毫都動彈不得,更不用說反抗了。其實,即使手腳沒有被捆住,在這種情況下,他也絕不敢有反抗之念。這並不是因為那個男人手裡有槍,主要是他本身就是個懦弱的男人,甚至在他太太面前,他的懦弱本性也一覽無遺。
那個男人坐在他對面的沙發上,蹺著二郎腿,看著自己的獵物。
「克萊爾,你的沙發很軟,看來你的日子過得不錯啊!」他說,「寬敞的房子,考究的裝飾。告訴你吧,我是在公用電話簿上查到你家住址的——郊區的楓樹街10624號。沒有人知道我到你家來,而且我也敢保證,沒有人看見我離開你家……今晚,我要欣賞一下你生不如死的樣子,你知道嗎?為了這一天,我足足等了五年,五年……」
「先生,你在說什麼?我一點兒都不明白,你弄錯了吧?」他一臉迷惑地說。
「你給我閉嘴!別耍花招了!」那個男人用槍指著他的頭,「你以為監獄是人待的地方嗎?」
死到臨頭,他突然變得鎮定了,看目前的情形,自己已然無法逃脫,大不了就是一死,索性死前把事情弄個明白。於是他大聲辯解道:「冤有頭,債有主,你蹲監獄與我何干?」
「想不到你這麼健忘啊!」那個男人咬牙切齒地說,「五年前,我的罪名是持槍搶劫,被投進了監獄。當我在那個陰冷惡臭的監獄裡苦熬時光的時候,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我的妻子——她還在獄外等待著我回去。可是,後來我收到了妻子的來信,她說在一位名叫克萊爾的律師幫助下,她要與我離婚,那一刻,我的腦袋就像一個被扎破的車胎一樣爆開了花,我恨不得馬上了斷自己的性命,不過,我很快又找到了一條活下來的理由——就是讓你的腦袋也爆開花!」
「所以,你出獄後按圖索驥,在電話簿找到了克萊爾?」
「是的,律師克萊爾先生,正是你幫助我的妻子與我離婚,讓我在這個世界上變得一無所有!」那個男人憤怒地說,「你說,這筆賬我難道不該找你算算嗎?」
「唉,咱們是同病相憐啊!」他愁苦地說,「我的妻子也剛剛離開了我,她把我拋棄了!」
「是嗎?真遺憾,那要怪你自己不好。」那個男人譏諷道,「而我呢?我的債只能找你償還了!」說著,就用手槍開始瞄準。
「等一等,先別開槍,聽我把話說完,」他著急地說,「自從被妻子拋棄之後,我和你一樣,無時無刻不在想著報仇的事。我妻子總嘲笑我是個懦夫,她辱罵我、打我,甚至讓我跪在地上沖我吐口水,前不久,她離開了我!」
「好哇,現在你也嘗到了被人拋棄的滋味!」那個男人用槍指在他的兩眼之間,「你的牢騷發完了吧?如果發完了,我可要開槍了。」
「等一下,我最後想說的是,我妻子的名字就叫克萊爾!」
那個男人臉上的表情僵住了,他把手槍慢慢下垂,移到了他胸口的位置,「快說,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他說,「我的妻子叫克萊爾,在我們家,里里外外都是她說了算,我和她並不是丈夫和妻子的關係,而是奴隸和主人的關係。在家裡我沒有接電話的自由,所以,電話簿上登記的是她的名字——克萊爾,職業是……律師。」
那個男人聽得目瞪口呆,手裡的槍也漸漸地垂了下來,「這麼說,你的妻子……」
「沒錯,是我的妻子幫你的妻子打贏了離婚官司,」他說,「我叫克里特,是個作家,有身份證為證。我和你素不相識,你若是殺了我,那就是錯殺好人了……」
「好吧,我可以不殺你,不過你要把你妻子克萊爾現在的住址告訴我!」那個男人又用槍頂住了他的頭,命令道。
「好,好。」
那個男人走了大約三十分鐘後,他還沒有弄開手腳上的綁繩。
這時,他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先挪動到電話機前面,用被捆住的雙手摘下電話,再請接線生幫忙接通克萊爾家,提醒她警惕。
可他轉念又一想,也許還是應該先挪動到廚房去,用菜刀把繩子割斷,然後再打電話豈不更快?他不知該怎樣做,必須要好好想一想……
他真希望自己是一個有主見的人,因為克萊爾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才離開他的。
開車到克萊爾的公寓大約四十分鐘,留給他思考的時間已經不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