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蒙蒙亮了,可以看清進林子的路了。

漢森走出木屋,向他心愛的山谷大踏步走去,他心中有一個願望,但願昨天看到的牡鹿還在那兒。

這麼多年來,他的木屋壁爐上始終保留了一個位置,等待一個巨大的鹿頭懸掛其上。而今天,他就要抓住那頭牡鹿,完成這個一直以來的願望。

他發誓:如果有必要,他今天會一直狩獵到天黑,為此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禦零下十度的嚴寒。並且,他在襯衫里塞了兩份三明治,口袋還裝著一個盛著熱茶的保溫壺,然後在左臂挎上了他的武器——一把來複槍。

漢森在厚厚的雪地上,邁著疾飛而穩健的步伐。這裡他已經有很多年沒有來狩獵了。

在一個低低的小丘頂上,漢森駐足了下來。他看到斜坡的盡頭通向樹林,上面孤零零地躺了一輛被積雪覆蓋的老轎車,可是輪子和窗戶卻不知去向。

印象中,自孩提時代起,那部車就停在這裡,每當春天積雪融化,老轎車就會跟春草和山花一樣從雪裡「長」出來。

把轎車開到那個地方,不管是誰,必定是開著它穿過了那邊的矮叢林和樹林,還在老漢森先生在世時,他就曾說只有醉得一塌糊塗的人,才會在沒有月色的晚上這樣開車,做出那種事。而村民則對老轎車議論紛紛,猜測車的主人要不就是一定要處理掉它的歹徒,要不就是某位固執的陌生人在迷路後,於睏倦中開到了這兒來,然後在早晨醒來後發現車的處境,只好說聲去他的,而後走開。

漢森信步走下斜坡,忽然間停下腳步。

這個尚處於天亮前的灰色清晨,除非是幻想和他玩了什麼把戲,不然汽車裡怎麼會有煙冒出來呢?無疑,一定有人在汽車裡面生火,那本身也並不稀奇,比如迷路的獵人,在夜色里爬到破車中過夜,這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還有人想得更加周到,在車頂上鑽了個洞,地板上也挖幾個洞,當成是壁爐的鐵柵。

而這次,漢森走近看時,發現了兩個男子,可他們都不是獵人,而是戴著皮毛帽,穿著大衣和普通皮鞋。其中一個畏縮在后座的角落裡,帽子蓋住了兩隻眼睛;另一個則在快要熄滅的火堆上彎身烤火取暖。

「嗨,你們好!」漢森大聲招呼道。

其中那個彎身烤火的人抬頭,獃滯的目光注視著漢森。他翻起的大衣領上是一張慘白的臉和紅色的頭髮,看他的年齡,可能還不到漢森的一半。

雖然有火,但是破車裡依然寒冷徹骨。漢森知道這孩子必須暖一下身子,才能夠行走。雖然身強力壯,但他可不想抱著一個和他一樣高大的孩子下山,在這冰天雪地里。

他倒了一杯熱茶遞過去說:「慢慢喝,然後我們再說別的——你必須活動起來,讓你的血液加速循環。你的朋友怎麼樣了?」

那個孩子雙手緊緊抱著杯子,小口喝著茶,低喃著說:「死了!」

漢森拉開車門,弄直了那個縮成一團的人。不錯,他死了,屍體僵直,但他的死不全是因為寒冷,漢森發現,在他外套的胸部下面有一個洞,四周是一圈褐色的污漬。

這時,漢森知道這兩個人是誰了。

昨晚,新聞播報這個地方發生了一件稀罕的事。在距北邊二十里的鎮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電視機的五金行被兩個歹徒搶劫,其中一個搶到八千元,正在逃走時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槍。

漢森疑惑著:他們怎麼會在這裡,這個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頭看到那個孩子也一樣看著他。

「你沒有凍死已經算是走運了。」他這麼說,想讓那孩子認為漢森不知道子彈洞的事。然後他繞過汽車,拉開另一邊的車門,向孩子伸出手說,「走吧,你必須活動活動。」

然後他們在雪地上走了很久,直到那孩子的腳能活動了,漢森才讓他自己來回單獨拖曳著走。

他問道:「你的腳現在怎麼樣了?」

「一點感覺也沒有。」

「把鞋子、襪子都脫下來,」漢森看到他腳上死白的皮肉,不由得說,「我的天,你可真麻煩!」

他遞給那孩子一把雪,讓他用雪輕輕揉腳,從而讓腳恢複些許知覺。

汽車上的屍體還圍著一條羊毛圍巾,漢森解下它來交給了那孩子。

「有沒有感覺?」

孩子搖了搖頭:「沒有。」

漢森拋給他一條大手帕,「用手帕擦乾你的腳,穿上你的鞋子和襪子,然後把圍巾裹在頭上蓋住兩耳。我們得離開這裡。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

「你叫什麼名字?」

「戈登。」

「好吧,戈登。我們現在就走,回頭再找人來抬你的朋友。」

漢森用鏟子鏟些雪蓋住汽車上的火,顯然,屍體是不需要火的。

當他轉過身來,發現一把手槍正好指著他的腹部。漢森大笑起來:「你想幹什麼?」

「脫掉你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後走出這該死的林子。」

漢森拉開穿在身上的夾克拉鏈,「你要這衣服的話,我會送給你,可是你以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就夠了?」然後一指樹林,「你知道該走哪一個方向?即使知道,你認為你那雙腳可以走多遠?懂點兒事吧,戈登。你這個城裡長大的孩子,除非我帶你出去,不然你一定會死在這裡。所以,拿開你的那把槍!」

「沒這麼快,老頭!」戈登說,「我還沒差勁到那地步,我會順著你來這的路走出去。」

漢森咧嘴大笑,心中想這小子可不蠢。

「你認為我是從某個地方直接過來的?」漢森不由得開始撒謊了,「我在樹林里穿進穿出,尋找鹿的蹤跡。此外還有些小事你沒有想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飄落的雪花,「又開始下雪了,你覺得我的腳印能留多久?」

「好吧,我和你打個交道,你帶我出去,我就不殺你。」

漢森拉上夾克的拉鏈,伸手去取他的來複槍。

「把它放下!」一時間戈登語氣鋒利得很。

漢森嘆了口氣,「看,這裡是熊出沒的地方,遇到一條飢餓的熊,你那把玩具槍可不頂用。來複槍不能放在這裡,關鍵時刻它可以救我們的命。」

戈登想了想說:「那麼,你把子彈卸下來,老頭。如果真遇到熊了,這把玩具槍有足夠的時間讓你重新放上子彈。」

戈登的兩腳可能被冰雪凍壞,但頭腦卻沒有凍出問題。

漢森卸下子彈,說:「告訴你,戈登,我得提前說好,你跟著我走可以,但是要從背後開槍,就算了。那樣的話,明年春天等雪融化了以後,我們的屍體就都會被找到。假如你不向我開槍,我會帶你平安走出去,現在我就帶你出去。但是我有一個條件,你要給我你們昨夜搶來的錢。」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來:「像你這樣誠實的公民,不會想要偷來搶來的錢。你善意的心應該樂意幫助我,對不對?你怎麼知道我們昨晚搶了錢?」

「除了收音機,還能有什麼?現在你可以走的路只有這條,我想州警們應該都設了路卡,我可以帶你到那兒,我們下山的時候你可以慢慢思考。現在,錢的事怎麼樣?」

戈登揮了一下槍,「上路吧,我跟著你走。」

漢森順著雪地上自己依稀留下的腳印往前走。

戈登看起來不像是因為喜歡才用槍,而是因為用槍是能夠讓他隨心所欲的唯一方法。戈登一直認為槍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東西,但在這荒山野地中,在這個冰封的時節,槍卻沒有任何意義,甚至沒有任何威懾力。

假如漢森聽話脫掉那些暖和的衣服,戈登自己也下不了山。但他應該堅持對暖和的羊皮帽子、夾克、手套、厚靴子的需要,即使它們一點都不合他的身材,但他比漢森更需要這些。

一個城裡的孩子,面對這種情形時,比土生土長的漢森更顯得驚恐慌亂。漢森看得出來,而那孩子卻並不知道,寒冷會如何緩緩吸干一個人的精力,也不會領悟到在這冰天雪地中,健壯的體魄佔有多大的優勢。

漢森比戈登年齡大了一倍,可是至今他每天都做晨練,他走一早晨的路,遠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其實,漢森並不怎麼擔心戈登的手槍,他心煩的是要領這孩子下山,再擺脫他,這中間的幾個小時可是很關鍵的,如果失去,就無法狩獵那隻牡鹿了——再看到一頭那樣大的牡鹿,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現在在他眼中,那隻牡鹿比任何其他東西都更重要。他嘆口氣,也許只有那筆錢才可以彌補這一天的損失。

突然間,戈登放了一槍,子彈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應聲跳起——「你走得太快了,老頭兒!」

本來就生氣被他破壞了計畫,現在又來這一招兒,漢森惱火了,轉身對他說:「小子,你再向我開一槍,我就把那隻槍塞到你喉嚨里。」

「我讓你留住槍,是因為我不喜歡從你手上取走。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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