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在喀什

和往常一樣,一車四人。只是今夜換我來開車。

把袁野拾回來的時候,血已經流干,紅了一窪沙子。沙漠里血幹得快,風一起,血沙子飛走的飛走,埋起的埋起,用不了多久,就沒了痕迹。

我趕時間,車開得飛快。五點差十分的時候,已經把塔中甩在後面七十公里,剎車,減速,拐彎下公路。

車的性能不錯,沒陷住。我往沙漠里開了半個多小時,大概深入了三十公里的樣子,在一座大沙丘前停下,拿車裡的行軍鏟挖了個坑,把三具屍體連隨身行李,都扔進去埋了。看天色要起大風,只消刮幾個小時,這沙丘就會往屍體這兒移一些,現在薄薄的覆沙,就會變成幾米或十幾米深。這裡本就是無人區,也許數十上百年,都不會有人發現屍體。

我順著來時的車軲轆印回到了公路,六點半,天依然黑著,路上只有我一輛車,沒被人瞧見。風已經起了,車軲轆印正在變淡。

車到民豐,我下去吃了早飯,走去兩條街外的小旅舍睡覺。

睡足起身,太陽已經升到天空正中。我走去停車處,遠遠望了一眼,車已經沒有了。離開時我把鑰匙留在了車上,窗搖下來一半,果然有人領會了意思。就一般意義而言,我沒在車裡留下什麼痕迹(總會有些毛髮和皮膚碎屑),偷車人自會替我做好更換車牌和重新噴漆這些工作。

袁野的手機上依然在收到簡訊。我看了幾條,忍不住幫他回了,那邊頗有鬆了口氣的感覺,更熱絡起來。我每隔幾小時回一些,做出還在開車,只能用休息的時間回信的模樣。甜言蜜語我已經好久沒有說了,頗不習慣,效果很好。這將給日後警方的調查造成些麻煩,但我明白自己並非完全為此。這段古怪的關係一直維持到兩天後,前因後果我都很了解,所以扮演得非常完美。其實有幾次,我想回些惡毒語言,好將這段關係了斷,終究沒有下手。在和田的夜晚,她打電話過來,格外執著,鈴一次次響,足有五六分鐘,彷彿我不接就不罷休。這個老式手機在我手上五六十小時用下來,終於開始缺電報警,嘟嘟聲夾在來電鈴聲里響了三四次,然後屏幕一下子灰暗下來。我把SIM卡拆下來掰斷,取出電池砸碎手機,扔進垃圾箱。

送君千里,終須一別。

我一路西行,或路邊搭車,或乘長途客車,只看心情。開始的時候頗悠然,有些徐徐而行的意思,但隨著喀什越來越近,心裡躁動不安。不是擔憂我會輸了這場遊戲……頂多只有一丁點。人說近鄉情怯,喀什不是我的故鄉,卻是我新生之處,舊日少年於地下焚盡,惡魔自血色中出。十二年來,我從未返回過喀什,那兒於我,就是阿格硫斯的足底,而今我要將其補完。

於是我加快了速度。

殺死三個人之後的第三天中午,我進入了喀什。比答應鐘儀的早了一天。

克孜勒河就像一條臨界線,我心臟的跳動在過河之後變得有點異常,時不時的會漏一拍,漏出一道巨大裂隙,從深淵裡吸出些回憶來。就像黑油油肥沃的土被翻動了,自然會看見許多黑色或紅色、硬殼或軟體、長或短的蟲子。

老頭子和我坐在平板車上,突突著過了克孜勒河。他把我領上高台,領進那幢房子里。他給我指了間屋子,屋外……小徑分岔之處。

這些畫面盤旋著接踵而至,連成一串。它們原本就在,只是我從不翻動。往日我反覆回憶的,是燭火閃動的地下,我拿著刀,血色怎樣隨之瀰漫。回憶如刀,刻出一條條小徑,它們相互交錯,變成一座迷宮。

那是我五年中唯一記憶模糊之處。模糊不是因為缺失,反倒是太過強烈,以至於有種血色夢幻的感覺。我現在已經不知道,當年我出喀什,從震駭里醒轉後初次回想時,腦子裡是什麼畫面。這些年我寫了太多小說,小說中的那些場景,多是比照那一片血寫就。一遍又一遍,那一刻的回憶越來越厚,直到滿溢出來,溢出一倍、兩倍、三倍,彷彿有許多個我在那一刻同時殺著人,每個我殺人的方式都有細微的不同。或橫砍,或豎劈,或精雕細琢……

離喀什拉罕宮越來越近了,十二年前的回憶越來越強烈,那不僅是畫面,更是空氣里無所不在的氣味。然而在這些回憶里,沒有她。她當然在,我知道,但在那些確切的畫面里我沒見著她,平板車上,我記得老頭子坐在我後面,腳頂著我的腰,她呢;老頭子指給我那扇雕花里積了厚厚一層灰的門,說你就住這兒,她呢。我記得她在,但記不得她到底在哪兒,這可真是古怪。生出這樣的念頭,我就情不自禁的去回想那片血色中的她,把老頭子殺了之後,我說你這個褻瀆了的污穢的女神,我來看看你肚子里是不是也是那麼白那麼純盡。然後我一刀剁下去……了嗎?

或是我終於沒砍下去。我放了她嗎?

又來了,又來了。關於她的生死問題,我總是搞不清楚。她如果生還,這些年怎不來找我?放下,我對自己說,別去想了,現在的重點,應該是鍾儀。

遠遠的,我已經看見那高台。

我找了家飯館坐下,打了個電話。電話是載我來喀什的司機給的,能聯繫上他的朋友——一個住在喀什拉汗宮的混子,平日里賣些假玉石,多半時間在四處閑逛或賭博。

擺下好酒好菜,儘管是間接的關係,這混子還是興沖沖地來了。我的身份是個從庫爾勒來喀什謀生活的漢人,想做導遊,尤其是喀什拉汗宮的導遊,需要熟悉地方有見識的朋友指點。

酒灌到酣處,我開始問喀什拉汗宮這幾天的新鮮事情。他東拉西扯說了些不著邊的話,但足夠我判斷出,喀什拉汗宮周邊還沒有被警察關注。喀什地區民族問題敏感,警察的一舉一動有太多眼睛盯著,即使便衣布控也會被立刻認出來。

鍾儀不敢報警本在我的意料中。我形容了她的樣貌,問這兩天有沒有見過。他哈哈笑問是不是我的女人,我說還沒有追上,他酒已經上頭,也沒腦子細問,連說見過,已經在喀什拉汗宮裡從早到晚轉了兩天。

「漂亮!」他扒著我的肩膀,酒氣熏鼻:「絕對漂亮。趕緊的……下次帶出來喝酒。」

我再問更具體的情況,他卻結結巴巴地勸酒,看模樣隨時要倒。

怕是再問不出什麼東西了,我想。遊客進喀什拉汗宮,是要買門票的,像鍾儀這樣顯眼的漂亮女人,有很大機會被記住是幾點進入,幾點離開,甚至搭乘的交通工具是什麼。

她在調查的同時,也把自己的痕迹留下了。她調查的越仔細,留下的痕迹就越多。我要抓到她,並不會花太大的力氣。

眼前趴在桌子上的這位,已經不能給我更多幫助。我站起身,要出去結帳,他卻猛抬起頭,抓住我說:「對,你去找她,你把她帶來吧。」

我拍拍他的手,要說些什麼讓他放開,卻見他鬼祟地笑起來。

「我知道她住在哪兒喲。」

二十分鐘後,我站在了那幢房子門前。

這兒不是旅舍也不是賓館,喀什拉汗宮裡的普普通通一民居。這兩天,鍾儀就沒出過喀什拉汗宮。不錯的主意,住旅店要留身份信息,如果我有一定的途徑,就能知道她的住所。借住民居,就沒有這個問題。但於我,這都沒有區別。

喀什拉汗宮建在高崖上,經過千多年來維族人的居住,而今已經看不出王宮模樣,和對崖上著名的高台民居,並沒有區別。實際上,公元九世紀的喀什拉汗王朝規模不大,其王宮的規模和樣式,與中原人的王宮概念全然不同,在今天看來,普通到盡乎簡陋。王宮有一部分是在地下的,當地建築本就有依地勢建上下幾層的傳統,當年王宮構建時更是如此。但歷年地震,地下部分已經堵塞坍塌,後人在上面重建,於是就漸漸絕了入地的通路。如果能夠透視高崖,當能見到其中蜂窩煤般的構造,如地下迷宮,封存了許多秘密。

鍾儀借住的這一家,在崖西側邊緣,看樣子有三到四層。最頂上一層可以從高崖上進,而最底下一層,推門而出就直接是崖腳下的馬路。

門關著。我抬頭打量了一會兒,記下這幢房子的方位,從前面不遠處的小路繞上高台。對遊客來說上喀什拉罕宮需要買門票,但作為一片維族人生活區,另有許多私密小徑可以往來。

崖上小路縱橫交錯,通常只是兩米多寬。不熟悉的人,轉了幾轉,就會失去方向感,走到死胡同去。

「看地上的磚,六角磚表示活路,長方磚表示死路。」這是十二年前老頭子告訴我的。

我給鍾儀的提示,是小徑分岔之處。在地窖中時,我失口說出屍骨在喀什拉汗宮地底下。如果她還記得這節的話,就能猜到,這個提示,和屍骨所在地直接相關。實際上,小徑分岔之處,有一個通向地下迷宮的入口。

不過,這兒處處都是小徑分岔之地,所以我給鍾儀的提示並無用處。非但如此,還有誤導之嫌。生死之間,哪來的那麼多客氣,如果她真的深信不疑,只能說明她蠢。

這兒依舊沒有變化。也許和十二年前比,這家多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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