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斯科姆別墅

歇洛克·福爾摩斯彎著腰在一個低倍顯微鏡上面看了許久,現在他直起身來,勝利地看著我。

「華生,這是膠,」他說,「毫無疑問是膠。看看這些散在四周的東西!」

我俯身到目鏡前對好焦距。

「這些纖維是花呢上衣的。這些不規則的灰色團塊是灰塵。左邊還有上皮鱗層。中間這些褐色的粘團無疑是膠。」

「好吧,」我笑著說,「我準備接受你的意見。這能說明什麼問題嗎?」

「這是個很好的證據,」他答道。「你也許記得聖潘克萊斯案中的警察屍體旁發現的那頂帽子吧。被控人否認那是他的。但他是一個經常用膠的畫框商。」

「這是你辦的案子嗎?」

「不是,這是我的朋友,警場的梅里維爾要我幫忙的一個案子。自從我在被告的袖縫中找到了鋅和銅屑,因此推斷他是偽幣製造者以來,他們就認識到顯微鏡的重要性了。」他不耐煩地看了看錶。「我有個新主顧要來,時間已經過了。對了,華生,你懂賽馬嗎?」

「照理說應該懂一點。我的負傷撫恤金有一半都耗在這上面了。」

「那我可要把你當作我的『賽馬指南』了。你知道羅伯特·諾伯頓嗎?你記得這個名字嗎?」

「當然記得。他住在肖斯科姆別墅,那兒我很熟悉,我在那裡呆過一個夏天。有一次諾伯頓幾乎進入你的業務領域。」

「怎麼回事?」

「他在紐馬克特用馬鞭差點把薩姆·布魯爾打死,此人是科爾曾街的一個放債人。」

「嗬,他真有意思!他常那麼幹嗎?」

「是的,他是有名的危險人物。他差不多是英國最膽大妄為的騎手了——幾年以前利物浦障礙賽馬的第二名。他是那種不屬於自己生活時代的人。要是在攝政時期,他本該是個公子哥兒——拳擊家、運動家、拚命的騎手、追求美女的人,並且一旦走了下坡路就再也回不來了。」

「了不起,華生!你的介紹非常扼要,我就好象見到他本人了。你能告訴我一些肖斯科姆別墅的情況嗎?」

「我就只知道它在肖斯科姆公園的中央,著名的肖斯科姆種馬飼養場和訓練場也在那兒。」

「教練官是約翰·馬森,」福爾摩斯說,「不要表示驚訝,華生,我打開的這封信就是他寄來的。咱們還是再談談肖斯科姆吧。我象是遇上了豐富的礦藏。」

「那兒有肖斯科姆長毛垂耳狗,」我說。「在所有的狗市上它們都是大名鼎鼎的。這是英國最佳種的狗。它們是肖斯科姆女主人的驕傲。」

「女主人是羅伯特·諾伯頓爵士的妻子嘍?」

「羅伯特爵士沒有結過婚。考慮到他的前景,這也是好事。他和他守寡的姐姐比特麗斯·福爾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是說她住在他家裡?」

「不,不。這個宅子屬於她的前夫詹姆斯。諾伯頓先生在這兒沒有任何產權。在夫人生前,產業的利錢歸她,在她死後房產則還給她丈夫的弟弟。她只是每年收租子。」

「我想這些租錢就由羅伯特花了吧?」

「差不多。他是一個不管不顧的傢伙,一定使她過得很不安寧。但我還是聽說她對他很好。那麼,肖斯科姆出了什麼岔子呢?」

「啊,這正是我想知道的。我想能告訴我們此事的人來了。」

門已經打開,從過道里走來一個高個子、臉修得很乾凈的人,他那種堅決、嚴厲的表情說明他是教管馬或男孩子的那類人。馬森先生這兩行都干,而且看來同樣勝任。他鎮定自若地鞠了躬,在福爾摩斯指給他的椅子上坐下。

「福爾摩斯先生,你接到我的信了?」

「是的,可是你的信沒有作什麼解釋。」

「這件事十分敏感,不好一一寫在紙上,而且也太複雜。我只能和你面談。」

「好吧,我們就聽你談。」

「首先,福爾摩斯先生,我覺得我的主人瘋了。」

福爾摩斯揚起眉毛。「這是貝克街,不是哈利街,」他說,「你這樣說有什麼根據嗎?」

「先生,一個人干一兩件古怪的事情還可以理解,可如果他乾的事情都那麼稀奇古怪,那你就會疑心了。我覺得肖斯科姆王子和賽馬大會把他給弄得神經失常了。」

「是你馴的一頭小馬嗎?」

「是全英國最好的馬,福爾摩斯先生,這我是有把握的。現在我可以跟你坦率地講,因為我知道你是一位正直的紳士,此事也不會傳出去。羅伯特爵士在這次賽馬中,只能勝不能敗。他已經全力以赴、孤注一擲了。他把他所能搞到和借到的錢都押在這匹馬上了,而且賭注的比值也懸殊。一比四十已經夠了,但他押的是接近一比一百。」

「如果馬真是那麼好,為什麼要這樣呢?」

「但是別人並不知道它有這麼好。羅伯特爵士可沒讓馬探子套出情報去。他把王子的同父異母兄弟拉出去兜風,誰也分辨不出它們。可一賓士起來,跑上二百米它們之間就會拉開距離。他一心只想著馬和賽馬的事,整個生命都放在這上面了。他暫時還可以把高利貸主應付住,但如果王子失敗了,他也就破產了。」

「真是一場不顧一切的賭博,可是從什麼地方看出來他瘋了呢?」

「首先,你只要看他一眼就知道了。我根本不相信他晚上睡過覺,他整天呆在馬圈裡。他兩眼發狂,神經已經承受不住了。還有他對比特麗斯夫人的行為!」

「啊!怎麼回事?」

「他們一直感情很好。他們趣味相同,她也象他一樣愛馬。她每天準時驅車來看馬——她最寵愛的是王子。一聽到石子路上的車輪聲,它就聳起耳朵,每天早晨它都要小跑著到車前去吃它那塊糖,可現在一切都完了。」

「為什麼?」

「她對馬似乎已經完全喪失了興趣。一個星期以來她每天驅車路過馬圈時連個招呼也不打!」

「你認為他們吵架了?」

「而且吵得很厲害、粗魯、彼此深懷惡意。不然,他為什麼要把她當作兒子一樣寵愛的狗送人呢?幾天以前他把狗送給了老巴恩斯,他是三英里外克倫達爾青龍旅店的掌柜。」

「確實有點怪。」

「她心臟不好、又浮腫,當然不能跟他出去跑,他一向每天晚上在她屋裡呆兩個小時。他現在完全可以照舊那樣做,因為她是他少有的好朋友。可現在這一切都完了,他再也不走近她了。她也很傷心。她變得心情抑鬱、沉悶,喝起酒來,福爾摩斯先生,簡直是狂飲無度了。」

「在疏遠以前她喝酒嗎?」

「她也喝一杯,可現在她一晚上就喝一瓶。這是管家斯蒂芬斯告訴我的。一切都變了樣,福爾摩斯先生,簡直一塌糊塗。還有,主人深夜到老教堂的地穴里去幹嗎?在那兒等他的那個人又是誰?」

福爾摩斯搓起手來。

「講下去,馬森先生,你的話越來越有意思了。」

「管家看見他夜裡十二點冒著大雨去的。於是第二天晚上我就來到住宅,果然,他又出去了。我和斯蒂芬斯跟著他,這可真叫緊張,如果讓他看見可夠我們受的。誰要是驚動了他,那他的拳頭可不饒人,他也不管是誰。所以我們不敢跟得太緊,但我們一直盯著他。他去的就是那個常鬧鬼的地穴,那兒還有人在等他。」

「這個地穴是個什麼地方?」

「先生,在花園裡有一個教堂廢墟,古舊得已沒人知道它的年代了。它下面有一個地穴,是本地有名的鬧鬼地方。白天那地穴又黑又潮,荒涼可怖,晚上更沒有幾個人敢走近它。但我們的主人不怕。他一輩子沒有怕過任何事情。可是他夜晚到那兒去幹什麼呢?」

「等一下!」福爾摩斯說。「你說那兒還有一個人。他必定是你們那兒的馬夫、或家裡的什麼人!你一定認出了他,向他發問了吧?」

「不是我認識的人。」

「你怎麼能確定呢?」

「因為我看見他了,福爾摩斯先生。那是在第二個晚上。羅伯特爵士轉個彎兒從我們身邊走過去了,我和斯蒂芬斯則象一對兔子樣的在灌木叢中發抖,因為那天晚上有一點月光。可是我們聽見還有一個人在後面走著。我們並不怕他。所以羅伯特先生過去後我們就直起身來,裝著在月光下散步,漫不經心似地直闖到他跟前。『你好,夥計!你是誰?』我說道。他八成兒沒聽見我們走近的腳步聲,所以他回過頭來看見我們時,就象是見了從地獄裡出來的鬼一樣。他大叫一聲,撒腿就跑。他還真能跑——要叫我說的話,一分鐘之後就聽不見、也看不見他的蹤影了,他是誰、是幹什麼的我們就不知道了。」

「在月光下你看清他了嗎?」

「是的,我記住了他的那張黃臉——是個下等人。他能和羅伯特爵士有什麼關係呢?」

福爾摩斯沉思地坐了好一會兒。

「誰陪伴比特麗斯·福爾德夫人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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